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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一條活生生的人命

  時間比較緊,陶筠風直接就給之前聯繫過好幾次的律師何豈良打電話,大概跟他說了怎麼回事,請他幫忙介紹了一個醫療方面比較專業的律師。然而何豈良卻說:「陶小姐,這個問題,不需要諮詢醫療律師,我就可以回答你。」 

  既然何豈良這麼說了,陶筠風就直接問他:「那這個問題,算不算醫療事故,醫院有沒有責任?」 

  「我可以答覆你,醫院肯定有責任,就是責任大小的問題。」 

  何豈良給陶筠風簡單分析了一下,「孕婦曾多次產檢,做產前篩查,如果由於院方的疏忽大意而沒有發現該缺陷,而導致畸形胎兒的不當出生,醫院應該對胎兒的不當出生承擔賠償責任。畸形缺陷胎兒不當出生,不屬於醫療事故,但屬於醫療糾紛,院方有過錯,就得承擔責任,但責任不會太大。你弟媳的情況呢,並不是胎兒不當出生,而是在胎兒出生前,檢查出先心問題,院方承擔的責任更小。我的建議是,你們最好跟院方協商,私下解決。」 

  陶筠風大概明白了,點點頭,再問他說:「如果,醫院不認賬,不協商不賠償呢,打官司的話,我們能打贏嗎?」 

  能私下協商解決,最好不過了。一旦打起官司,麻煩得很,拖的時間也長。 

  何豈良對此的看法是:「能協商解決,盡量協商解決吧!如果院方不認賬的話,缺陷胎兒已經不當出生,你們打官司的勝率高一些,但你弟媳的孩子還沒生出來,在生產之前查出胎兒有先心問題,院方的責任更小,打起官司來,你們未必能贏。」 

  也就是說,即使前面的檢查沒有查出胎兒的先心問題,院方有責任,但是在胎兒出生之前,檢查出來了,院方的責任很小,即使去找醫院賠償,也賠不了多少。 

  既然院方有一定的責任,陶筠風就覺得,有必要去找醫院索賠。 

  她再問何豈良:「何律師,我們去醫院索賠的話,除了現有的產檢資料,還有沒有什麼法律條款可以參考?」 

  如果有明確的法律條款可以參考,在向醫院索賠的時候,他們會底氣更足一些。 

  電話的另一邊,何豈良頓了一下,主動提出幫她去協商:「陶小姐,這樣吧,你們什麼時候去醫院協商,給我打個電話,我抽個時間過去,幫你們看看能協商到什麼程度。」 

  「那怎麼好意思麻煩你呢?」陶筠風向何律師諮詢這些問題,得到耐心的答覆,她就覺得挺不好意思了。 

  像何豈良這種律師,諮詢是要按時間收費的。何豈良每次對她有求必應,讓她免費諮詢,已經夠意思了! 

  然而何豈良卻不怕麻煩,堅持說:「正好我這幾天不怎麼忙,到時候去幫你們看看,也就是幾分鐘十幾分鐘的事,不耽誤什麼。你要過意不去,請我吃頓飯就行。」 

  對陶筠風有求必應,是穆成允親自交待過他的事。就算陶筠風過意不去,要給他律師費,他也不敢收她一分錢。 

  陶筠風並不認識別的律師,就算找新的律師,因為不太熟悉,多少有點疑慮。所以碰到需要律師答疑解惑的事情,她自然想到完全可以信得過的何豈良。 

  她只是向何豈良諮詢一些問題,不是找何豈良幫她打官司,何豈良主動幫她,用他的話說就是「舉手之勞」,無關律師費用問題,陶筠風就是想給他錢,也給不出去。 

  「那先謝謝何律師,我就恭敬不如從命了。」陶筠風也不再推辭。 

  陶筠風心裡的想法是,鑒於裴奕鳴和柳心悅現在的情況,夫妻倆窮得叮噹響,能向醫院索賠一點是一點,以後他們給孩子治療的費用負擔,也就輕一點。 

  跟何豈良通話之後,陶筠風回到客廳。 

  客廳里,幾個人還在商量柳心悅肚子里的孩子怎麼辦。 

  其實他們幾個,基本上沒有什麼爭議,都是希望柳心悅要這個孩子。 

  喬昕蔓讓裴奕鳴把柳心悅從房間里叫出來,對她把話說得很明白:「心悅,你不想要這個孩子,我能理解你的顧慮,但是不管怎麼說,這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哪能說不要就不要呢!醫生不是說了嘛,治療費用,也就幾萬十萬塊錢,這個錢,我們拿得出!你先把孩子生下來,給孩子治病的錢,我和奕銘他爸出!」 

  裴鴻秋在一邊點頭附和:「我們手上買房子剩下那些錢,先拿來給孩子治病,應該夠了。」 

  買房子剩下的那些錢,他們本來打算用來給裴奕鳴和柳心悅辦婚禮的。辦簡單點的婚禮,在酒店擺酒,請請朋好友來吃一頓,用不了十萬塊。再剩下一點錢,他們就可以給孩子買奶粉、還幾個月的貸款。 

  在大家的目光中,柳心悅歪著腦袋,靠在沙發上,冷著一張臉,雙唇緊閉。 

  裴奕鳴在她身邊,扭頭看著她,看她不說話,催促她說:「老婆,說句話啊?」 

  看柳心悅堅持要放棄這個孩子,裴奕鳴心裡真的想,她真敢不要這個孩子的話,他真敢跟她離婚! 

