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2章 明月照紅塵(131)
這個聲音對傅明月來說還很陌生,這個名字確實如雷貫耳。如果不是李甜馨,她跟夏明朗估計已經結婚生子了。
“哦,你有事嗎?”
“如果可以,我一點兒都不想給你打這個電話。但是,除了你,沒有人能救夏明朗了。”
傅明月原本以為李甜馨是來找茬的,一聽說“救夏明朗”,一個挺身坐起來,神經也隨之繃緊。“夏明朗怎麽了?”
“他……”
這事兒說起來,問題還是處在李甜馨身上。一場意外,她的人生毀了,也因此得到了她本以為這輩子都沒希望得到的男人——夏明朗。
一個人太想得到一樣東西,就會形成一種執念,執著地認為隻要得到這個人,自己的人生也就圓滿了,以至於隻要有這麽個機會就會奮不顧身不擇手段。
李甜馨對夏明朗也是執念,而且是執迷不悟那種,否則也不會一等就是這麽多年。
那一場車禍改變了三個人的命運,可對李甜馨來說,也算是用另一種方式讓她在感情上得償所願,盡管這個代價有些慘烈。在最初為自己的殘疾痛不欲生之後,她慢慢地緩過來,開始欣喜於終於如願成將夏明朗收歸囊中。
隻可惜,來路不正的東西終歸是讓人心裏不踏實的,就好像偷來的東西用起來總是膽戰心驚,生怕被人發現一樣。
這段跟偷來差不多的感情也讓李甜馨小心翼翼,如手捧著一碗盛得滿滿的羹湯,驚恐一個不小心就全部灑在了地上,甚至把自己給燙傷了。
然而正如有人說過,當你手捧滿滿的一碗熱湯時,越是小心翼翼,它越是會灑出來。
李甜馨對此深有體會,她越是小心翼翼,就越是從另一個角度證明了她在夏明朗心裏的位置岌岌可危。那個不可替代的位置,是屬於另一個女人的!
李甜馨知道傅明月的存在,也知道傅明月在夏明朗心裏是怎樣的一個存在,她很想做一個大度的妻子,那樣才能留住這份“偷來”的感情偷來的婚姻。可她又做不到完全釋懷,傅明月就像是一根刺紮在了她的心上。如鯁在喉尚且難以忍受,更何況是紮在心尖上?
人在心裏裝了東西,就會影響到聽到的看到的,逮著任何一個可能的機會都會胡思亂想各種猜忌。夏明朗接個電話,如果沒有喊出稱呼,應答的內容又聽不出什麽的話,她就會猜測,電話那邊的人是不是傅明月;夏明朗出門去辦事,她會想,也許他根本就不是去辦事,而是去見傅明月了;晚上下班,夏明朗準時回來還好,若是加班回來晚了,她就會猜想他是以加班為借口去私會傅明月;夏明朗偶爾看著某個地方愣神,她立馬就會揣測,他是不是在想傅明月?他是不是後悔了?如果晚上夏明朗太累了,不想過夫妻生活,她也認定他肯定是偷偷跟傅明月做過了,所以對她沒興趣……諸如此類的情況每天都在發生,一樣一樣疊加起來,就跟雪球似的越滾越大,直到無法承受的那天。
一開始,李甜馨的這些胡思亂想還隻停留在暗暗猜忌的階段,明麵上還是溫柔小意,努力讓夏明朗愛上她。可這份猜忌累積得多了,就像在她肩上放置重物,等這份重量超過了她的承受力,就會全盤傾覆,直接爆發。
第一次大爆發的結果是夏明朗終於同意盡快結婚。
李甜馨著實高興了一段日子,因為她終於成了名副其實的夏太太。甚至於為了宣告這個消息,她還特地給傅明月發了請帖,明明白白地警告:這個男人現在是我的了,你滾遠點!
