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曹·執法者·操
事情的真相已經很明朗了,被沐婉晴拋棄的,就是眼前這個衣著寒酸的男人,和那個看起來很可愛的小女孩。
至於沐婉晴跟她前夫為什麽會同時出現,還穿成這樣來參加男方的同學聚會,楊記者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因為這根本就不重要啊!
他對自己的身份認知很清晰,娛樂記者又不是偵探,需要的不是真相。
不管沐婉晴背後到底有什麽故事,他所需要的,隻是開局的一隻圖,至於內容……生產內容那不是娛記的看家本事嗎?
管你事實真相是什麽,隻要不是大家愛看的,不夠狗血的,那都不是真相!
當然,沐婉晴對楊記者來說,還有更重要的作用,那就是用來向安盛示好,以及獲取酬勞。
如果有了安盛的支持,那麽他以後想要拿到一些獨家新聞,就簡單多了。
偷偷掏出手機,楊記者將葉明一家三口,從各個角度拍了不少照片。
而這其中,泠兒被拍得尤其清楚。
楊記者很了解現在的娛樂新聞,大家更關心的是美女和私生活,對於男人沒幾個關注的。
所以葉明基本就是個符號,可有可無,反倒是泠兒,作為過氣明星的女兒,更加有話題性,君不見若幹過氣明星,憑著家裏有個上鏡的寶寶,獲得了多少曝光率?
更有憑借孩子,一舉重回二三線的明星。
“楊記者,你這是在幹什麽?”
於華看著楊記者突然化身狗仔,對著徐偉拍來拍去,心中一片茫然。
怎麽著,現在執法機關,都算是娛樂圈了嗎?
“這就是我剛剛說的正事。”
楊記者嘿嘿一笑,看著手機裏沐婉晴的臉有點不清晰,有點不太滿意:“媽的還是不夠專業啊,隻要出門,隨時都應該帶著相機的,手機還是不行!”
他邊擺弄手機,邊緊盯著沐婉晴,準備再次抓拍幾張清晰點的。
於華一開始沒反應過來,愣了半天才遲疑著問道:“你是說,沐婉晴?沐婉晴在我們包房?!”
正好黃晶歌唱完了,房間裏安靜下來,他這一嗓子,直接把所有人都炸醒了。
“什麽沐婉晴?我們班的嗎?”
“你特麽是不是傻,剛剛黃晶唱的那歌,原唱不就是沐婉晴?”
“於華你小子是不是傻了,人家是明星,能到這裏來?”
“倒也未必哦,來夜色的明星還挺多的,上次那個誰不是在包房唱自己的歌,結果隔壁的以為他們一直開原唱聽歌。”
“對對對,還特地跑過去罵人家煞筆,結果一看滿屋子明星,傻了眼哈哈哈!”
人多嘴雜,這一人一句,很快就把話題帶跑偏了。
楊記者正拿手機對著沐婉晴,沒想到身邊的豬隊友居然來了這麽一出,趕緊收起手機,瞪了於華一眼。
偷拍這種事情,最忌諱的就是高調,你他媽突然嚎這麽一嗓子,是跟老子有仇嗎?
不過葉明是何等的耳聰目明,他雖然收得不慢,卻也已經看得清清楚楚。
一個油膩的金絲眼鏡男,滿身晦氣和陰霾,一看就是專走歪門邪道,除了好事什麽都幹的那種。
葉明上下打量了楊記者一眼,眉頭緊緊地皺了起來。
沐婉晴大小也算是個明星,遇到粉絲或者認識她的人,當麵拍幾張照片很正常,哪怕這個眼鏡男年紀有點大,那也不算什麽。
可是他剛剛藏手機的反應,卻表明這不是普通的拍照那麽簡單。
什麽人會偷拍明星?狗仔兩個字,頓時浮現在葉明的腦中。
他將泠兒放下來,冷著臉走近楊記者:“這裏是我們的同學聚會,你是哪裏混進來的?剛剛在幹什麽?”
“額,我是……”
楊記者看著旁邊的於華,一時之間也不知道該說自己是什麽身份。
專業娛記,特地來給你們這個同學聚會,增光添彩,提高逼格?
人家有個明星老婆,哪怕是前妻,恐怕也不會覺得自己這娛樂記者的身份,有什麽了不起。
接收到楊記者求救的目光,於華立馬跳了出來:“楊記者是我的客人!你小子該幹嘛幹嘛去,別在這裝大尾巴狼,要是不想跟同學們敘舊就直說,找什麽茬啊!”
葉明看都沒看他一眼:“記者?娛樂小報還是自媒體?剛剛是不是在偷拍,手機拿出我瞧瞧。”
“嘿我這暴脾氣!”
於華氣勢洶洶地走了過來,人未至肚子先到,差點頂上葉明:“別仗著大家是同學,你小子就蹬鼻子上臉啊,管誰要手機呢?你是執法者嗎,有搜查證嗎?”
他已經猜到了,恐怕剛剛跟葉明一起進來的,就是沐婉晴。
畢竟這屋裏也沒有陌生人,除了楊記者之外,他唯一沒見過的,就是葉明那個神秘的老婆了。
雖然對於葉明居然找了個明星當老婆,於華已經吃了一肚子檸檬,不過現在他也顧不上酸,還是先把楊記者偷拍的事情糊弄過去。
“找執法者嗎?”徐偉同樣冷著臉走了過來,“我就是。”
他伸出手,衝著楊記者說道:“把手機拿出來我看看,另外給你們科普一下,有目擊者提出質疑,指證你偷拍的話,你有義務予以配合,不需要什麽搜查證。”
多年未見,好不容易跟葉明見了一麵,沒想到居然有人搞破壞,徐偉雖然麵無表情,不過心裏怒火已經在熊熊燃燒。
早就知道於華這小子是坨屎,走哪臭哪,沒想到居然都生蛆了,不但惡心人還禍害人。
從今天開始,一定要跟他劃清界限,離得遠遠的,省得被禍害。
雖然徐偉也好奇葉明怎麽找了個明星當老婆,不過當務之急,還是要把偷拍事件處理好。即便不關注娛樂圈,但是狗仔有多會捕風捉影顛倒黑白,他也是早有耳聞。
楊記者有點傻眼,怎麽這執法者跟曹操似的,都不能提的嗎,一提就到?
不過他依然沒開口,隻是看向於華。
這包房可是於華開的,能夠組織起一幫同學聚會,他肯定也是有一定威望的。作為東道主,於華自然有發言的權利,不說別的,和稀泥總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