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雨中情史
酒吧後巷,剛用啤酒瓶給黃宗勝開了瓢的社會哥帶著倆個小弟急匆匆走著,忽然前麵出現了五個黑影,都拎著棒球棍,虎視眈眈,社會哥知道壞菜了,急忙回頭,卻見陳浩帶著幾個手下堵住了巷子另一頭。
“這個弟弟看起來麵生,沒怎麽見過,怎麽稱呼?”陳浩走過去,拍著“社會大哥”的肩膀,大大咧咧道,“喝多了吧,到我地頭上搞事情。”
社會哥沒了剛才的囂張,掏煙敬上:“不好意思,浩南哥,知道是你罩的場子,就沒動真格的,要不然我都不能讓那個B養的活著出去。”
陳浩冷笑:“這麽說你還是給我留了麵子的了?”
社會哥腦門滲出汗來:“不好意思浩南哥……”
陳浩說:“我他媽最煩人家喊我浩南哥了!”隨即毫無征兆的一拳掏在社會哥腹部,他剛才已經悄悄戴上了不鏽鋼手扣,這一擊把社會哥的隔夜飯都掏出來了,頓時佝僂著身子蹲下,陳浩把煙蒂一扔:“給我打!”
手下們早就按捺不住,撲上去一頓暴打,社會哥的倆馬仔很識相的蹲在地上抱著頭不敢反抗,看打的差不多了,陳浩一擺手:“停,我問這個弟弟幾句話。”
社會哥被人揪著後脖頸拎起來,仰著鼻青臉腫的臉:“浩……浩哥,我不敢了。”
陳浩說:“你和那個誰演的什麽雙簧?說給我聽聽。”
社會哥哭喪著臉,眨巴著眼,不懂陳浩說的什麽。
又是一通暴打,依然沒得到想要的答案,倒是搞清楚這貨的底細,是跟皮天堂一個手下混的,和黃宗勝沒啥牽扯,陳浩回頭對盧振宇說:“操他媽的,還是真格的英雄救美。”
一滴雨打在陳浩頭頂,他望望天,罵道:“又下,待會還得堵成一鍋粥。”
……
一輛黑色奧德賽在濱江大道上行駛著,李晗開著車,時不時看一眼副駕駛位子上的帥大叔,摘了帽子的黃老板兩鬢花白,這個角度看有些像吳秀波的扮相,他用了半包紙巾,終於將頭上的血止住,但隱約還能看見發絲間的玻璃渣,李晗看的觸目驚心,她也搞不清楚這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了,難道……自己誤會這位黃老板了?
夜雨闌珊,前方的車排成長龍,李晗忍不住猛按喇叭,黃宗勝靜靜的打開音樂,流動的音符充滿了車廂,是一首好聽的男聲英文歌,李晗焦躁的心情很快平靜下來,用眼角瞟了一眼黃宗勝,決定趁這個難得的機會盤盤他的底細。
“剛才謝謝你了。”李晗掛上空檔,拉起手刹,真誠的表示了感謝。
黃宗勝苦笑一下,搖搖頭,似乎不值一提。
“怎麽稱呼你?”李晗問道。
“我姓黃,叫我黃生好了。”黃宗勝看看前方,長龍沒有挪動的跡象,雨越下越大,別說去醫院了,現在是哪兒都去不成,兩個人隻能困在車內。
“黃生?好像聊齋裏的書生名字。”李晗沒話找話,故意搭訕,但黃宗勝卻很嚴肅的解釋:“習慣了,我在南方生活過一段時間,他們總是喜歡這麽稱呼男士。”
“哦,黃生是哪裏人?”