傅明月來不來,李甜馨不在乎,她隻要達到宣告所有權的目的就行了。
婚後的生活還算順利。
夏明朗這個人就是個典型的暖男,對別人對是暖的,更何況是自己的老婆。愛不愛李甜馨是一回事,但他既然娶了她,那就要對她負責對她好。隻是,他可以對她百般好千般好,就是沒辦法愛她。一個男人是不是愛一個女人,想要看出來並不難,一個眼神就騙不了人。
跟很多人一樣,在尚未得到的時候,李甜馨也告訴自己,隻要能跟這個人在一起就行,哪怕他不愛我也沒關係。可等她真的得到了夏明朗,她就開始變得貪心起來,不僅要他的人,還要他的心。
隨隨便便要一個人的心本來就是一件十分艱難的事情,何況這個人心裏本來就有一顆朱砂痣,而且是一顆存在了許久都已經融入骨血的朱砂痣,要想得到它,簡直難如登天。
李甜馨很貪心,貪心的人耐性通常都不太好,她等不及用五年十年,甚至是二十年來慢慢地走到夏明朗的心裏去。她恨不得自己會什麽仙術魔術,直接將傅明月將夏明朗心裏拽出來,扔得遠遠的,遠到一輩子也回不來。可她隻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女人,沒有仙術沒有魔術,有的隻是心急如焚無能為力。
夏明朗可以給她百般寵愛,也可以下了班就回家,甚至可以接聽電話的時候直接開免提,手機不設置密碼……可他看她的眼神裏隻有縱容和關心,沒有男人對女人的那種怦然心動和灼熱得像要灼燒起來的欲念。
他不愛她。
夏明朗不愛李甜馨。
每一次跟夏明朗對視,李甜馨都不得不接受這個殘忍的事實。她特別想抓一隻筆撲上去,將自己的畫像畫進他的眼睛裏,讓他滿眼隻有她。可那都是癡人做夢,根本不可能的。
新婚帶來的那點快樂在這樣的貪心不足裏,很快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李甜馨又開始感覺到不滿和痛苦,她痛恨傅明月占據了夏明朗的心,痛恨夏明朗對傅明月癡心不改,甚至痛恨自己明知道人家不愛他還要死皮賴臉地纏上去!這份痛恨就像魔鬼一樣盤踞在她心裏,沒事兒就張牙舞爪吸血啃肉,折騰她玩兒。一方麵,她清楚地知道自己不能鬧騰,越是鬧騰,夏明朗就越是不會愛她;另一方麵,她又控製不住自己不去胡思亂想,根本沒辦法讓自己心平氣和地過好每一天,這兩個念頭在她腦子裏展開了一場慘無人道的拉鋸戰,搞得她都快精分了。
李甜馨精分的結果就是開始沒事找事,好好的日子不過,各種的找不痛快。一開始她是自己生自己的悶氣,嚴重的時候不吃不喝也不說話,嚇得夏明朗以為她出什麽事了,急得圍著她團團轉。這種感覺,她還享受了那麽一些日子,但很快就不滿意了。
於是,她開始找夏明朗的不痛快,重複著結婚前的那種狀態。發呆?那你就是在想傅明月!下班不準時回家?那你就是背著我去找傅明月了!晚上不想過夫妻生活?你是不是根本不想跟我做,而且已經跟傅明月滾過床單了……這種日子,是個人都會逼瘋的。
夏明朗是個特別能忍的人,麵對李甜馨的無理取鬧,他一再地忍讓妥協。他努力讓對方滿意,自己卻過著無比壓抑得生活,壓抑得連呼吸都困難。
終於有一天,他壓抑得受不了,趁著李甜馨睡著了,大半夜的開車去了風雅閣。其實,他知道傅明月早就不住那裏了,但他還是去了,在樓下對著那扇窗站了很久。等他精疲力竭地回到家裏,一進門就發現李甜馨在黑暗中坐著,用一副捉奸在床的姿態。
那個三更半夜,他們爆發了一場激烈的爭吵。其實,這場爭吵更像是李甜馨單方麵的吼叫發泄。夏明朗一直在努力化解這個矛盾,畢竟這麽晚了,吵到鄰居也說不過去。可李甜馨根本什麽都停不進去,大吵大鬧還哭得一塌糊塗,鄰居氣得都來敲門罵人了。
激烈的爭吵並沒能化解矛盾,反而讓事情變得更加糟糕。
李甜馨開始跟夏明朗冷戰:兩個人住在同一屋簷下卻跟陌生人似的,一句話也不跟你說,也不跟你睡一張床,甚至連做飯都隻做自己的那一份……
夏明朗被折騰得心力交瘁,不僅吃不好睡不好,連工作都頻頻出錯,嚴重到上司都親自找他談話了。這幸虧沒有造成大的損失,否則他的飯碗都保不住。
可這些李甜馨都不知道,她也不會去考慮這些,因為她完全鑽進了死胡同裏,隻覺得自己無比委屈,認為自己什麽都占理,錯的是你夏明朗。
夏明朗對著傅明月可以掏心挖肺什麽都說,哪怕辦公室裏同事之間的八卦黃腔,他都願意笑著說給她聽。可是對著李甜馨,哪怕是兩個人沒有吵架的狀態下,他都不會說。在冷戰的時候,就更不可能主動提起了。
在又一次工作出錯之後,上司再次找到夏明朗談話,鑒於他以往優秀的表現,上司當然不可能辭退他,而是給了他一個假期,讓他調整自己的狀態。
夏明朗找了個到外地出差的理由,一個人去了鄰市的一個自然景區,在那呆了兩天。這兩天,他除去吃飯睡覺,其他時間就是在景區裏找個視野好人也少的位置坐著,一坐就是一整天。
兩天過去,夏明朗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他終於意識到自己為了這樣的理由跟傅明月分手,然後跟李甜馨結婚是非常愚蠢的決定,這樣的結果是誰都不可能幸福。隻可惜,後悔已經來不及了。他既然娶了李甜馨,就得承擔起一個丈夫的責任,就得好好對待她。
他得跟李甜馨好好談談,不能再任由矛盾越滾越大了。
帶著這個想法,夏明朗回到了榮城,誰知道一進門等待他的就是一場大戰。
李甜馨也不知道是巧合還是有所懷疑,居然從他同事那裏打聽到他根本不是出差,而是休假去了!
