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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換了辯護律師(二)

  “現在怎麽辦?”李紅霞哭得直打嗝,嘴裏還有一股韭菜味。


  黃一曦不動聲色把頭往後仰,她明白李紅霞的感受,當事人看到律師,就如信徒看到神明,哪怕是一要命稻草,都會當成救命的繩索抓住。


  何況王理和李紅霞都是莆陽人,院長也是莆陽人,介紹人肯定也說了她們這一點關係。


  王理對當事人,都是這樣宣傳的,這也是黃一曦對她印象不好的原因。


  有時候黃一曦也很不解,如果她有這樣的關係,又想利用這樣的關係,肯定不會隨便說出來,那不是容易惹麻煩嗎?可是人家還是說了,且一直沒有事。


  如果說王理隻是扯虎皮做大旗,那倒無可厚非,可是她經辦的許多案件,都能發現法院傾向她當事人的痕跡。


  “是呀,介紹人說隻要她肯接案,我肯定會贏的。她在這個法院的官司從來沒有輸過。”


  李紅霞憤怒地看著王理,“小曦,我去告她,可以嗎?”


  原本是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可現在變成老鄉見老鄉,背後一槍,李紅霞覺得天都塌了。


  “你有證據嗎?或者介紹人會來做證嗎?”黃一曦看向王理,沒有一點心虛的樣子。


  李紅霞搖搖頭,那個介紹人是她托了好多關係才找到的,和她不熟悉,對她也不耐煩,肯定不肯的。


  “如果請求的話,可能拖延點時間,沒有其他作用。”


  的確,律師甚至同一間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是不能代理雙方當事人的案件,可是王理和李紅霞並沒有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從這一點上看,她並沒有什麽錯。


  從法律上來說,王理和李紅霞當時沒有簽任何委托代理協議,所以她可以代理張自力的案件,而且所謂的關係和勝訴率,都是介紹人說的。


  如果黃一曦是王理,她如果拒絕了李紅霞,也不會接張自力的委托,隻能說,各人的想法不同。


  不過黃一曦認為,法院程序進行到現在,以李麗娥法官做事的方法,有可能拖延一會兒時間,向上級匯報後駁回,而最大可能,是直接駁回。


  但總得試試不是。


  一段例行的程序過後,李麗娥又問到回避問題,黃一曦把王理律師曾經接過李紅霞的谘詢說出來,口頭請求回避。


  看到王理一臉便秘的表情,黃一曦心裏一陣舒坦,我是沒辦法批評你,但還是惡心一下你的。


  “被告律師,由於原告律師並沒有和你當事人有委托代理協議,你的回避要求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因此法庭宣布,當場駁回你的回避請求。”


  果然不出所料。


  “尊敬的審判長,我的當事人在谘詢過程中,對被告的代理人推心置腹,什麽事都說了,除了法律規定,還有職業道德和為人道德,因此我保留抗議的權利,請法庭記錄在案。”


  黃一曦立刻反駁,隻要這段記錄下來,以後的二審和再審都能在程序合法與否做文章。


  一般的法官此時都會休庭,可李麗娥卻鐵了心要把要在早上結束,駁回以後繼續開庭了。


  黃一曦此前的感覺越來越堅定,李麗娥肯定會在今天給了一個結果。


  “因為前次庭前調解失敗,原被告的子女皆已成年,現在直接對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質證。”


  李麗娥跳過原被告的感情是否破裂就想直接到財產部分,黃一曦當然不同意,她還找了居委會婦聯主席來做證呢。


  “我的當事人和被告他和被告婚前沒有了解,婚後沒有共同生活,彼此互相厭惡,二十五年來形同陌路,因為和被告感情不合,曾經患上抑鬱症,現在身體已被醫生宣告不治之症,最後隻有這個請求,我不明白被告還在堅持什麽?若是真的對原告有感情,為什麽不滿足他的最後請求?”王理厭惡地看闐李紅霞,堅持讓李紅霞回答。


  多次看電視小說,配角都有臨終請求,請求某一方主角滿足他最後一個願望,要麽和不愛的人結婚,要麽不和相愛的人結婚,每次看到這裏黃一曦都嗤鼻加惡心,要死了還左右別人的人生,你以為你死你有理啊。


  不過那是建立雙方有感情有親情的份上,象這種魚死網破的夫妻身上,合理嗎?

  “原告對被告真無感情,多年來也確實不聞不問,那麽,為什麽那麽多年都不離婚,而是在醫生宣布不治之症後請求離婚?原告早不告,晚不告,現在才告,原告的真實目的是因為什麽?是否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目的,請原告清楚地說明這個問題。”


  黃一曦也不含糊,幹脆俐落地反駁。


  當律師這幾年,黃一曦發現一個問題,婚姻關係存活得越久,一提離婚的話態度就越堅決,夫妻倆都回避感情這件事情。


  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也有人不同意這個觀點,認為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時間才是愛情的墳墓。


  黃一曦卻認為,人品才是婚姻的墳墓。


  結婚時,大多都是有感情的,至少也有好感或者因為某個條件才走入婚姻,在共同生活中,隨著時間的流逝,人品不行的人,會連身邊的人也不會放過。


  象張自力,哪怕是結婚了二十幾年,即使到了現在這個地步,他寧願花大錢請律師走關係,都不願意給妻子一些保障。


  王理一時語塞,就是張自力也沉默了半響,事情到這裏誰不明白,哪怕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來,哪怕張自力的別墅是婚前財產,隻要不離婚,隻要他這一死,那些財產六分之五都是李紅霞和她兒子的。


  就算張自力可以把那套別墅轉給他兒子,現在居住的房子隻要有六分之五是李紅霞和她兒子的,她們母子的日子就不會難過。


  張自力也在後悔這件事。


  半路夫妻就是這點不好,哪怕在一起幾十年,到晚年,都打著把財產扒拉到自己孩子碗裏的念頭。


  不過現在就是原配,也各有各的算盤。


  所以哪怕再有感情的夫妻,人品不好的,活得久的,到最後都有戲可唱。


  當然他們不會承認這一點,都會找一個借口,比如張自力,怪李紅霞打胎,怪李紅霞工作損陰德,得找這些借口,才能把自己放在道德製高點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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