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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道(一)

  誇得有些過。 

  就算態度從容,應對得體,若是再考慮年齡因素,很不容易。可也不會到了鳴天下的地步。 

  但外面洶湧澎湃的憤怒人群,給了王博文巨大的壓力。咱說一句好話,避嫌了,傳出去,也堵了言官的嘴巴。 

  老太太若是責問,臣難道說錯了嗎?十二歲的孩子,進了開封府的大牢,還沒弄清罪名,豈不是鳴了天下? 

  這才是為官之道! 

  然後又說道:「將他帶下去,案情未清之前,勿要慢怠。」 

  府尹都如此客氣,衙役們還能說什麼? 

  然後將詢問的經過寫了一篇摺子,經過了一些潤色,不然老太太會動怒,但也不敢改動太大。懷著這篇摺子,走出了開封府,還圍了許多百姓與學子。拱了拱手道:「鄭家子,只是請他過來問一問,沒有別的事,諸位快快散去。」 

  不服的人依有之,王博文又說了一些得體的話,漸漸將人群勸解。 

  看了看天色,有些暗了。 

  黃雲亂滾,北風慘淡,嘆了一口氣。 

  其實只是一件小案子,開封府每天要發生多少起大大小小的案件。可因為牽扯到太后與皇帝的權利的分配,還有這個小傢伙的年齡,案子小,卻上升到一個無法比似的高度。 

  處理不好,自己官途從此灰淡了。但處理重,也會失去道義,以後只能在其他官員面前,挾著尾巴灰溜溜的做人。 

  老太太出了一個難題,看看自己這篇奏摺呈上去,能不能讓老太太轉變心意。 

  他想法很好,可是事情發展遠不是他所想像的。 

  為自己正名,也沒有讓衙差封住嘴巴,這些衙差呢,也覺得驚奇,開封府大堂上什麼人都見過,有被冤枉的人,也有窮凶極惡之徒,就沒有看到一個十二歲的孩子,用這麼淡定的口氣對府尹說話的。 

  似乎都說得府尹不住的誇讚。這倒底是在審案子,還是在看人才? 

  於是傳得快。 

  第二天京城有頭有臉的人都聽說了,宋朝優待士大夫,確實養了一些不要命的文臣,這也似乎不對的,俗語說文官不愛錢,武將不要命,那麼文治武功就上來了。可文臣不要命,這算不算正常呢? 

  一聽熱血啊就往上涌,奶奶的,一個十二歲的孩子無辜入獄,在開封府的大堂上居然都敢公開喊出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己,不亦遠乎? 

  不提年齡,在之前,這個小孩子似乎還背負著惡名。 

  事情演變到這地步,皆認為鄭朗是好的,惡名有可能因為誤會,強加上去了,所以是背負。 

  那咱們是國家官員,或者是儒士,是做什麼來著? 

  上書,太后,你也將咱往大牢里關。 

  一批批的,什麼樣的話也敢說,不怕。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殺了我張王李趙劉,還有後來人。 

  紛紛要求太后還政。 

  劉娥在**差一點氣瘋。 

  看來我以前對你們太好了,一個個無法無天,於是處理,一個個貶,甚至將林獻可都流放到嶺南。東京城外那個長亭這幾天很熱鬧,送行的人絡繹,貶放的人不痛苦,臉上豪光滿面,送行的人輩加稱讚。好象不是貶流,而是去做高官似的。 

  還不止如此,有大佬坐不住了。下面的人吵翻了天,上面的幾個大佬穩如泰山,吵得最後,有許多人將矛頭指准了幾個大佬。工部侍郎宋綬也寫了一篇長長的奏摺。 

  他文才好,字也寫得好,這篇奏摺條理分明,論斷清晰,矛頭還是劉娥手中的權利。 

  不過范仲淹那叫鯨吞,他卻是吞食。在奏摺中說道:「唐先天中,睿宗為太上皇,五日一受朝,處分軍國重務,除三品以下官,決徒刑。宜約先天制度,令群臣對前殿,非軍國大事,除拜皆前殿取旨。」 

  老太太,俺不要你全部將權利放出來,有史可鑒,象李旦那樣,先放一部分權利給李隆基,軍國大權你老人家繼續掌管著,但一些小事情呢,讓皇帝先嘗試著做一做。這樣以後萬一你老人家有一個三長兩短的,皇帝正好熟悉了政務,完成權利交接。 

  老太太一看,大發雷霆,林獻可他們只是小人物,你是大佬,這番發話,影響有多重? 

  立即將宋綬貶出朝堂,到應天府支援地方做貢獻去了。 

  然後就看王博文的奏摺,能有什麼心情看?然而終如鄭朗所想的那樣,她不是武則天那樣的人物,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凡事還留有三分餘地。包括曹利用之死,也非是她所授使。若恨,還有對丁謂、寇準恨得深?於其整死曹利用,不如整死寇準與丁謂了。 

  若是一個大人,能下令,給我打,打得讓他招供,可一個蛋大的孩子,好意思下這份命令? 

  氣得臉兒發白,想不出好辦法,只好寫了一句話:「非人所授,汝同齡時有此膽識乎?」 

  沒有人指使,你若象他這麼大的時候,有這麼大的膽識嗎? 

  王博文接到這幾個字批語后,直搖頭,我是沒有,可不代表著一個人沒有,人家甘羅十二歲拜相,膽識豈不遠勝過鄭家子?只是象這樣的天才,很少,所以才讓人好奇。但不代表著沒有,例如晏殊十四歲考中進士。 

  既然如此,先關著,等老太太消消氣,以後再將鄭家小孩子放出來。但你也甭想我使出對付曹汭那樣的手段,對付鄭家子! 

  事情就僵持下來。 

  四兒待在客棧里整天的哭,不知道怎麼回事,不就彈了一首琴曲嗎?似乎也沒說什麼話,你是不是范希文啊,是,那我替你彈一支曲子。就這樣了。這犯了那條的罪? 

  而且周圍的人也說自家小主人做得好,可做得好,為什麼人還不放出來呢? 

  並且還聽到什麼太后皇帝的,四兒更是心驚膽戰,彈琴罷了,咱主僕就一小老百姓,與太后皇帝這樣的天大人物有什麼關係? 

  還好,探了兩次監,小主人似乎沒有吃什麼苦。 

  另一邊更是炸了營。 

  宋伯也昏了頭,趕著牛車不要命的往鄭州跑,先將事情稟報給了劉知州,是你的後生,出一把力。然後回家,稟報幾位主母,主母肯定想不出主意,但可以央求親家。 

  幾個婦人一聽,全傻了眼,開封府的大牢? 

  大娘一聽,白眼一翻,暈倒過去。其他幾個婦人一起哭得暗無天日。別請崔家人了,還是先救大娘,宋伯又去喊大夫。 

  那一邊劉知州也在發愁,心中很高興,此子甚壯。但壯不行,怎麼才能將人放出來,特別是這些文士與言官們,更整得事情變得十分複雜。自己是知州,可僅是鄭州的知州,連開封府尹都勸說不動,況且自己? 

  心中也不大樂意,老太太,你身為一國太后,掌管整個宋朝軍國大權,與一個十幾歲的毛孩子較什麼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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