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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憨厚背後

  第三百一十九章憨厚背後 

  擂台上隨著戈爾達的一笑,夜天刑的抱拳行禮,氣氛看起來倒是和諧了許多,並不緊張。 

  「雲菲姐,這個戈爾達看起來很和善啊,光是看他的體形感覺他應該是個很野蠻的傢伙,但看他的笑好像很真誠呢。」藍鳳凰望著擂台上的兩人,對著身旁的鄭雲菲輕聲說道。 

  「是啊,他這樣的人在擂台上就算輸了,估計也是能保住性命。」鄭雲菲對著一旁的藍鳳凰淡淡一笑,有些贊同的說道。 

  「結論不要下的太早了,這是生死擂台,所謂知人知面不知心,不要光看這個戈爾達的表面,這傢伙的對手可沒有一個是完好的走下擂台的。」陳正旺不知何時坐了過來,他也是恰巧聽到了鄭雲菲和藍鳳凰的談話,插嘴說道。 

  藍鳳凰和鄭雲菲看了看陳正旺后眉頭一皺,而後有些疑惑的看向擂台上戈爾達,這個看似憨厚的蒙古漢子看來並不像外表那般善良的人,對於戈爾達來說,二人還是更相信陳正旺的話。 

  擂台已經宣布比賽開始,夜天刑和戈爾達也是一起向後退了幾步,兩人都是退到了擂台邊緣才停了下來。 

  蒙古摔跤在蒙古語中稱為「博克」,蒙古族的傳統體育活動,摔跤手為博克.巴依勒德呼,早在十三世紀時已經盛行於北方草原,摔跤在蒙古即是體育活動,也是一種娛樂活動,在祭敖包和那達慕大會時進行。 

  戈爾達今天上擂台並未穿的很正式,而是只穿著一個類似皮短褲的褲子和一雙長皮靴,上身赤著,他為何這麼穿夜天刑卻並不明白,或許是他了解過夜天刑的功夫,知道夜天刑擅長擒拿,赤著上身對自己更為有利吧。 

  正常來說,參加摔跤的選手需要身穿銅釘牛皮坎肩「昭達格」,頭纏紅、黃、藍三色頭巾,腳蹬蒙古花皮靴,腰扎花皮帶,下身穿著套褲,脖子上掛著五彩飄帶,出場時雙方摔跤手揮舞雙臂,然後互相搏鬥。 

  「這個戈爾達看來並不是一個循規蹈矩的人,他是新時代的摔跤手,有著自己的風格,不如絕對不會選擇以這樣的穿著就上了擂台。」普通的摔跤手都是很尊重這項運動,在這種場合中也是會完全按照摔跤的規矩來,而戈爾達卻有自己的想法,這樣有想法的人反而更加難對付。、 

  夜天刑開始對戈爾達還算有好感,雖然不能說好感有多少,至少不討厭,但他卻不會放鬆警惕,在這樣的擂台上,一點點的失誤都可能導致自己失敗,而失敗的代價將很可能是自己的生命。 

  「嘿嘿嘿……」 

  戈爾達雙臂揮舞,人也是在擂台上跳動起來,口中也是發出嘿嘿嘿的聲音,他口中沒發出一次聲音,身體每跳動一次,他便向前靠近一些,眼睛始終也是盯著眼前的夜天刑。 

  看著眼前的戈爾達,夜天刑眼睛微微一眯,左腳在前,右腳在後擺出弓箭步,同時右手前伸,左手背在身後,隨時也是準備出手。 

  「哈!」 

  當戈爾達距離夜天刑還有五米的時候,夜天刑眼神也是一變,對於高手來說,這樣的距離已經非常的近了,這樣的距離內,若是面對普通人,夜天刑有不下二三十種的方法一招將人殺死。 

  戈爾達也是感覺到了夜天刑的變化,口中大叫一聲,跳動的身體一頓,腳掌一蹬擂台,雙手也是向夜天刑抓了過去。 

  木瓜摔跤的技巧有許多,可以分為捉、拉、扯、推、壓等十三個基本動作,但在這十三個基本動作的基礎上卻演變出一百多個動作,抓衣服、腰帶、褲帶,在正常的摔跤比賽中是不允許抱腿,不準打臉,不準突然從後背匠人拉倒,不能觸及眼睛和耳朵,不許拉頭髮和踢肚子和膝部等位置的,但是在現在的擂台上,夜天刑可不會傻到認為戈爾達會遵循這些規矩,若是他真的遵循這些估計,戈爾達絕對也是走不到現在這一步。 

  而現在的戈爾達也是表明了這一點,戈爾達這一抓之下,雙手以上一下,左手在上抓向夜天刑的面部,這在正常的蒙古摔跤中肯定是不允許的,右手在下抓向夜天刑的腰間,他的體形雖然壯碩,但速度卻很快,戈爾達的體形加上他的速度,看起就像是一頭長了翅膀的公牛沖向了夜天刑,在視覺上給人很大的震撼。 

  扭腰錯步,眼見戈爾達就要抓到自己的時候,夜天刑做出了這樣的選擇,他這一動之下,戈爾達抓向夜天刑頭髮的左手也是落了空,但戈爾達的右手卻是快速變幻,反手向上抓向夜天刑的後背衣衫。 

