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恢復青春
左青龍道:「我們不說這個,我還帶來了四個野豬蹄膀,你們一快嘗嘗。」
「誰吃你帶來的野豬蹄膀?人家金家的野豬是出了名的,你帶野豬蹄膀來不說膈應人嗎?」左碧玉對自己的老爹看來怨念很深,所以說話總是帶刺。
孫渺然和白羽同時瞄了一眼金三,這家庭矛盾,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因為李明媚。
左青龍把自己的大小老婆一塊帶來,還帶著大老婆的兩個孩子,這肯定是自己找不自在。
「哈哈,我當然知道金家不缺豬蹄,不過這不是你們小媽的一片心意嗎?豬蹄乃是大補之物,野豬蹄更是一味十分名貴的中藥材,我們帶四隻來,就要吃回去八隻。
你們兩個要多吃點,不要皺眉,皺眉容易早衰,不過多吃點你們小媽帶來的豬蹄就好了,豬蹄能夠美容養顏。」
左青龍也是混混出身,臉皮厚的很,再說那是他的兩個寶貝女兒,他自然是沒法發作,而且還要哄著,可憐天下父母心。
金三在他們一家起內訌的時候,就從嗜血空間里把十幾頭野豬放了出來。
院子里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他就是這個院子的大廚王麻子,處理豬肉是一絕。
他正在處理四隻豬蹄,這可能就是左青龍帶來的,他看著小院的一角,一轉眼出現了十幾頭野豬,而且那個頭,全都有兩米多長。
他可是個識貨的,這麼大的野豬,每一隻都不下六七百斤。
而它們出現的方式更加詭異,不過想到金三的一些傳說,他也就當做沒看到。
不過他不出聲,卻有人很吃驚的叫出聲來:「啊,你們快看,我聽說過天上下餡餅,還真沒見過天上還會下野豬。」
這是左青龍的大女兒,左碧靈的聲音,她雖然沒看到這些野豬是怎麼出現的,但她肯定自己進來時這裡是沒有這麼多死野豬的。
要知道十幾頭六七百斤的大野豬,堆在一起就跟座小山似地,他們進來不可能看不見。
他們來了一會兒了,剛才金三來時,他們出來也沒有看到有人向這裡抬野豬。
那這些野豬出現的就太過突兀了,但她也沒有想到,這些是金三變出來的。
但她想不到,並不代表別人也想不到,左碧靈和左碧玉的母親,萬清芳首先反應過來道:「小三,你左大哥現在也是跟著你幹事了,不知道你能不能幫嫂子個忙?」
「嫂子有什麼事情說就好了,我能幫的自然要幫。」金三道。
金三沒有動,而孫渺然、金鱗他們全都圍著那些野豬去看稀奇了。
而萬清芳也沒動,她想了一下道:「早就聽說兄弟有大本事,不知道能不能讓你嫂子我變得年輕點?」」
金三奇怪的看了一眼萬清芳:「嫂子你怎麼有這種想法?」
萬清芳道:「都知道兄弟你有本事,現在我們家的情況你也看到了,我現在已經快五十了,雖然我自信保養的不錯,可畢竟人老珠黃了,而且我沒有給我們家青龍生個兒子,現在這種情況,你讓我怎麼辦?」
有競爭才有動力,女為悅己者容,現代社會,女人的壓力也很大啊!
看了自己的兩個小美女一眼,金三決定,以後要對她們更好一些。
不過,萬清芳這要求可不低,她畢竟是快五十歲的人了,要想讓她邊年輕一點,他還真沒有把握。
他雖然研究了不短一段時間的癌症病毒,也對端粒酶的催生有了點成就,但這對人類的衰老,好像沒有多少用處。
雖然癌症細胞的無限分裂能夠讓人細胞再生,這樣可以讓人渾身的細胞再次煥發青春,讓人變得年輕。
但那癌細胞是不可控的,最起碼現在金三還沒有找到辦法,控制癌細胞的分裂繁殖。
這樣自然也不能用這個,來讓老年人的身體細胞重新煥發青春,再次回復年輕時的新陳代謝功能。
看到金三皺著眉,萬清芳道:「很難嗎?我看電視上的那些女明星,她們使用什麼羊胎盤素,還有黃金絲的,那些都能讓人永葆青春吧?」
看到金三還是皺著眉,萬清芳也知道,讓人恢復青春並不是那麼容易的,所以她失望的道:「要是沒辦法就算了,我也是聽說你們實驗室很厲害,我還以為你們能夠提取羊胎盤素呢!