這下就相當於捅了馬蜂窩了。
休假?在李甜馨看來,這根本就是跟傅明月偷-情去了!這下不鬧個天翻地覆,那就是天降奇跡了!
一場大鬧天宮之後,李甜馨直接離家出走,手機關機,玩起了失蹤遊戲。
一個成年人,就算腿腳有點不方便,根本不可能出什麽問題。可夏明朗到底不放心,發了瘋似的找人,找了幾天都沒找到蹤影,急得差點兒沒報警。幸虧後來李甜馨也不知道是想通了,還是覺得折磨他折磨夠了,自己又回來了。
這種事情,經曆一次就已經非常可怕了,夏明朗可不想三頭兩天就這樣,那日子就真的沒辦法過了。
李甜馨也不想失去他,也願意坐下來好好談一談。
夫妻兩徹夜長談的結果就是:離開榮城,回到老家市。
對於李甜馨來說,這無所謂放棄不放棄。她雖然也在這裏上學工作了多年,但 畢竟也就是個普通的打工一族。更何況,女人嘛,雖然不至於出嫁從夫,可大部分人最後還是跟著男人走的。
可對夏明朗來說,這絕對是一個艱難的決定。他一個山裏的孩子,很不容易才能在榮城這個大都市站穩腳跟,有房有車有事業。房子車子都不算什麽,關鍵是他的事業。他一個做IT的,天賦又不是很高,能夠在榮城這樣人才濟濟的地方脫穎而出,在別人看不到的地方,他付出的是別人數倍甚至數十倍的努力。可現在,就為了所謂的婚姻和諧,他必須放棄這一切。市是個連商業樓都沒幾棟的地方,更別提IT行業了。他回到那裏能做什麽?盤一個店鋪開家服裝店或者餐廳嗎?還是跟他的高中同學一樣,找個中學或者小學做老師?
對於夏明朗的這些迷茫,李甜馨不知道,她完全沉浸在終於可以離開榮城拜托傅明月的喜悅當中。而且,賣掉了榮城的房子,回到市,這筆錢足夠他們換一個大房子再買一輛好車,還能有一筆錢拿來做投資!總之,未來的日子怎麽看都是美好的。
倒不是說李甜馨是個物質的女人,但人嘛,想要住大房子開好車都是正常的。有這樣的條件,幹嘛不過這樣的日子呢?
就這樣,夏明朗賣掉了榮城的房子,放棄了自己好不容易打拚出來的事業,帶著李甜馨“灰溜溜地”回到了市。是的,在他看來,這不是什麽衣錦還鄉,更像是灰溜溜的一場逃離。
就連夏明朗的父母,都非常不讚成兒子回到老家來發展!大家卯足了勁往大城市裏湧,那都是有道理的。老家的醫療教育資源能跟榮城比嗎?老家的發展機會,那能跟榮城比嗎?好不容易兒子在榮城有出息了,左鄰右裏誰不羨慕啊?結果他就這麽回來了,這算什麽啊?
因此,他們對李甜馨就更加不滿意了,橫看豎看都不順眼,簡直恨不能時光倒流,好讓兒子直接把傅明月娶回家。那什麽坐牢的事情,不都已經查清楚了嗎?人家是冤枉的!就算落魄了,那也曾經是市長千金啊!最重要的是,人家還能給夏家生娃!
然而,世界上從來沒有後悔藥,時間也永遠不可能倒流。自己親手種下的果,再苦再澀也隻能咽下去,別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