“哪裏人?”黃宗勝凝視著窗外的瓢潑大雨沉默了一會兒,緩緩道:“四海為家,我已經忘記了自己從哪裏來。”
“對了黃生,你唱歌好好聽,你是專業的歌手麽?”李晗歪著腦袋看著黃宗勝,就像單純的初中生看著仰慕已久的老師。
“我是一個音樂人。”提到音樂,黃宗勝憂鬱的臉上突然神采四射,“音樂就是我的生命,或者可以這樣說,我是為音樂活著的。”
“我可以叫您黃老師麽?”李晗的仰慕之情都快溢出來了,“黃老師,給我講講您的故事可以麽,我覺得您是那種特有故事的人。”
“沒什麽好講的,失敗的人生罷了。”黃宗勝莞爾一笑,“我的故事是灰色的,遠不如你們年輕人精彩靚麗。”
“講嘛講嘛。”李晗跺著腳,撒起嬌來,“反正塞車又下雨,我就喜歡聽滄桑的大叔講故事。”
“好吧,我就講一個……”黃宗勝扭過頭來,深邃的眼睛看著李晗,看的她心裏發虛。
“講一個耳釘的故事。”黃宗勝盯著李晗說道。
李晗毛骨悚然,心說完了,被發現了,左手下意識扣住了門把手,隨時準備逃走。
黃宗勝回過頭去,繼續看著茫茫雨霧,歎一口氣說:“那年,也是這麽大的雨,我在旺角的一家黑膠唱片店裏打工……”
李晗鬆了一口氣,原來是過去的故事,撞梗了,不過她還是繼續保持著警惕,稍有不對就呼叫支援。
“那天店裏人很少,我在櫃台後麵看著彌敦道上人來人往,就這樣一直到天黑,正要關門,忽然一個女孩子走進店裏,嗯,我記得很清楚,她穿白上衣和牛仔褲,抱著幾本書,渾身都被淋透了,她是來尋找丟失的耳釘的,我就和她一起找,耳釘沒找到,我卻賣了一張唱片給她,就是現在放的這首歌。”
李晗懵懂無知,聽不出什麽歌,眨著眼睛等下文。
“《sometimes?when?we?touch》,是Dan?Hill在1977年推出的第二張專輯裏最好的一首歌,我們倆都很喜愛這首歌,後來我們聊了很久,她是港大三年級的學生,而我那時候還在音樂學院上學,年紀相仿,誌同道合。”
“後來呢,你們相愛了?”李晗追問道,年輕女孩最喜歡聽浪漫故事,又是從帥大叔嘴裏娓娓道來,簡直比查案還有吸引力。
“是的,我們相愛了,但是她家裏反對我們交往,因為我隻是一個窮學生,還是大陸人,她的家庭不可能接納我。”
“過分!”李晗憤憤然,“那再後來呢?”
“再後來,1997年,香港金融危機,房地產崩盤,她家裏人因為炒樓花破產,為了拯救家族企業,她被迫嫁給了一個富商的兒子。”
“大叔你沒去搶婚麽?”李晗已經完全被代入了故事,很為這一對苦命戀人鳴不平。
“在她婚禮前一天,我也從打工的唱片店離職了,走之前,我在洗手間門口的地板縫隙裏發現了一枚鑽石耳釘,是她丟的。”黃宗勝淡淡的敘述著往事,不帶一絲情緒,“第二天我找了一個絲絨盒子裝了耳釘,打算在婚禮上送給她,算是我們之間愛情的一個終結。”
“哇,大叔你好浪漫,她收下了麽,是不是跟你走了?”
“不,她沒收,隻是把這枚遺失的耳釘留給了我。”黃宗勝說道,“然後她就走上了紅地毯,再也沒有回頭。”
一陣悵然,李晗沉默片刻,還不死心,“那二十多年過去了,你們有聯係過麽?”
“三年後,她自殺了。”黃宗勝依然不帶喜怒的說著,“我在報紙上看到她的訃告,但最終還是沒去送她,因為我怕控製不住自己。”
雨繼續下著,雨刮器停了,撲窗的雨點混雜著悠揚的歌聲,李晗沉浸在懷舊、哀傷和浪漫的氣氛中,腦補著許多年前,一對白衣飄飄的青年男女纏綿悱惻的香港愛情故事,雨中唱片店的邂逅,走上紅毯前那毅然決然的一瞬,最終的悲劇結尾,還有眼前這位人在天涯的斷腸人,簡直可以寫一本虐戀小說了。
不對……他為什麽要給自己講耳釘的故事,李晗醒悟過來,自己可是帶著任務的偵察員,怎麽可能被一個故事忽悠住,這個黃宗勝,很可疑。
車龍開始移動了,李晗正要掛擋開車,黃宗勝說道:“等等,你剛才在酒吧裏喝了酒吧,小心被查酒駕,還是我來開吧。”
李晗猶豫了一下,還是和他調換了座位。
“你家在哪兒?我送你去。”黃宗勝說。
“我先陪你去醫院包紮傷口。”李晗說,“我有的是時間,不急,你故事還沒講完呢,後來呢?”
