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壤之別

  你有你的成見,她有她的堅持。 

  你否定她的過去,她選擇她的未來。 

  她不會再任人擺布,人人拋棄,任憑風吹雨打,她會堅持自己的路,一直走下去。 

  「你要怎麼樣才肯跟我回去?」 

  「我不想回去,我已經有了自己的生活。」她自在慣了,顧家大宅的豪華軟床,她怕她骨頭賤,睡不習慣。 

  顧夫人伸手一個巴掌朝著她甩過去:「給你三分面子,你開染坊了吧?」 

  小意後退一步輕易的躲開了,眼神里沒有受傷,而是早已習以為常的麻木:「如果你今天來只是為了打我,可能你要失望了,我不會再白白讓你打。」 

  從小,她雖然是顧家的二小姐,卻生活的連傭人都不如,她每天早上要很早起來去叫姐姐起床,然後和姐姐一起去上學,每天要等姐姐一起放學,姐姐誒做不完的作業,她要做掉,需要要求勞動的時候,姐姐休息她來做,姐姐吃不完或者不想吃的東西,她必須吃掉。姐姐喜歡的,她不能去搶,姐姐的是姐姐的,她的也是姐姐的。 

  姐姐寫作業的時候,她在做家務。 

  姐姐在玩的時候,她還是在做家務。 

  吃飯,只要家裡有客人,她不能露面,只能躲在房裡或者廚房裡吃,因為媽媽說,不希望她出來丟人現眼。 

  她壓抑的在顧家生活了許多年,直到高一的時候,姐姐出國留學,她被一腳踢出了顧家,理由是她偷了媽媽的耳環。 

  可她連那對耳環什麼樣都不知道,顧夫人從來不讓她進自己的房間,她有什麼機會去偷耳環? 

  如今她生活的自由自在,真的不想回顧家。 

  「翅膀硬了是吧?小時候是誰給你吃給你穿?要是沒有我,你有今天,你要是還知道什麼叫知恩圖報跟我回去!」顧夫人伸手去拽她,動作有些粗魯。 

  小意沒有還手,只是緊緊的握著手裡的宣傳單,要是散落了,很難撿的:「你希望我怎麼報恩?如果你想我,我可以在你們需要的時候去照顧你們,但我不想住在家裡。」 

  「今天晚上有個宴會,原本我是要帶你姐姐去的,但她最近出了點事。你陪我去。」她怕小意拒絕,所以不說真話,打算先把她騙去再說。 

  「就這麼簡單?」 

  「以後想到什麼我會通知你,先把你身上這套廉價的衣服換掉,再跟我回去!以後別再發傳單了。」要是讓人知道她的女兒在路邊發宣傳單,會笑掉大牙的。 

  「今天不行,我得工作,我晚上還要擺地攤。」丟了會所的工作,她湊錢更困難了,她記得去年擺地攤的時候,還有一些沒賣出去的東西在柜子里囤積著,下午回去后,找出來,能賣多少是多少。 

  「擺地攤?那也叫工作,你跟我回去,我讓你爸爸給你找個工作,會比擺地攤強上百倍!」 

  「不用,我覺得擺地攤挺好的。」她不想靠家裡的,她想靠自己,因為那個家,常常讓她覺得不是自己的家,她不只一次懷疑過自己到底是不是他們親生的,她有一點點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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