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七十四章:白小樂,白樂
“像。”
就是像他才懷疑。
慕容澈淡淡的看了她一眼,道:“多年來,番外蠻夷擄走中原邊塞許多女子,那些女人被擄走後淪為了那些野蠻人的玩物,而她們所生下的子女,若極為像中原血脈的,他們就會私下培養起來,然後等待機會,再將他們送回中原。”
“你懷疑我是細作?”花瓷大驚。
這可不是開玩笑的,細作這兩個字,那代表的就是奸細,沾上了,在古代那就活不成了。
花瓷急道:“王爺,雖然你是王爺,可也不能隨便冤枉良家婦女。雖然我為女子,可也是熟讀永州律法的,任何事講究的都是證據,你可不能無證無據的就冤枉人。”
“可你的出現太過巧合,恰恰是本王要路經之地,本王也查不到你的絲毫信息,這不得不讓本王不防。”
人家千年之後回來的,他要查到了,那才真的有鬼。
“什麽我出現得太巧合,你胡說八道,明明就是你讓人將我打暈了帶回來的,現在又想隨便給我安個罪名將我打發,我告訴你,沒門兒。不對,是連窗戶也沒有。”花瓷氣的小臉脹紅,不明白怎麽回了躺現代回來,自己怎麽就變得這麽不淡定了。
“想讓本王相信,也行。”她看不到的地方,慕容澈冷漠的臉頰上微微勾起了唇角。
“我身正不怕影子斜,說吧!你想怎樣?”
“本王不想怎樣,隻是如今本王早已過弱冠,卻無妃……”
他話還沒有說完,已經被驚得一臉不敢置信的花瓷打斷:“合著王爺您老打的是這主意啊!我說你在於嘛!在整個皇城你想要哪家千金小姐不行,廢了那麽多口舌,你堂堂戰神王爺就為逼良為娼……啊呸呸,不對,是為掩蓋你強搶民女的惡行。我告訴你,我.……我白小樂是不會屈服在你的權貴之下的。”
“白小樂?”他皺著眉頭轉身看著她。
“是啊!我叫白小樂,家住樊城,跟聞名天下的白祭公子家還是有幾文錢關係的。王爺不是說查不到我的絲毫信息麽,要不信也可以到樊城查一下,不過我爹當年參軍已經戰死,我也離開樊城多年,還有沒有認識我,我就不知道了。”說完,花瓷毫不心虛的對上他的眼,心底正在給自己抽了個大嘴巴子。
花家的人果然從古至今都不是取名字的材料,自己不動大腦的就取了這麽個沒文化的名。原本她自己也想好了,取了‘凝香’‘千雪’什麽的有詩意一回。可臨時想到了白祭,一張口就蹦出來了個‘白小樂’這三個字,白小樂白小樂,白樂,這次真是白樂了。
看著她毫不畏懼迎上的眸,慕容澈有一瞬的失深,手不自覺的輕撫了上去。
“喂,慕容澈……不對,王爺,你怎麽了。”看著他這個模樣。她還是有些心慌的,就怕他突然對自己做出什麽禽s獸的事來。現代言情小說上不都那麽些的嗎,‘人’到深處不自知。
“你的眼睛很像她,特別是毫無畏懼的時候。”一樣的不怕死。
“她?她是誰?”當然是她以前的自己,花瓷開始明知故問。
慕容澈回過神又恢複了冷冷的眼色,深沉的掃視了她一眼,轉身饒過她進了書房。
“哎,王爺,咱們還沒有說我能不能離開王府咦!”見他不理自己經自回了書房,花瓷扯著嗓子問了一句連忙跟上。
書房裏,慕容澈已經端坐在案桌前,看了那發愣的女子一眼,拿著墨塊開始磨墨。
花瓷出跨進這道門開始,眼睛就一直鎖著牆上掛的那副仕女圖上。那是,當年容丹最喜歡的一副仕女圖,容丹死後,她就一直把她收藏在將軍府裏。卻不想靜和死後,慕容澈將它珍藏在了這裏。
這份心,她真的很感激。
她知道,如果他沒有帶走,那麽這副畫恐怕也不知會被那些落井下石之人糟踐成什麽樣。
不知過了多久,那邊的慕容澈已經優雅的放下了手中的毫筆,輕輕的將自己剛剛寫下的紙張拿起,看著還在對著那副丹青發呆的女子道:“你且過來。”
花瓷回頭疑惑的看了眼他手中的紙張,又看了看他,還是轉身走了過去。
案桌上,慕容澈將寫好的東西放在上麵,順手將一盒鮮紅的朱砂推到她跟前道:“在這張紙上按個手印,以後你便是我尋王府的人。”
花瓷磨磨蹭蹭的拿起那張紙撇了撇,當看到那兩個大刺刺的‘契約’時,眼一晃看成了‘賣身契’三個字,當下嚇的手一顫,‘賣身契’掉地上去了。然後抬眼看著他猛搖頭,那驚悚的模樣,像是怕他強迫他按手印似的,還急忙的將手藏到了背後去。
嚇,慕容澈這死小子的太陰險了,是想騙他簽賣身契呀!
“唉!”
慕容澈難得無奈的輕歎了一聲,起身繞過桌子屈尊彎腰要撿起她腳邊的那張紙,卻不想花瓷怕他撿起來,抬腳就要踩想踩住,可某王爺的手快了那麽零點幾秒,她腳自己一腳狠狠的踩到了他手把手去了。
感受到腳下硌腳的某隻手,花瓷一驚,趕緊抬起腳去望他的手。
看到那被自己使勁一腳踩得青紫的手背,花瓷緊張的有些手足無措,又氣又心疼的罵道:“慕容澈,你是笨蛋麽,練武之人反應怎麽可以這麽慢,看到我腳踩上去了你不會趕緊收回來嗎。疼不疼啊!都青一大塊了,要不要請個禦醫來看看,別不小心把骨頭踩斷了以後可怎麽辦。”
是啊!要是自己把他手指頭踩斷了,那她的罪過就大了。
怎麽辦,怎麽辦.……
越想越嚴重,花瓷急得抓著拿著那隻被自己踩青的手,緊張的團團轉。
看著抓住自己的手急得不知所措的小女人,慕容澈的饅頭緊緊的蹙在一起。
他很好奇,這個女人雖然一直表現得跟別人一樣很怕他,可他從她得眼色中發現,他不但不怕他,甚至對自己很有些了解,而自己對她又有些莫名的熟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