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隱性收益
「據我了解,現在圈子裡一首全版權的歌,頂天也就賣三五萬塊錢,這還是成名大師的價格。」
「對,李宗恆差不多就是這個價——5萬。咱們要和張總談好了,我覺著也能把你這首歌賣到5萬!」
劉萌萌興奮的介紹:「張佳樂超級有錢的,我看去年的報道,他身價有5個多億!5萬塊錢對他來說就像5毛錢一樣,沒準他一高興,能給咱們拍10萬呢!」
「你想的可真美,你當人家是傻子啊,給你拍10萬?」林在山評價說:「張佳樂可不是那種大手大腳花錢的人,我看他抽的煙都是三四十一包的,並不奢侈。就我和他的接觸來看,他這人看似憨厚樸實,但其實是一個非常精明的人。在這樣的人面前你叫5萬10萬的價碼,簡直是在自取其辱。你別忘了,他可是做搜索引擎的,最懂得搜索情報資源,他就算不了解咱們這個圈子的行情,稍微一搜,也就什麼都知道了。」
「不怕他知道,關鍵是他喜歡啊!」
「喜歡歸喜歡,但在商言商,他不能因為喜歡就瞎掏錢吧?」
「那您的意思是,給他開多少啊?」
「客觀上講,憑我現在的身份,有人花5000塊錢買這首歌的全版權,就算很給面子了。」
「5000?太少了吧!」
「張佳樂那麼精明一個人,他最多也就給這首歌開到兩三萬的價碼,這算是給足咱們面子了。」
「兩三萬也行了,談好了我覺著還是能談到五萬!」
「我現在有這麼個想法,你幫著分析分析,看看有沒有可行性。」
「您說。」
「把這首歌賣兩三萬塊錢,甚至五萬塊錢給張佳樂,我覺得意義都不大,這樣還會讓人家覺得咱們很小家子氣——逮著便宜就要佔。」
「話不能這麼說啊,大叔,這歌是你寫的,他要買,你付出勞動了,他付出Money做交易,這是你情我願的事,怎麼能算逮著便宜就占呢?」
「這首歌是我做的沒錯,但問題是,我是從人家老腔那兒得來的靈感做的這首歌,裡面有很多旋律和唱詞都是人家老腔原有的。要真論起來,這應該算是我和張總一起創作的作品。」
「那您到底想開多少啊?」
「開一塊吧。」
「多少?!」
嚇了一跳,劉萌萌差點沒踩了剎車!不可思議的扭過俏臉蛋來,問林在山。
林在山豎起一根手指:「一塊,中華元。」
「您在跟我開玩笑嗎?一塊錢連跟冰棍都買不了!您要賣首歌?」
「這只是一個象徵性的價格。我是想借著這個機會和張佳樂交個朋友,看看以後有沒有機會能和他更多的合作。」
「這個……」劉萌萌顰眉講說:「我覺得您還是再想想吧。」
「嗯,我會再想想的。這事我是這麼考慮的——張佳樂還不知道我是誰,我是想讓你去和他說我是誰,看看他的反應,他對我這種出身的人會不會很抵觸。如果他很抵觸,你就給他開個高價,咱們就做這一鎚子買賣,不想以後了。」
「我懂您的意思。」
「你和他說的時候,多往好的方面誇誇我。告訴他,現在的我已經不是曾經的我了。」
「我知道,我會把您現在的情況都和他講的。」
「如果他覺得咱們不錯,值得在音樂領域多交流,那你就給他開一塊錢的友情價。」
「一塊,太少了吧。」
劉萌萌怎麼想都覺得這個價碼太委屈了。
「一塊是少,但若能和張佳樂這樣的人交上朋友,往遠了說,以後再有和合作的機會,那帶來的隱形收益,都是無可估量的。你和他交流時,可以跟他提一下,我有能力幫他多做幾首老腔和搖滾結合的歌,如果他需要,未來大家可以多合作。」
林在山想起什麼,又講:「還有,我在參加《唱作人》這個節目你也和他說一下,我聽珍子講,未來有民俗創作的環節。如果在那個環節我寫一首和老腔結合的歌,在全國電視網上播出,將會對老腔起到很好的宣傳效果。」
「我也是有聽說,未來《唱作人》會有民俗創作環節。但您真要上老腔嗎?有很多民族風格的歌曲都值得一做呢。而且,到這個環節就不是您來決定要做那種風格的民俗音樂了,要抽籤的。」
「我知道,你先和他這麼說,先給他畫個小餅。溝通交流嘛,不能什麼都實打實的來啊,你跟人家實打實,人家不見得和你實打實啊。」
「我懂。」
「你現在還沒看明白這點嗎?如果我和老腔能更多的聯繫在一起,就是和千里搜索引擎更多的聯繫在一起了。華陰老腔是張總的家族傳統曲藝,是他除了千里搜索引擎外,最引以為傲的東西。如果老腔最為人接受的一些作品,是我林在山寫的,到時候人家在網上一搜林在山,全是負面新聞,這對老腔的形象也不會很好吧。所以我覺得吧,如果張佳樂真心愿意和我合作,那以後用千里搜索引擎搜我的名字,出來的第一條新聞肯定不會是我進監獄的新聞了。」
「這倒是啊。現在用千里搜索的人越來越多了,尤其是手機上網的,首選就是千里搜索。張總要能把你的負面新聞搜索排名給往下調調,搜你的名字先出來的全是正面新聞,那對您的形象增值簡直無法估量啊!」
「這就是隱性的收益。你就算拿著幾十萬上百萬的去讓人家幫你做這件事,人家都不一定幫你,人家才不在乎這點小錢呢。但如果真能靠音樂和人家交上朋友,有形象利益關聯了,人家於情於理就都要幫你了。」
「大叔,還是你老謀深算啊!」
「唉……」林在山無奈的嘆口氣,講說:「我現在的社會形象就這樣,能怎麼辦?只能抓住一切機會來扭轉了,還不能做的太明顯,以免遭人嫌。」
「您別太鬱悶了,是金子終究會發光的。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大家就能接受您這個回頭的浪子了。」
「希望如此吧。你先看看張總什麼態度吧。也許他知道我是林在山後,可能連這首歌都不想買了。這就要靠你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遊說了。」
「我會盡我最大努力來促成這件事的。」劉萌萌很明義,經紀人就是干這個的,她說什麼也要促成這件事。
「你也不用太勉強了。人家願意接受就接受,不願意接受就算了。我的名字現在還很黑,人家要不願意玷污了老腔這項家族傳統,你就不要矯情的去強求人家什麼了。未來合作的機會還有的是,等我的名字稍微洗白一點,再和人家合作也行。主要是這條線可不要一下子就搞斷了。就算他現在接受不了,你也可以和他做出一定的妥協——我可以化名幫老腔做歌,或者乾脆我把歌賣給他,說是他做的都可以。只要這條線先牽著別斷就行,這樣未來才有進一步合作的機會。」
「我懂了,大叔,這條線我肯定不會弄斷的。」
「我相信你有這個能力。」
「大叔,謝謝你信任我。」劉萌萌由心的又講了一句:「能和您這樣的人合作,我真心感覺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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