  結婚之前,他看柳心悅是各種好,覺得能娶到她做老婆,他這輩子就值了,能把她娶進門,以後一定好好待她。可是結婚之後,以前柳心悅在他眼裡的各種好,慢慢看不見了。他對她,更多是因為她嫁過來,自己什麼都不能給她而慚愧,覺得她嫁給自己太委屈,對不起她。 

  平常柳心悅各種作,裴奕鳴都不當回事,但現在,關於這個孩子的問題,他卻沒有向柳心悅妥協,他堅持著心底的原則。 

  他的想法,跟大部分人一樣,足月的胎兒,馬上就要生了,已經是一條人命,現在不要而做掉的話,跟殺人有什麼區別!何況,這個胎兒,是他的孩子,從柳心悅懷孕開始到現在,他就期待孩子呱呱墜地的那一刻,他又怎能忍心放棄孩子不要! 

  聽喬昕蔓和裴鴻秋說起治療的費用問題,陶筠風沒有插話。 

  按照她的性格,如果是在以前,她手上又有錢的話,她會毫不猶豫表示她可以拿錢支持。而現在,需要的時候,錢她可以出,但她不再輕易開口允諾。 

  看柳心悅還不發一言,陶筠風則表示,如果要這個孩子的話,她就找律師幫忙,幫忙找醫院索賠。不管醫院賠償多少,賠一點就能減輕一點孩子治療費用的負擔。如果放棄這個孩子,不要的話,那就沒她什麼事了。 

  她也表達了自己的個人看法。跟大家一樣,她認為,孩子已經足月了,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能爭取,最好就不要放棄。孩子又不是沒有救,醫生都說了,孩子手術之後,可以治好,以後可以和正常的孩子一樣,健康成長。既然可以把孩子救活,做個手術就可以,家裡又不是一分錢都拿不出來,何必殘忍放棄呢? 

  聽了大家的意見,柳心悅心裡很清楚,如果她堅持不要這個孩子,以後她在這個家,怕是呆不下去。 

  除了她自己,所有的人都堅持要這個孩子,就因為醫生說做個手術就個治好,她只是沒有那麼樂觀,害怕手術之後,孩子還有後遺症,成為一個累贅,也會影響孩子的一輩子。 

  如果以後孩子怨她「明知道我有病,治了還有後遺症,幹嘛要把我生下來」,到那個時候,她該怎麼面對孩子? 

  柳心悅很想堅持放棄這個孩子,但是想到裴奕鳴那句話:「柳心悅,你敢瞞著我去把孩子拿掉,我馬上跟你離婚,你信不信!」最終,她還是被大家說服了,同意要這個孩子。 

  畢竟,她現在並不想跟裴奕鳴離婚。 

  儘管嫁過來日子過得憋屈,兩個人都窮得叮噹響,但她還是真心喜歡裴奕鳴的,捨不得跟裴奕鳴離婚。 

  決定好之後,陶筠風就和裴奕鳴先去醫院索賠。 

  去醫院的路上,陶筠風就讓裴奕鳴做好心理準備,不要指望醫院會賠償一大筆錢,能讓醫院有個賠償表示就不錯了。 

  何豈良律師言而有信,接到陶筠風電話之後,真過去幫他們協商。 

  剛開始何豈良律師還沒到的時候,陶筠風和裴奕鳴直接找醫院的婦產科主任,兩人並不受重視,院方認為他們是醫鬧,還放出狠話:「你們覺得醫院有責任,就去法院告啊,沒人攔你們!」 

  在何豈良趕到之後,在何大律師的口水討伐中,院方就開始慫了,願意坐下來,跟他們協商賠償的問題。 

  雙方的協商還算順利,院方承認在產檢過程中有過失,同意賠償。賠償的方式,就是承擔孩子的手術費用,第一次和第二次手術,有必要第二次手術的話,但僅僅是孩子的手術費用,不包含日常治療和護理費用,也不包圓。畢竟,醫生不是神仙,誰也不能保證,一次手術,或者二次手術之後,孩子就百分之百能治好,沒有留下任何後遺症,以後會像正常孩子一樣健康。 

  陶筠風和裴奕鳴不是來醫鬧、找醫院訛錢的,既然醫院肯承擔孩子兩次手術費用,他們就知足了,同意這種賠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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