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三疊陽春(中)
不是因為誇他,才吼出來的。略失態了。
因為字啊。
經過了一年多鍛煉努力,不知寫禿了幾支毛筆,如今鄭朗的字變得很可觀。直到今天,它才象一塊璞玉,象一株藏在幽谷里的奇蘭,是養成深閨里的楊玉真,終於在世人面前綻放出奪目的光彩。
當初鄭朗選擇米體字,是一個無比正確的選擇。
米顛拜石、米顛奪硯、米顛詐法帖、米顛造假畫糊弄人,但所做的一切,又在規矩裡面放肆自如,有文士風度,天真而爛漫。並且一生遭遇不算坎坷,算是蜜罐里長大的,沒有悲苦之氣。
鄭朗愛收藏,愛畫,愛字,愛石,愛所有美好的工藝品,胃口比米顛更大。不喜歡太拘束,性格洒脫,旁若無人,有時候很天真善良,又有時候喜歡做出一些叛逆的事。前世有些苦,是自找的。這一世更不用說了,要錢有錢,要愛,愛得太多了,七個媽媽的愛。請問後世,有那一個好青年,能享受到七個媽媽的母愛?
命運不算太苦,也是一個溫飽青年。
二人不但性格,連命運都如此的相似!
這也造就了他對米體書法的吸收能力。
就是喝了酒,以他現在的水平,也未必能將米體寫出四五分的味道。勉強四分罷了。
但足夠了。
十四個行書舒捲自如,如行雲流水,書到意到,意盡而止。特別每一個字中飽含著那種圓潤活潑之意,讓人感到是一匹匹良馬在賓士,大氣有力,驕傲而又高貴,又充滿了美感。
十四個字,一氣呵成,劉知州喝了一聲彩后,幾乎湊到鄭朗身邊,還不停的用手在空中摸擬。當然,不是鄭朗此時書法已勝過了他,寫得很好了,但未必能折服到劉知州。折服的是書法里氣度與新意!
就論書法本身,也是很不錯了。眼前書寫的不是三十幾歲與四十幾歲的書法大匠,僅是一個十二歲的孩子。在書寫之前,萬眾嘲諷,連自己心中都產生了一份懷疑。
「新體字啊!」又喃喃的說了一聲。
他不是鄭朗的大舅,見識了多少大家的書法,從未見過這種書法,能看到一些痕迹,有二王的一些風範,特別是整體結構,很象二王的字。但又不是,似乎又能找到一些唐朝大家的影子。
是何人傳授他這種書法的?
不會!
若有人能寫出這種新體書法,早就名揚四海了,難道是這少年人自己……自己琢磨出來的?
這個念頭就象一道閃電擊中了他的心靈,若是如此……十二歲的孩子在家中遍覽諸位大家的書法,創造出一種新體字,並且還是如此優秀貴氣的新體字?想想自從歐褚顏柳后,有多少人在苦思尋解,尋找一條書法的新徑,結果都沒有成功,最後不得不返回臨募先人法意的道路。可一個十二歲的孩子居然眼看就要做到了。這……這……大事啦!
除了附近的人,後面的老百姓是看不到的。不知道鄭家的敗家子寫了什麼,居然讓新知州喝彩后,恍若丟了魂似的。接著又看到附近的幾個長者,陸續的象丟了魂似的,在空中擬摸。
其實這行詩看似淺顯,遠比高衙內寫的詩高明多了,劈開一句,就交待了起因,地點,時間。但又十分自然,不象其他人故用驚句開頭,顯得突兀。這些人都沒有注意,全部在看書法呢。
這一來引起了人們的好奇心,可這首詩很長,一時半刻傳閱不起來,於是往前擠。還是武推官很理智,讓衙役們將附近拱圍起來,不讓老百姓打斷鄭家子的思路。
心中隱隱的感到此次新知州無心插花之舉,有可能會成為一件真正的雅事了。
而且也高興,鄭家子與自家三兒子來往密切,龍配龍,鳳配鳳,老鼠耗子配打洞,若是鄭家子這次出風頭,也或多或少,能替自家三子正名。
朱少春說道:「朗哥兒這一回要正名了。」
不是鄭朗要正名,是名聲會造成多大的轟動!正名的是他們哥幾個,若要配合好,以後改一改,連帶著就會雞犬升天。
「那是,不然我為什麼非得將朗哥子喊來?」武三郎得意洋洋的說道。
「耶,你們幾人不要得意哪,以後也學著我們家大郎,多看看書,多寫寫字。看看你們,將我家大郎名聲敗得有多壞!」四兒不平的說道。這一年多,自家小主人受到太多不公平的議論與白眼了。就是這幾哥子,敗壞的。
「是,是,」幾個少年點頭哈腰的說。
鄭朗僅寫了一行字,就讓新知州失態如此,前程似錦哪,以後還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前途。宰相門奴三品官,這個小丫環與鄭朗走得近,以後也會了不得。還是乘早不能得罪為妙。
對這一切,鄭朗不知。
前世玩收藏玩得差一點連飯都吃不上,這一世又受了一年多的白眼,養成了一種寵辱不驚的好心態。別人的看法,不是很在意的,因此,全副身心投入到這個字,這首詩當中。
寫了第一行詩后,接著繼續往下寫道:
四野父老來慶賀,八方俊傑獻華章。
童子承蒙太守愛,駐筆陋磚引玉漿。
時奉佳節和風暖,正值蔡水百花香。
恰赴盛世大詩會,即用鴻溝做粗綱。
到此為止,詩句平穩,還不能稱為視高衙內的詩不夠看的地步。但有的人暗中做了一下比較,至少有一點比高衙內強,言之有物!甚至能說一氣呵成,中無阻滯。
但是看這架勢,拖了這麼長的一幅長軸來,僅佔了極小的篇額,這首詩才是開了一個頭。從內容看,也只開了一個小頭,即用鴻溝做粗綱嘛。還沒進入主題呢。好與壞,只有等他將詩寫完了,才能做出公正的評價。可是字!
原先鄭朗若寫出了米體的三成九的功力,此時酒勁漸漸發作起來,再加上豪情滿懷的心情,無形中再次突破,能勉強說寫出四成四的功力了。這個字寫得越發可看。
周圍有衙役們把守著,可附近的大人物們,全部站在他身邊,看得喜歡,擠得更近。天也到了中午,有些熱,鄭朗恍若不覺,解開了外面的襴衫紐扣,露出裡面的汗衫與小半白花花的胸脯肉。
放在以前,叫不成體統,放蕩。但是這一刻,幾乎沒有一個人產生這樣的想法了。有的人居然認為小小年齡,隱隱卻帶著魏晉風流人士的風範。
李威此時寫得也正興起,大喝道:「酒來。」
是對四兒說的。
可是此時劉知州正看得入迷,做了一個動作,不顧自己的身份與高齡,恭恭敬敬的拿起酒罈子,做了一個近乎舉獻的動作,遞到了鄭朗手中。鄭朗也不推卻,喝了一大口酒,將酒罈子遞到劉知州手中。劉知州居然再度象一個學生一樣,將酒罈小心的放在身後。
老百姓不認識多少字,可不代表著不懂事。
看到新太守這個動作,轟!一下子全炸了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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