  戈爾達的快速變招果然有效,他這一下也是穩穩的抓住了夜天刑的衣服,但是戈爾達卻連高興的機會都沒有,只見他用力一扯,向將夜天刑拉向自己,夜天刑卻是身體一晃,來了一招金蟬脫殼,戈爾達感覺手上一輕,夜天刑的衣服竟是到了戈爾達的手中,而夜天刑不在衣服內。 

  「啪!」 

  戈爾達感覺胸前一痛,火辣辣的感覺也是從胸口傳來,原來夜天刑在金蟬脫殼下將衣服被戈爾達抓走的同時,他的人也是跟了上去,右手呈掌打在戈爾達的胸口。 

  「呃……」 

  「騰騰騰……」 

  夜天刑一掌將戈爾達打的連連向後退了幾步,腳掌用力一蹬地面,身體方才站穩,雖然這一下將戈爾達打的後退,但看起來卻並未受什麼傷的樣子。 

  看著站定的戈爾達,夜天刑眉頭一皺,低頭看下自己的手掌,他的手心此時有種油膩膩的感覺,手心佔了一層油脂,這層油脂散發著一股膻味。 

  「羊油?牛油?戈爾達的身上摸了羊油,難怪我剛才看他就感覺他的膚色有些不正常,身上味道有些不對。」其實剛剛上擂台的時候,夜天刑便是聞到了戈爾達身上的味道,但他卻沒有太在意,戈爾達常年生活在草原,平日也是與牛羊打交道,所以身手的膻味重些也是正常,但現在看來可不是那麼簡單了。 

  身上摸了羊油或是牛油后,他的的身體表面便是會變的很滑,這樣的皮膚很難抓取,而且有著一定減少傷害的作用。 

  「這憨厚的漢子不能小看啊。」夜天刑心中警惕更甚,戈爾達此時看夜天刑的眼神也是變了,不再是先前那般憨厚友好,而是變的凝重。 

  戈爾達身體站定,胸口也是一起一伏,在他的眼中,夜天刑就像是一匹草原上的狼,一頭兇猛的惡狼。 

  在草原上,像戈爾達這樣的勇士,也是曾經徒手搏殺過狼,他用自己的一雙大手將一頭孤狼的腦袋從脖子上拽了下來。 

  正如陳正旺先前說的那般,這戈爾達並不是表面上看的那般簡單,他敦實中透著幾分憨厚的樣子也是他的一層保護色,這是他的偽裝,每當與人交手的時候,他總是會對著對手微微一笑,憨厚的臉配上微笑,往往會讓人對他放鬆警惕,而後他便是藉助這層偽裝擊倒對手,這次的比賽場上,他也是用這種方法擊倒了無數拳師走到了今天這一步。 

  戈爾達原本已經很重視夜天刑了,但夜天刑的功夫還是超出了他的意料,夜天刑的反應速度太快了,而且能夠在他抓住對方衣服的情況下,對方竟然能夠瞬間掙脫衣服,這實在是讓戈爾達始料不及。 

  戈爾達交手過的人也是有很多,多到他自己都數不清了,夜天刑絕對是他碰到最難對付的一個。 

  「呼……」 

  現在戈爾達已經不能將夜天刑當成是人看待了,而是要把對方當成是草原上的一匹狼,而且是絕對的狼王,最強悍的狼王,他現在要做的是為了守護自己的羊群,把眼前的狼王殺掉。 

  夜天刑感覺到戈爾達的眼神變了,對方的眼中充滿了殺意,他動力殺機了。 

  隨著戈爾達的一口長氣從口中吐出,戈爾達的身體開始移動了,他不再是莽撞的沖向夜天刑,而是一遍舞動雙臂,一邊以夜天刑為中心繞著對方動了起來。 

  戈爾達在尋找夜天刑的破綻,夜天刑的反應速度不允許他直接正面沖向對方,但讓他感到煩躁的是,夜天刑全身都是破綻,他好像怎麼抓都是能夠捉到對方,可是根據戈爾達的實戰經驗來看,越是這樣,他反而越無法捉到對方。 

  全身都是破綻,比起全身都防禦的一絲不漏更加的難以讓戈爾達下手。 

  望著圍著自己轉了一圈又一圈的戈爾達,夜天刑臉上的笑意也是越來越濃,這個戈爾達並不笨,他沒有因為自己全身都是漏洞而攻擊自己,看來還是一個心思細膩的人。 

  以夜天刑現在的實力,對面的戈爾達根本不是他的對手,他根本不需要將自己完全保護起來,因為戈爾達對他沒有威脅,夜天刑對自己有足夠的信心,他可以在戈爾達攻擊自己的時候隨時做出反應,在戈爾達碰到自己前,先將對方擊敗。 

  戈爾達的耐心很好,但是當他圍著夜天刑轉了十圈以後,他的耐心也是到了盡頭,戈爾達依仗的是自己的力量,他的速度不如夜天刑,但是這十圈轉下來,心裡和身體都是感覺到了疲憊,這疲憊主要還是來自心裡,他知道自己不能再這樣轉下去了,不然他自己都很可能被自己搞的瘋掉。 

  本書源自看書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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