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蒙冤 因果
“小珞,丁敏芝的源力回收,係統可以自動進行嗎?”
“當然可以,安要離開任務世界嗎?”
“任務已經完成,後續事情已處理完畢,離開吧。………等等!”
“離開中止嗎?”
“中止。”
長安望著一身狼狽的丁敏芝,叫停了傳送。
“安,真的是你?嗚嗚嗚,我總算找到你了!自從那天離開後,我都感應不到葉子的存在!”丁敏芝見到長安如同看到救星一般衝了過來,卻被長安周身的氣流彈開。
丁敏芝撫摸著有些灼傷的手臂,震驚不已,“安,怎麽回事?我都靠近不了你?”
若不是你對我有惡意又怎會靠近不了我?長安沒有說話,隻是靜靜地望著丁敏芝。
沒有等到長安的回答,丁敏芝帶著一臉的欣慰自顧自地說道,“安,我弟弟他終於知道錯了,他在我和爸媽的墓前痛哭流涕,承認自己錯了,說他對不起我們!”
點開屏幕,搜索了近期的信息,不得不感歎丁敏華確實是個人才,總能在絕境中為自己謀得一絲生機。
柯綸以一篇紀實報道揭露了丁敏華所謂愛情背後被人們忽視的真相,牽扯出了丁家父母多年前的死亡冤案,一時引群情激憤。
家境貧寒的丁敏華能從小學到大學一路順利的完成學業,固然是因為他的天賦才華出眾,但更與其家人砸鍋賣鐵不惜一切代價的供給與付出分不開的。畢竟,每年因家境困頓無奈放棄大學夢想的優秀學子不知有多少呢?
丁敏華畢業後不忘祖輩的恩情,返回故裏建設家鄉本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情,但卻在愛情來臨的時候,人生軌跡出現了偏差。
窮小子愛上了富家女的愛情,在現實中受到的阻撓遠比影視劇中描述的阻礙更加深刻和殘酷。
雙方家長竭力阻止和反對他們在一起,這外來的阻力不但沒有讓他們放棄對方,反而更加堅定了他們的愛情。
於是,兩個年輕人為了他們忠貞不渝的愛情,不管不顧地離家出走了,並在外地登記了結婚。原以為生米煮成熟飯,家人便不會再反對他們的婚事了,然而事情並非他們想像的那麽簡單。
楊珍珍的父母得知女兒跟著丁敏華私奔後,氣急敗壞,直接帶人衝到了丁家要人,丁家父母是完全不知情的,哪裏說得出兒子的下落,卻被認做是知情不報。
除了房子沒拆,丁家被這一夥人打砸了個稀巴爛,楊家人揚長而去。
事情原是告一段落,誰知楊家人前腳剛走,後腳鎮裏的警察就來帶走了丁家父母,說他們涉嫌拐賣婦女。
丁家父母被帶走了,村裏多了一群來路不明的人,時常在村裏晃悠蹲守,據說那是楊珍珍父親廠裏的工人,負責監視丁家以配合警方辦案。
24小時輪班,許多工人都願意來排這個班,隻是盯個梢而已,比幹活輕省多了,工資可是照常發放的。
三天後丁家父母被派出所的警車送了回來,這三天他們在所裏經曆了什麽沒有人知道,但當天夜裏丁父沒熬過去直接就咽了氣,丁家傳出來的哭喪聲響了一夜,沒有人敢去安慰。
直到第二天天亮,才有管事的人出麵協助料理丁家的後事,對外隻說是丁家老頭得了腦溢血沒搶救過來去了。
丁家唯一的兒子不在,隻有一個早嫁的女兒丁敏芝回來奔喪,虧了幾個叔伯家的族親幫著打理丁父的殯葬。
然而,出殯的那一天,來了一群開著公務車穿著製服的人阻止丁父下葬,說是按照國家規定,推行火葬,不允許土葬,土葬是違法的,是犯罪。並強行帶走丁父的棺木送去殯儀館火化,再送回來的隻有一個骨灰盒。
丁母受不住打擊,當場犯了心疾暈倒了,送去醫院搶救,一個月後也不幸過世了。
至於丁母的後事,卻無人再來阻止了,丁敏芝忍痛將父親的骨灰和母親合葬了,也沒人再來指責他們是違法犯罪了。
丁敏芝對父母的死亡深懷不甘與恨意,父母明明是被那幫人害死的,怎麽可以這樣一筆帶過就沒了聲息?日月昭昭,天理何在,公理何在?
