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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後續

  他眼睛發亮,眼睛都不眨的看著台上那個桀驁不馴,但卻能夠時刻吸引人目光的青年,他好像看到了一個瑰寶,這時候,他的耳邊還同時捕捉著空氣中流動的音符,心中對於古風與流行元素的認知,越來越清楚。 

  正在眾人,都沉醉在歌曲的震撼中的時候,李晨就消失了,出現在高空之上,此時,還有一個內~褲反穿的人抱著胳膊凌空站著,身後披一條鮮紅色的披風。 

  超人看著李晨年輕的面容驚異不已。 

  「你居然這麼年輕?」 

  「比你大好多了。」 

  「你以真面目出現在我面前,不怕我用你的親人,要挾你嗎?」 

  「你會嗎?」 

  超人沉默下來,最了解自己的人,就是自己的敵人。這些時日以來,與李晨的爭鬥,居然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覺。 

  「走吧。到高空一戰,你不想傷及無辜吧。」 

  李晨率先朝遠處飛去。 

  砰!兩人戰鬥相交之處,爆發出一陣巨大的光芒,由此開啟了戰鬥的序幕。兩人初次碰撞,就立馬分開,然後有重新碰撞。邊打邊退,雖然兩人是在高空之中,但是產生的聲光效果,卻彷彿晴天霹靂一般,兩人的速度,如風如電,眨眼間,就從一地上空來到另一地的上空。 

  撞擊、分開!撞擊分開。 

  速度越來越快,不消片刻,便達到了音速,在兩人戰鬥的過程中,在世界各地,都出現了晴天霹靂的景象,引起了各國專家的興趣,尤其是華夏的專家跳的最歡,說這是什麼的奇異的自然現象,幾百年難遇云云。 

  兩人戰鬥中,來到美國的華盛頓上空。 

  這時候,在五角大樓中,陸軍總司令接到了總統盧卡斯的電話,面色沉重的看向外面的天空,那裡是電閃雷鳴,許多天文愛好者,都拿著先進的望遠鏡觀察。 

  天文愛好者馬克斯,目瞪口呆的看著望遠鏡中呈現的景象,突然他驚醒過來,「上帝啊,我看到了什麼,真的存在超人,那個與他打鬥的人是誰,是新一代的壞人頭頭嗎?」 

  「宇宙空間炮準備就緒,倒計時,十九八七……」 

  陸軍總司令耳邊掛著的耳麥中,傳來倒計時聲音來,而他的目標正是天空中翻騰打鬥的兩人。這個計劃簡直是太瘋狂了,總統先生居然想通過空間武器,將為國家做了很多貢獻的克拉克先生跟那個異域異能者,一同毀滅掉。他似乎記得,盧卡斯先生與超人克拉克以前是好朋友呢。 

  「準備好了嗎?」 

  總統盧卡斯的投影冷冷的問道,冷硬的光頭顯得愈加的冰冷無情。 

  「是的,先生!」 

  突然,李晨與超人對轟一拳后,同時朝著天空看去,只見一道極大的光束穿雲破日而來,沿途似乎都能將空間破開。 

  克拉克皺了皺兩道劍眉,對那破空而來的光束,熟視無睹,而是對李晨說道:「交給我來處理吧?」 

  以前也許他還害怕這種強度的打擊,可是與李晨這些時日的爭鬥以來,他的實力卻是的提高,已經超越了所謂異能者的範疇,而他所說的讓他來處理,也是為了維護利間國的榮譽。 

  這群陰謀者,居然想用這麼卑劣的手段毀滅他們,簡直是太卑劣了。當然,這也是對美國的維護,要是讓李晨動手的話,恐怕利劍國就要損失極大了。 

  陸軍司令,看著衛星轉播過來的畫面,緊皺著眉頭,兩人的態度實在是太輕鬆了。這時候,他瞪大了一眼睛,只見克拉克平平的伸出手來,就將那道能夠毀天滅地的光束抓在手裡,然後,放進嘴裡,嘎嘣嘎嘣的吃掉了。 

