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高哥的新造型
因為我回頭的時候,聽見了“哎呦”一聲,是個男的聲音,而且我頭這個疼,他麽的,我揉了揉自己腦袋,剛想罵街呢,結果往前麵倒地上的人仔細一看,沒罵出來,首先,這個人不是學生,其次,我怎麽看他怎麽眼熟。
“看他麽啥,還不過來拉我一把。”我一楞,說話的聲音怎麽可以聽著這麽熟悉,我還是沒反應過來。
直到聽見對麵坐地上那個人很生氣的喊了一聲,“程東,你發什麽呆呢?”
我才一拍腦袋,媽的,我以為誰呢,原來是我們班主任,高哥,我趕緊笑了笑,往前跑了幾步,一抓高哥,給他扶起來,“不好意思啊,高哥,我沒看清,真不好意思。”
高哥起來拍了拍身上的灰塵,“你幹什麽呢你,走路不看前麵,還跑的那麽快,你瞎琢磨啥呢,成天腦子裏不知道竟想些什麽,都快撞死我了。”
我低著頭,有點鬱悶,“對不起,對不起,高哥,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
“那我倒了以後,你怎麽不趕緊過來扶我一把,還在那發什麽呆?”高哥很疑惑的問道。
我摸了摸腦袋,笑了笑,沒說話。
“你笑什麽呢你,我問你話呢。”高哥說完了以後還使勁拍了我一下。
“不是的,高哥,我今天沒認出來你,我是真的沒認出來,要麽我不會這麽沉默的,我剛才就是感覺著你熟悉,怎麽看,怎麽都熟悉,就是感覺不對勁兒,後來你叫我名字,我才反應過來。”
“我不說話,你還認不出來我,是麽?”
我笑了笑,“也不全是,你要是說話的時候,不叫我名字,不用那個教育我才獨有的語氣,我沒準也認不出來,我最近有點近視眼,健忘,老嚴重了。”
“行了,別貧了你,趕緊回班,準備上課了,以後走路注意點,一點踏實勁兒都沒有,這麽大人了,要改,知道麽?”
我點了點頭,“知道了。”
說完了以後我自己就很鬱悶的往前走,邊走,我心裏就邊琢磨,其實今天認不出來高哥,不是我的錯,隻是他今天的模樣跟以往有些不同,以前在學校的時候,他都是很樸素的一身打扮,帶著一副金絲眼鏡,成天頭發油亮油亮的,身上經常有粉筆灰,穿一條黑色的西褲,一雙黑色的皮鞋,一說話,吐沫星子漫天飛舞,好像整整半個學期都是那麽一身打扮,就跟批發的一樣一樣式的,真的沒怎麽換過。
但是不知道今天他是怎麽了,頭發也剪了,大光頭,臉色白的嚇人,我估計他一大老爺們也不會化妝,可能是昨晚跟老伴太操勞了,他這個年紀了,臉上常有的堅毅也沒了,眼睛上居然還有眼袋,黑的嚇人,那嘴唇毫無血色可言,盡管他穿著一套精神西服,也掩蓋不了他身上的疲態,感覺就跟以前的他,判若兩人。
我草,真不是我認不出來,誰一眼能認的出來,算誰牛比,而且,眼鏡都沒戴了,大晚上出門要是把黑色西服改為紅色的,我猜沒準還能嚇到幾個人。
果然,不僅僅我這樣,馬上事實就證明了一切,因為我前腳進了班,高哥後腳也進來了,我進了班正要往座位上走呢,就聽見班裏麵,“哇,哇,哇!”的聲音。
我最開始還沒有反應過來,因為我光琢磨著這事去了,不知道他跟我一起進班了,我看著班裏人都朝著我看,還發出各種聲音,我下意識的摸了摸自己的臉,沒什麽問題啊,還是一如既往的帥氣,接著看見了所有人裏最誇張的,那就是肖旭了,肖旭直接站了起來,使勁鼓掌,使勁叫喚。
接著我們班的同學就都開始跟著鼓掌,我還想呢,肖旭也會這麽拉動氣氛了,我這傻兄弟,有點長進了啊,但是班裏緊接著一下就亂了,就沸騰了,沸騰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甚至把我嚇了一跳,我當時還納悶呢,都這麽歡迎我是個什麽意思啊,盡管我也知道自己很受歡迎。
我笑了笑,心裏挺高興的,就是我臉皮雖然有點厚,但是這麽多人歡迎我,我還是有點不好意思的,於是我把雙手舉起來,想讓大家安靜,結果發現本來下麵鼓掌的人,都開始笑了,笑的這個誇張,又是肖旭,這下我更鬱悶了,我還納悶怎麽回事呢,我又仔細盯著下麵的人看了看,發現了一個很讓人鬱悶的事,下麵的人好像都沒看我,都在看我後麵,我轉頭,正好看見我們高哥難得臉都紅了,我也紅了,高哥看著我笑了笑,“又發什麽呆,都看著你呢,歡迎你呢,等你繼續呢。”
盡管我一向認為自己臉皮很厚,但是這次真有點掛不住了,我撓了撓頭,“老師,我這是故意娛樂大家的,活躍活躍上課氣氛。”
高哥在講台前麵笑了笑,“大家歡迎一下程東同學啊。”說完了以後他帶頭鼓掌,下麵的人邊笑邊鼓掌,我很感激的看了高哥一眼,我草,簡直救命恩人啊,接著在掌聲與嘲笑聲中回到了自己座位上。
因為剛開學,還沒有正式進入主課,所以高哥也是難得的跟我們講起了笑話,大家的玩心都沒收起來,這也是高哥‘入鄉隨俗’融入我們的辦法。
我回去坐好,肖旭一拍我,“行,今天娛樂大眾的效果不錯,你快逗死我們了。”
我撇了他一眼,“行,你帶頭他們一起嘲笑我,夠狠,這筆賬我記住了。”
肖旭笑了笑,“我草,怎麽是嘲笑你呢,你傻啊,不知道大家都看你後麵呢,要說真正想嘲笑你讓你出醜的,應該是高哥才對,他在你後麵站了半天,看著你在前麵手舞足蹈,也不說話,故意看你出醜的,他知道我們都笑他呢,所以轉移轉移注意力。
”
“媽的,我忍了,誰沒個丟人的時候,草。”
“就是。”肖旭笑了笑,“不過,高哥今天打扮的這麽酷炫,要幹嘛,棄筆從戎麽,跑去混社會?”
我瞅了肖旭一眼,“這叫酷炫麽?”
潘饒在一旁插嘴,“應該叫氣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