雖然國外的技術已經很成熟了,但也有很多失敗的個案,要不是過於擔心,我也不會給兄弟找麻煩了。」
金三道:「羊胎盤素?我還真沒有聽說過這個,所以我們實驗室也應該沒有這東西,不過你讓我研究一下看看,要是真的能夠讓人永葆青春,我們還是很願意研究的,不過嫂子你就要等一會了。」
金三終於聽到了萬清芳的話,從失神狀態恢復過來。
看到她失望的眼神,他感覺好像看到了自己的父母,自己的父母也老的不成樣子了,如果真有這樣的好東西,給自己的父母恢復青春也是好的。
而這東西也可以說是前途無量的,研究一下,沒準也能成為周圍三鎮的一種特色產業。
「走吧,不要圍在這裡了,還是感覺進去吃飯了,你們要看了我處理這些野豬,沒準一會兒就沒有胃口吃了。」王麻子在趕人了。
孫渺然他們可沒有一個省心的,看著她們是在幫忙,看純粹是幫倒忙,所以王麻子忍無可忍,只得趕人:「鍋里有我煮好的豬蹄,你們先吃一點。」
這會兒金三肚子早已經餓扁了,聞言聽到居然有意境燉了好久的野豬蹄子啃,口水都要流下來了,頓時大叫,「來巧了,來巧了!」
可不是來巧了么,野豬肉好找,這下面的各個縣裡總能發現野豬。
可野豬蹄子這東西還真不多見……說來有趣,既然能找到野豬,更是有不少野豬被打死的,為什麼野豬蹄子比較少見?
難道野豬都不長蹄子嗎?
野豬當然長蹄子,可既然老百姓都知道野豬蹄子是好東西,誰不是自己留著。
自己吃或者自己用不行嗎?
實在不濟,留著也可以留在關鍵時刻託人辦事啥的,幹嘛要平白無故的便宜了別人?
而金家雖說野豬不少,但現在殺的數量很少,大部分被金虎金鱗這兩個小子弄走了。
他們還準備弄出來一隊豬騎士,不過沒有成功,畢竟野豬難訓。
雖然他們沒有成功,但那些野豬他們也沒有捨得殺,而是作為種子,用在了養豬事業上。
現在有不少村子使用的豬種,就是從山中的野豬身上得來的。
「巧什麼啊,就是兩個野豬蹄子而已,就是誰吃不上也不能讓你金大當家吃不上。」
王麻子呵呵笑著,望了左青龍一眼,道:「知道不?前一陣子周圍三鎮政斧的領導,可是給大當家送來了不少的好東西,乖乖!他們可是下了大本錢了,穿山甲、野羊、馴鹿,聽說還有幾隻藏羚羊呢!」
「真的?」金三的眼睛頓時瞪出來了,藏羚羊也能弄來?
金虎道:「那是什麼藏羚羊?就是幾頭黃羊,當時我還高興了一會兒,沒想到一看就是些普通黃羊。」
金三也有點失望的道:「我說呢,藏羚羊他們要是能弄來,還真是有心呢!」
金三當然知道周圍三鎮的鎮政斧,為什麼給他送禮,他可是本土的最大地頭蛇,不給他這個土地進貢,在這裡可是混不下去。
要是昨天之前,金三還真的要好好想想,他會盡量的低調做人,也可以說的夾著尾巴做人。
但他現在成就了元神,一般人是沒法威脅到他了,所以對一些人,他也沒必要客氣了。
除非是他遭受到了大規模殺傷姓武器的襲擊,要不然,任何危險,他都能感知到。
要是這樣他還要夾著尾巴做人,那他可就真傻了。
金三啃著豬蹄,看著王麻子在處理熊掌。
熊掌啊,上八珍之一,雖然不知道是不是最肥腴的右前掌,可即便是兩隻后掌,那也是罕見的好東西。
有熊掌,金虎他們幾個吃貨也在努力的咽了口口水。
熊掌是好吃,經典的美味之一,可一隻沒有經過處理的熊掌,從處理好到能吃,最少也需要二十多個小時的時間,極其費工夫和時間。
而且一個處理不好,做出來的東西就會讓人難以下咽,端的糟蹋了好東西。
但王麻子祖輩就有處理山珍的經驗,就算王麻子也年輕時也處理過幾次熊掌,所以金三也不怕他毀了這熊掌。
王麻子豬頭肉遠近聞名,是因為他們做的最多的就是豬頭肉,要是熊掌多了,沒準他們做熊掌更出名。
據說早在王麻子的太爺爺的時候,王家便開始做豬頭肉,那一鍋滷水上百年了,鹵出來的豬頭肉香的能讓人將舌頭都吞到肚子里去。
自打金家大鍋全羊出名之後,王二麻子便十分有先見之明的,打算自己也開個大鍋全羊,可最後也沒有競爭過金家。
最後,他乾脆也被金家收編了。
不過就算這樣,他家的豬頭肉他也沒有放下,而有了金家提供的優質豬肉,反而讓他的豬頭肉更加出名,現在很多外地遊客,都會慕名來他這小院吃頓豬頭肉。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