她要為父母鳴冤,為父母討回一個公道。
於是丁敏芝報了案,那曾想到,從此後便深陷泥淖並把自己帶入了萬劫不複的境地。
與此同時,丁敏華和楊珍珍這對“苦命鴛鴦”雖然在外地登記了結婚,但得不到家人的認可和諒解隻能繼續飄泊在外。
他們找到了媒體和電視台,訴說著他們的忠貞與無奈,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和同情,也希望能得到遠在家鄉的親人們的理解和認同。
在外流浪的日子,報紙廣播電視上每天都有關於他們的新聞,央視社會頻道還邀請他們二人專門做了一期的訪談節目,係列追蹤報道更是引發了人們對於戀愛婚姻自由的探討。
記者們趕到斾江市找到了報道中幹涉兒女婚姻自由的始作俑者,丁家的狀況消息封鎖無從得知,但是楊家很容易尋到,畢竟啟霞服飾那麽大的場子在那裏。
然而,在記者的探訪中,楊珍珍的父母麵對鏡頭失聲痛哭,心痛女兒的不理解和任性,再憐一番天下父母心,再談到啟霞從服裝廠到公司的艱苦創業史,生活不易,隻是希望女兒將來能有一個幸福的未來。
最後,表示隻要女兒回來,什麽都可以不計較,他們尊重女兒的選擇。
這一篇報道之後,兩人終於回到了斾江市,對於全國人民來說,無疑這是一個美好值得祝福的大團圓結局。
丁敏華回到家,發現父母雙雙亡故,據說是被他的行為氣得犯了病,恰又年紀大了沒抗住就去了。在父母的墳頭痛哭一場之後,丁敏華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和楊家積極的籌備起他和楊珍珍的婚禮了。
當姐姐丁敏芝告訴他實情後,丁敏華沉默了一陣之後卻是跪了下來求姐姐成全他和珍珍的愛情。
姐弟兩人大吵一架後,關係疏淡了,弟弟那場盛大的婚禮丁敏芝賭氣都沒有去參加。
後來,丁敏華留在了啟霞服飾任副總經理,他的兒子亦姓了楊,按照他老丈人的話說,你們丁家都沒什麽人了,還姓什麽丁,直接姓楊得了。
自此後,丁敏華的人生就象開了掛一般,憑借自己的能力將啟霞服飾經營得風聲水起,業務範圍都擴展到了國外,做起了國際出口貿易。丁敏華的個人身價也是水漲船高,連續兩年被評選為斾江市年輕企業家傑出代表人物。
對於丁敏華來說,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他那個親姐姐了。
當年姐姐丁敏芝輟學早嫁,彩禮錢全供了他繼續學業,他一生感激姐姐的恩情,但,卻不能任由她挾恩圖報。
父母的死亡他很遺憾,但人既然已經沒了,活著的人就不該去打擾逝者的安寧。可姐姐偏執得近乎一個瘋子,口口聲聲說父母是被人害死的,作為兒女應該為父母伸冤,為父母計一個公道,否則父母九泉之下都不得瞑目。
還不停地攛掇他跟著她一起去打官司,告派出所告楊家告劉家,整個人都瘋瘋顛顛的。
別人說,姐姐丁敏芝天天不是報警就是上訪,到處製造散播謠言,毀壞他人名譽,最後被人強行送去了精神病院,若不是他托了關係,姐姐現在還在精神病院裏呆著呢。
有時他就想不明白,父母的死亡對姐姐的打擊竟然這麽大,人都不正常了,放著自己好好的日子都不過了?
三年來,他盡在後麵為姐姐收拾爛攤子了,三天兩頭的去派出所裏贖人。連姐夫都受不了,跟姐姐提出了離婚,原以為姐姐會平靜下來,誰知過了幾個月,姐姐竟然跳了樓。
丁敏華得知姐姐跳樓的消息後,沒有太大的反應,姐姐一直這麽瘋鬧著,也許這是她最好的歸宿,大家都得到解脫了。
然而,姐姐的這一跳,解脫了自己,卻似乎連帶著把他所有的運氣都給帶走了。先是大舅被雙規再是二舅商場失利(劉建業和劉建強,楊珍珍的兩位舅舅。),這是楊家也是丁敏華最大的兩個靠山,一個為他帶來名一個帶來利,如今風雨飄搖,隨時會牽累到他。
好在這些年,公司帳務方麵他做得清清白白,沒有留下任何把柄。在這節骨眼上,偏又是啟霞服飾自身出了問題,郊外服裝廠的一場大火燒毀得不止是貨物,還有啟霞多少年來積攢的信譽。
牆倒眾人推,劉家大勢已去,眼看楊家也是大廈將傾,而自己的妻子卻在這個時候背叛了自己,丁敏華隻覺得命運是如此不公,這麽多倒黴的事情,怎麽就發生在他一人身上?怎麽就偏偏發生在他身上?不是別人而是他!為什麽?!
在丁敏華焦頭爛額,心力交瘁之時,他和楊珍珍多年前的“愛情故事”被人翻了出來,丁家父母死亡的真相也被相繼曝出。
當初有多少讚美與豔羨,現在就有多少的謾罵與唾棄,當初的偉大與勇敢變成了自私狹隘與卑鄙醜惡,置父母生死於不顧隻一味追求自己的享受,是道德的淪喪,是人性的泯滅。
當初的所謂堅貞在如今兩人感情即將破裂麵前,變得異常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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