  而克拉克這一伸手,所產生的能量值,居然一路飆升,最後在精確的測量儀器的顯示評上,顯示出現了一片紅,然後砰的一聲炸掉了。 

  這說明,克拉克這一伸手所產生額能量,無法估量了。 

  「這怎麼可能。」他不是不知道克拉克力量強橫,但是卻只達到了一百噸的橫推力,而現在他的能量卻是無可估量。 

  正在震驚中,他被拍了拍肩膀,就看到上一秒還在高空中的克拉克居然出現在他身後了。 

  「是不是盧卡斯讓你做的?」 

  「是……是他。」 

  說完陸軍司令就後悔了,怎麼自己就這麼就告訴他了呢。 

  總統辦公室中,半個小時候,超人走出,然後身影一閃消失不見,裡面,權勢滔天的利劍國總統盧卡斯,鼻青臉腫的坐在那裡,恨恨的看著消失的身影,心底里一個聲音,在怒吼,「異能者可惡的異能者。」 

  他本來跟超人是好朋友來著,那時,他還是被自己父親發配到小鎮的無能富二代,那一天,氣憤的他,開著車,突然剎車還有方向盤不停使喚了,然後衝出了橋面。他在車裡昏了過去,醒來的時候,就被農夫的兒子克拉克救下了。然後兩人就成為了好朋友。 

  但是之後,由於各種理念的不同,他想讓自己的好朋友利用強大的超能力幫助自己,但是卻被時刻以好人準則要求自己的克拉克給拒絕了。兩人也漸行漸遠。 

  摸著被狠k的鼻子苦笑了一番,他知道還是超人手下留情了,不然就不是皮外傷這麼簡單了,可是,越是這樣,他越恨。因為超人還是那個心存善良的農場小子,而他卻永遠回不去了。他要將以前的一切全部毀滅掉,不想讓超人的善良還揭起他的傷疤。 

  他已經決定做一個成功的壞人了,怎麼可能再讓善良羈絆。 

  「成功,總要付出代價的,而友情是廉價的。」他喃喃自語。 

  「本世紀最大的天才,一顆劃過天空的恆星……」 

  「華夏音樂界的大崛起……」 

  「一種難以述說的音樂創造,他是當之無愧的鬼才音樂人……」 

  毋庸置疑,這就是評價的李晨,自從他那手印地安的老斑鳩,被音樂愛好者,發到上,就引起了極大的轟動,也許,有人對這種音樂一時接受不了,但是對佔據輿論導向的年輕人來說,這首歌簡直跟他們合拍到爆。 

  他們的青春,不需要跟人重複,他們的青春就是要與眾不同,他們所喜歡的當然也要另類,而這首歌不論曲調,還是演唱方法,亦或者是舞步,都是那般的另類。 

  演唱會的歌者,一般在歌曲開始前,都會擺上一個很有型的的珀廝,然後在音樂一開始的時候,在跳些嗨翻全場的舞。 

  但是,這首歌卻不一樣,歌手單手插兜,就那麼冷冷的站著,沒有特別吸引人的動作,就那麼冷冷的站著,間或隨性走兩步,他不是在給任何人演唱,他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不需要討好任何人,他就是世界獨一不二的王者。 

  而歌曲旋律,還有一些初聽莫名其妙的歌詞,也跟歌手的那種碉堡了的感覺,完全一致,不去附和任何人,就那麼自由的唱著,裡面各種各種的動物,還有莫名其妙的行為……都簡直**爆了。 

  它徹底的將年輕人身體中,不羈的血液燃爆了,就是那麼燃。然後從歌壇一直燃燒到整個娛樂圈,而在華語音樂小天王周杰在一次採訪中,被問道怎麼看待這首歌的時候,在他說了一句:「他是一個無與倫比的天才,如果有機會的話,我要向他請教一下,怎麼將流行跟古風融合在一起。」 

  就在這次採訪后,這首歌,就徹徹底底的火了,還不是小火,是大火,大大的火了,可以說,憑藉這首歌,李晨就直接登頂了音樂天王的寶座,當然前提是,他去娛樂圈的話。 

  而這個點燃娛樂圈,音樂界的超級音樂鬼才,正跟劉菲在艘油輪上,而且此時的經歷,不太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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