“後來,我離開了香港,周遊世界,在普羅旺斯住過一段時間,在巴塞羅那當過歌手,在摩洛哥也工作過兩年,離開布裏斯班那年,我忽然覺得應該回來了,回中國住上一段時間,所以……”黃宗勝聳聳肩,“我們遇到了,在人生的長河中,不多一秒,也不少一秒。”
“為什麽是近江,而不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呢?”李晗繼續追問。
黃宗勝笑了:“小妹妹,你很像一個警察哦。”
李晗又是一驚,隨即做出一副嬌憨的模樣道:“我就是好奇嘛,近江有什麽獨特之處?”
“冥冥中命運的指引吧。”黃宗勝開著車,注視前方,眼神沉靜,“就像那年我去布宜諾斯艾利斯一樣,不需要理由,想去就去了,背上行囊,路就在前方,不管到哪裏,有她和我在一起。”
說著他拍了拍胸口,李晗立刻明白了:“你時刻帶著那枚耳釘?”
“不,那不是耳釘,是她的靈魂,你知道她走上紅毯的前一刻,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是什麽嗎?”
“什麽?”
“她說,許多年以後,你會遇到另一個尋找耳釘的女孩子。”
……
盧振宇開著去追李晗的時候,發現已經追不上了。
他開著李晗的甲殼蟲,火急火燎的在幾公裏外跟著,他心說還是計劃不周,李晗現在要是真出什麽事,自己也就是幹看著,一點力使不上。
雨夜的省城,主幹道全部堵成一片停車場,由於距離太遠,現在耳麥竊聽器什麽的都沒信號了,唯一有信號的就是定位器,還顯示他們就在某高架上堵著呢,這也讓盧振宇稍微放心點。
不知過了多久,屏幕上的定位點開始往前移動了,盧振宇心裏一提,但自己這邊還堵得一動不動呢,他擔心李晗安危,恨不得插翅膀從前麵長龍般的車流上飛過去。
又過了一會兒,自己這邊擁堵緩解,可以往前走了,這時候屏幕上顯示,李晗的位置已經下了高架,進入一條支路。
他一邊開一邊不時地瞥著手機架上的屏幕,眼睜睜看著李晗的定位停在了一家四星級酒店門口。
“我靠!”盧振宇大呼道,“完了完了,羊入虎口了!”
他抓起手機快速給李晗打電話,打了好幾遍都沒人接,盧振宇心裏拔涼拔涼的,腳下不住的轟著油門,恨不得開的是坦克,把前麵的車都頂翻。
現在,他已經在考慮要不要打110了。
就在這時,電話通了,盧振宇劈頭就是一句:“你是誰,晗姐還是黃宗盛?”
李晗的聲音弱弱響起:“喂?盧振宇?”
“晗姐,你怎麽樣?你沒事吧?他把你怎麽了?”
李晗說道:“沒怎麽啊,黃老師送我回家了。”
“黃……老師?”盧振宇一愣,隨即說道,“送你回家?不會吧,你們現在不是在那個什麽假日酒店裏嗎?你現在是不是說話不方便?不方便的話我可以……”
李晗聲音很是不悅,淡淡地說道:“沒什麽不方便的,我家小區就在那個酒店旁邊。”
盧振宇一看地圖,還真是,酒店旁邊就是一個中高檔的小區,這才完全放下心來,說道:“好,晗姐,你在那等著,我馬上過去。”
“好吧,”李晗說道,“就在酒店樓下的咖啡館見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