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宮“外的我
我們結婚的時候,當時她已經懷了兒子快三個月左右了,也算是俸子成婚了,因為勞累過度都
“見紅”了;新婚的快樂和疲憊相伴相隨的,幸虧一輩子隻疲憊這一次。
正如我爸所說
“成了家意味著更大的責任和擔當,要時時刻刻牢記於心”,當然還有更大的家庭開支和支出,好在已經升到雙部門經理的我已經薪水提升到四千五元一個月了。
結婚後因為和嶽父母住在一起,難免會有這樣那樣的矛盾和不便,而我因為工作的關係經常需要在外麵吃飯應酬客人,這個家更多的象是個宿舍一樣的,有的時候要公關開發客人,會應酬到很晚才會回家讓老婆給開門,
“海大富”一直沒有給我一把大門鑰匙,生怕我這個
“家傭來福”搬走他的金山銀山,直到她偷偷的給我配了一把,否則我一直就是那個住在這個家門外的人。
也許結婚之前她跟我說過她爸爸性格脾氣非常不好,經常跟嶽母吵架,加上嶽父平時就一副
“全國人民都欠他幾十個億未還”的麵孔,除了必要的基本基礎的禮節禮貌和他問我答的話語以外,我基本上不會主動去跟他溝通什麽。
也許是一無所有一無是處的我幾乎沒花什麽代價就端走了他養了20多年的
“花兒”,迫使他心不甘情不願的接受,加上我這個外地
“赤佬”幾乎天天在外麵應酬,有時還很晚回家吵到他睡覺,我能夠從他沉默寡言中感覺到他從骨頭裏麵對我的不屑一顧和鄙視。
這一切在兒子出生到來以後,那一次根本不該發生的劇烈矛盾中,印證佐證了我的分析和判斷,那是一次刻骨銘心、永世不忘的矛盾,但我永遠也不會找他尋仇或是報複,我隻有更加的努力刻苦工作來忘卻內心的傷痛和疤痕,極力的尋找內心的平衡和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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