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高級合夥人會議 二
p1() ?知道是利益交換,黃一曦不承薛綠波這個情,懶得再應付她,薛綠波討完功勞,也不想再麵對黃一曦,踩著細腳高跟鞋扭著粗腰“咯噔咯噔”走了。下雨天大理石,黃一曦有點替她擔心,目光隨著她的腳步走了一圈。這樣的天氣下,黃一曦以為今天能來事務所的高級合夥人肯定不多,沒想到這一圈看過去,來的人還不少。可惜的是,今天來的人大多都是張媚那邊的人,黃一曦心算過,今天投票結果可能不容樂觀。說什麽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都是胡扯。那又怎麽樣,黃一曦暗暗下定決心,不管結果是怎麽樣,她都會進行無罪辯護,哪怕最後她和師父一樣也得離開律師事務所,她也不會惋惜。這世上不同的東西有不同的價格,有些動物主要是皮值錢,譬如說狐狸;有些動物主要是肉值錢,譬如豬;有些動物主要是骨頭值錢,譬如人。就算是一個懦夫,一生中也總有他堅持的一兩件事。就在黃一曦走神之際,突聽一個輕佻的聲音在耳邊響起,“小曦兒?你現在毛長齊了,要捅天了?怎麽沒通知你的好哥哥我來湊湊熱鬧呢?”黃一曦這幾天聽到所裏很多律師善意或惡意的提醒和說服,讓她不要做無罪辯護,因為基本上沒有什麽作用。去會見陳大丫後黃一曦根據案情陳述和後來掌握的證據想做無罪辯護,她並沒有想太多,而是認為理所當然,即使是駱法官給她分析講解、吳青意對她耳提麵命,她也沒認為太嚴重,直到最近一段時間她查詢資料和拉票時才發現,她果然太天真了,把無罪辯護想得太簡單。在黃一曦一開始的想法裏,律師對檢察官的控訴的罪有非罪、非此罪乃彼罪、罪刑的輕重有不同看法而按照自己的看法去辯護是理所當然的事,律師在刑事案件的作用也就是在這裏。盡管黃一曦也清楚,1996年《律師法》頒布之前,幾乎沒有律師敢做無罪辯護,那時與公檢法叫板屬於“政治錯誤”。長夜如斯,所謂律師辯護,通常就是走過場。但如今這個現象如今大有改觀,不得不說,這與一代代律師願以一己之力對抗鋼鐵機器脫不開幹係,這幾年律師界可謂群雄逐鹿,死磕派熱鬧,技術派嚴謹,體製派優勢明顯,勾兌派格外妖嬈。但是,了解得越多,黃一曦越明白隻要想在律師界長長久久安穩地混下去,很少人會選擇無罪辯護。根據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2013年全國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95.4萬件,判處罪犯115.8萬人,全年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無罪,無罪率僅為0.071%。根據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102.3萬件,判處罪犯118.4萬人,各級法院對518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無罪率僅為0.066%。這可能是全世界律師最低的無罪辯護成功率了。無罪辯護的阻礙首先來源自公安局和檢察院,在兩者眼中,公、檢、法一條龍,也是三足鼎立,至於律師,就是一個反派角色,一個跳梁小醜,一個配合整場程序的龍套,甚至有公檢人員訓斥律師,你算什麽東西,賞你一口飯吃你還不知趣?除了公檢的立場,律師做無罪辯護不說其他權力機關或權力人士的阻撓,更大阻撓就是吳青意前麵所說的律師事務所的文件規定,許多地方律師協會“內部文件”都對無罪辯護進行限製,例如要向律師協會甚至司法局匯報,接受監督。這就使得律師無罪辯護有些束手束腳,會經常接到有關部門的“協調”電話。除了以上原因,還有一層阻礙來自法院,法院顧慮除了怕影響公安機關以及隨後的檢察機關政績,避免錯案追究和國家賠償,所以法院即使明知案件證據存在瑕疵,也往往將錯就錯,強行判決。而二審的改判更是難上加難,因為二審法官做出無罪判決,法院內部有錯案追究製,會影響一審的法官及法院的考核。說做無罪辯護是捅天,這說法有點誇張,但並不過份。這聲音不用看黃一曦也知道是陳魯光律師,陳魯光個子不高,腰圍不小,整個人看起來比年紀小。“陳哥,今天怎麽有空來所裏?”黃一曦沒記錯的話他已經好久沒來了,“好久不見,您越來越福相了。”陳魯光哀怨地看著自己的肚子一眼,起碼有五個月了吧,都看不到腳了,“唉,有本事的男人把別人的肚子搞大,沒本事的男人把自己肚子搞大,你陳哥沒本事呀。”黃一曦咋舌,“陳哥,你要沒本事的話我們豈不得得討飯了?”陳魯光是律師界很有名的富翁,他的富裕並不來源代理費,而是投資不動產的目光,在很多人沒看好房地產時,陳魯光每走到一個地方,覺得不錯的時候就扔下錢,買了幾套房產,在限購政策還沒實行的時候,他就在全國經濟較為活躍的城市都有不止一套的房產。除了不動產投資,陳魯光也投資律師事務所,他現在手上有五間律師事務所,除了一間獨資外,其他都是與人合夥,與人合夥的模式也大體相同,就是租了律師事務所,所裏的辦公室劃地按平方價格租賃裝修,有錢的律師可以選擇自己要多大麵積的辦公室和裝修風格。所裏的律師手上都有一張卡,要用複印機和掃描機,劃卡,要喝咖啡甚至好酒好茶,行,劃卡,這其實可以說不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而是一個二房東和物業管理了。律師事務所除了服務之外,對律師的管理非常鬆散,而所裏所有的律師都和律師事務所簽訂一份協議,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律師事務所若是因此對他人負責的部分,律師需要全責負擔,可以說是完全的市場化了。很多有賺錢本事的律師都樂於去他的律師事務所,陳魯光每個星期全國各地飛,賺得盆滿缽滿,濱海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夥人會議他從不參加,和王全福律師營營汲汲完全相反。“你陳哥要有本事的話你怎麽不找我幫忙?”陳魯光反問。“你是大忙人,時間寶貴,我這點小事可不敢驚動你。”.。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