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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蒙冤 結果

  自從畫廊事件後,丁敏華與妻子楊珍珍每日裏都會吵架。


  在這裏不得不佩服葉嵐衣的高明之處了,他派去的文森特確確實實隻是和楊珍珍談關於畫廓的生意合作問題,除了那天幾句讓人誤會的言語,兩人完全沒有任何情感上的曖昧。相反,文森特談吐優雅風趣,彬彬有禮,行動間進退有度,一派紳士風度。


  一方猜忌指責,另一方坦然堅持不被理解,於是矛盾加劇,再麵對外界的壓力,夫妻信念轟然倒塌,留下的就是互相的指責和怨懟。


  如果他們繼續堅持自己的愛情,毅然站出來坦然麵對眾人的譴責與謾罵,那份勇氣與擔當倒是值得人敬佩的。


  現實的殘酷似乎就是專門來打擊破壞理想的美好的。


  丁敏華與楊珍珍這場“轟轟烈烈的愛情”,引發了一場關於愛情是否可以泯滅人性和道德,為了愛情真的可以完全不顧忌任何東西嗎的大討論?

  網論的結果就是,啟霞服飾總經理丁敏華身敗名裂,連累著啟霞公司同樣失去了民眾的信任,最後因資不抵債,被法院強行宣告破產進行清算抵債。


  而此時,丁敏華仿佛大徹大悟一般,來了一場感人肺腑的哭墳,深刻地自我厭棄和自我檢討了一番,一篇“自罪書”居然贏得了不少讚賞,很多人開始說什麽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有過改之,善莫大焉!


  這不,丁敏芝這個“女鬼”都被感動得一塌糊塗,真是“驚天地,泣鬼神”!

  “這不是正如你所願嗎?”長安淡淡地說道,丁敏華確實厲害。


  口口聲聲說,相信國家和法律會主持正義公道,看上去正氣凜然,實則借此機會與劉家和楊家劃清了界線不被拖累;說舍不下與妻子多年的感情,又無法麵對父母的仇恨,隻能與妻子分居而處今生不再另娶他人,不離婚,財產不必分割,不離婚,楊珍珍不得自由身,至少是無法再婚了。


  再趁機奪取了兒子的監護權,去了楊姓,遂了丁姓,了卻了自己多年的心結。


  自私自利的人若做到極致,幾乎沒有什麽能打敗他們,他們總能在眾多對自己不利的事情中尋得一線生機,從而為自己謀取最大的利益。


  丁敏華就是這一類人,麵對重重危機與打擊,他沒有一蹶不振,反而從容應對,楊家倒了他的事業沒有了,然而他的個人身價幾乎沒有受損。


  看中他才華和能力的公司大有人在,過不了多久,他大概會東山再起吧,也許輝煌不再,但至少這一生是無憂了。


  楊珍珍的生活未必悲慘,隻是失了以前的奢侈,與丁敏華的這場婚姻大概就這麽糾纏一生成為一對怨偶吧。


  這樣的結局,並不符合人們對一個故事最後結局的定義和期待,卻是真正的現實,長安不會再去幹涉。


  人生不過百年,凡人的苦痛傷悲,喜怒哀樂,亦如鏡花水月,身死神消,還有什麽能一直執著下去?

  事情已告一段落,如今麵對的是發生了狀況的丁敏芝。


  聽到長安輕描淡寫地一句反問,丁敏芝猶豫著答道,“是的,這正是我所希望的。我看到你為我女兒做的了,謝謝你!可是,……安……你……能不能……放過我?我還不想死!我還不想消失!”丁敏芝忽然跪了下來乞求道。


  “你已經死了,你一直不肯承認嗎?”


  “是!我是死了!可是,我感覺自己除了沒有身體,別人看不到我外,跟活著沒什麽區別!我不想就這麽消失了!你放過我,就任我這樣自生自滅好了,可以嗎?求求你了!”


  “生死有別,各循其道,你遊蕩在生人的世界裏必受天譴,到時同樣會灰飛煙滅。”


  “可我現在不是好好的嗎?隻要你不來收了我,我不就一直能好好的嗎?而且,我都知道了我弟弟的那些事都是葉嵐衣做的,跟你無關,你從頭到尾也沒做什麽事,憑什麽要我付出靈魂?這是不公平的!”丁敏芝竭力爭辯著,麵容變得猙獰。


  “丁敏芝,你遊蕩了這麽久,可曾見過其他遊魂?你之所以現在好好的,是因為之前的契約。如今契約已完成,絕無返悔的可能。”


  “我那時又不清楚!一心想著報仇,難免會衝動!我發現其實我還想好好活著!”


  “晚了。”長安輕聲道,有些事情後悔是無濟於事的。“小珞,回收吧。”


  也許是感受到生命力的流失,丁敏芝開始瘋狂地大叫,“住手!你不能這樣!道長,道長!快救命啊!你答應我的,快救救我!……”


  丁敏芝的聲音越來越弱,身影越來越淡,直到最後全部消散。


  “大膽妖孽,竟敢擅自拘人魂魄!擾亂天道綱紀,還不快快束手就擒!”一道威嚴的聲音夾雜著震攝的力量破空而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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