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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你跟文肅清是同學?

  “胡老師在我們學校挺出名的,不過他現在不帶本科班了,隻帶研究生。偶爾會給其他專業上一上攝影課。”李淩雲說道。


  對於李淩雲的話,林中一點都不感覺奇怪。


  胡有天的強項本來就是攝影,他本科在金陵師範大學讀的中文係,後來才跑到燕京電影學院拿了攝影係的碩士。


  他的學術文章很多,也是因為他,那時候隻要是《華夏攝影》出了新刊,班裏麵的同學都會去買上一本,裏麵大概率會有他的文章。


  雖然帶的是導演班,但是他也會幫忙為攝影係出專業教材,比如燕京電影學院現在還在用的《人像攝影的光線處理》就是他編的。


  林中的出租屋裏麵還有一本胡有天的攝影畫冊——《無聲的想象》,當年他破產之後,這部畫冊也是為數不多留下來的東西。


  “哇,林導你竟然跟文肅清是同班同學啊。”海倫忽然開口道,語氣中充滿了驚訝。


  剛才聽林中講他是09級畢業的之後,海倫就一直在手機上查找09級燕京電影學院相關的消息,查著查著就查到了文肅清。


  徐曉東問道:“文肅清是誰?”


  “就是《沉默的賽車手》的導演啊。”海倫說道。


  “哦。”徐曉東恍然,“電影我還看過,不過我一般不會關注導演是誰。”


  其實海倫平時也不關注,隻不過是剛才查到文肅清的時候看到了文肅清的作品。


  他們兩個不關注,不代表其他人不關注。


  對於文肅清的名字,劉亞安他們當然不會陌生。


  去年橫空出世,憑借劇情片《沉默的賽車手》名利雙收,拿獎又賣座,儼然成為新生代導演的領軍人物。


  “林哥,你跟文肅清熟麽?關係怎麽樣?”徐曉東搓著手問道。


  熟麽?


  當然熟,導演班一屆隻有十幾個人,林中他們那一屆十五個人已經是近年人數比較多的一屆,這麽點人天天在一塊自然不可能陌生。


  要說關係怎麽樣,林中從腦海中調出前身的記憶,隨後看到了一些需要打馬賽克的畫麵。


  男生嘛,一起洗澡是常有的事情,大家大學一起這麽多年,該看的不該看的都看得差不多了。


  上學的時候,兩人的關係很好。


  文肅清這個人有才華也有韌性,不過脾氣不太好,是他們那一屆最暴躁的。


  後來林中一蹶不振,別人打電話發信息都是安慰和鼓勵林中,隻有他,把林中罵得狗血淋頭。


  “上學的時候關係還不錯。”林中不鹹不淡地說了一句,然後也不願再往下說,指著桌上的菜說道,“明天上午咱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今天晚上趕快吃完回去吧。”


  聽他這麽說,其他人也就隻能忍住繼續問的衝動,轉而認真對付起桌上的菜。


  ……


  天氣忽然開始變涼了,林中走在橋上,一陣微風拂過水麵朝他襲來,甚至能感覺到一絲涼意。


  他拒絕了徐曉東要送他的提議,選擇了乘坐地鐵。


  地鐵不能直接到他住處,還需要再轉公交車坐兩站,不過這會兒公交車已經停運,他隻能慢慢沿著大路往回走。


  走過這座橋,馬上他就到家了。


  看著月光下蕩漾的湖麵,林中心情不錯,到這時他才感覺自己的新生活變得真實起來。


  過去,已經有人幫他活過。


  未來,他可以自己選擇。


  他漸漸地不再想自己的副教授職稱,也不再惦記還沒有給學生們上完的課。


  他不知道自己到這個世界來之後,原來世界的自己會怎樣,被發現死在自己的房間裏麵麽?


  還是說,這個世界的林中跟他交換了,接受了他的生活?

  如果是後者,他希望另一個林中能夠從過去走出來,好好體驗新的生活。


  ……


  盧天瑞看著剩下的未讀郵件,鬆了口氣,總算是剩得不多了,過兩天就是截稿的日子,後麵他會輕鬆很多。


  煙灰缸裏麵煙頭,是他加班的見證。


  當年還沒入行的時候,滿以為編輯朝九晚五,天天抽時間看看稿子,剩下的時間自己還能追求追求藝術。


  但是現實卻給了他一記重拳,如今加班已經成為他生活中的一部分,一個月三十天中,至少也有二十天他要加班。


  特別是雜誌社搞征文的時候,審稿的任務劇增,工作強度也跟著起來了。


  看完最後一篇吧,然後就去睡覺,盧天瑞想。


  而後他就點開了後麵一篇題為《一封家書》的稿子。


  “爸、媽:你們好!”


  看到第一句,盧天瑞挑了挑眉毛。


  書名是《一封家書》,沒想到上來還真的就是一封家書。


  不過盧天瑞沒有想到的是,這部小說會從頭到尾都是家書。


  家書的開頭挺有意思,引出的是第一人稱,很容易產生代入感。


  不知道後麵會不會轉換人稱,還是一直都是第一人稱。


  故事的開頭並沒有什麽特別的,“我”在家書裏麵並沒有繞彎子,而是直接點題,告訴爸媽自己被鬼上身了。


  點完題之後,再開始講故事。


  既然是家書,肯定是倒敘。


  “我”跟朋友磊以及各自的女朋友四個人在度假村租了一個很便宜的房子。


  看到這裏的時候,盧天瑞就知道這房子肯定有問題了,這種設置很容易猜到。


  四個人度過了一段輕鬆愉快的日子,後來生活越來越無趣,有一天,不知道是誰提議,玩一個叫作筆仙的遊戲。


  “筆仙?”盧天瑞歪著頭想了想,他好像在哪兒聽過這個遊戲,不過卻想不起來到底是什麽。


  隨後看到書中的解釋,盧天瑞明白了遊戲規則,原來是一種招魂遊戲。


  遊戲的過程有些詭異,大家最終在古怪的氣氛中結束了遊戲,不過盧天瑞注意到一個細節,之前介紹遊戲規則的時候,有說過請了筆仙必須要請走,不然會有麻煩。


  而主角他們,好像是忘了這一步。


  作為一個閱遍恐怖故事的編輯,盧天瑞敏銳的察覺到了這一點,他猜想或許這就是整個故事的關鍵。


  事實上,他猜中了。


  但是恐怖故事並不怕讀者猜中,有時候猜到一些東西,反而會增加恐怖感。


  先不說這個故事恐不恐怖,至少盧天瑞已經被這個開頭吸引了進去,作者有著很成熟的敘述技巧,第一人稱也玩得很溜,能讓讀者很容易看進去。


  作為一部恐怖小說,這一點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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