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第112章 最好的戀愛方式
當我點開手機空間,情情愛愛的說說有那麼幾條,我全部都刪除了。
只是單戀而已,所以我想刪就刪,何況現在已經完全不在意了。
說我絕情?說我對待感情不認真?我以前那麼認真的對待,也不過換來一句我不喜歡你。現在何須再留戀什麼?不必過大的放大失戀的悲,因為那不值得。
一個人喜歡你,眼神都能看出來。不喜歡你,做再多也只能是獨角戲。
還記得我以前說過的話嗎?這個世界里美好總要多於陰晴,歡樂總要多過苦難。還有很多事,值得我一如既往的相信。
我相信我的夢想總有一天會實現,我相信我每一天都會充滿陽光的快樂,我也相信眼前這些孩子都有他們未來美好的人生。
很多人不需要再見,因為只是路過而已。
我在顧家河小學裡面坐著,聽完領導發言后,又聽主持人介紹這次活動的慈善人士。攝像機對準他們,我微微的打量一下他們,嘴角含笑,然後走了出去,目光轉向一輛輛嶄新的寶馬、賓士。它們把這個貧困的小村彰顯的富麗堂皇。
有錢,感覺很好。
有名,感覺更好。
你覺得呢?名利雙收,誰會拒絕?即使他們不屑的看一眼小孩子,即使坐著不住的顛腿,即使交頭接耳的說著笑話。但是他們有錢。
一切的即使,都會被摧毀殆盡。不過是浮雲,笑話而已。
我正努力變成自己喜歡的那個自己,不管以後我會怎麼樣,但現在我依舊堅信著,不求盡如人意,但求問心無愧。
「我們可以去吃飯了嗎?」
「可以了,我們走吧。」張凱對我笑笑說道。
我很期待我的午飯,因為現在我已經很餓了。不過現在我的臉色不怎麼好看,羊雜湯。我的手端著這碗羊雜湯,滿心的沉重。
很抱歉,不是因為我挑食,純粹是因為我不喜歡吃。
我立馬站起來。
「怎麼了?」
我身旁的一個老師向我問道。
「沒什麼,我去拿饅頭。」
饅頭,我吃了倆個。感覺還不錯,至少比羊雜湯好吃。
我勉強喝了半碗羊雜湯,最後我又站起來。
「怎麼了?」
另一個老師問道。
「我吃飽了。」
我對著她笑笑。
其實我很餓,我為什麼騙她?你說呢?多吃幾個饅頭就好了。
吃好飯後,我和這次組織的男生女生合影。是一個女生提出來,我當時就在旁邊和另一個男生說話,他們都答應了,所以我也就同意了。
然後等了半個小時后,我們就上車回去了。
此時已經是倆點左右了。
坐車的時候我又睡著了,頭暈也沒有辦法。還好我不怕吐,因為我沒吃什麼東西。真希望下次再有這樣的活動,早晨能吃到蛋炒飯。
我們回到了鄭州電視台,和那個很帥的支書告別後就穿過馬路等公交車。
現在已經五點多鐘了。
我和旁邊的女生微微的聊了幾句,車就來了。然後,沒有然後了。我就一直坐著公交車,轉了倆次,終於是回到了學校。
到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去食堂買了米飯帶回寢室吃。上樓的時候我感覺輕鬆了很多,最近好像瘦了。不過現在還是有點黑,可惜了。以前我挺白的,就是來到了這所大學后,我就變黑了。
我變黑一共是三個歷程。
咳咳,讓我說明一下,第一歷程是因為軍訓的時候曬的,第二個歷程是這邊飯菜不好吃,所以吃的不怎麼樣。第三個歷程,睡覺睡不好,也就黑了。
後面倆個尤為重要,第二個更甚。所以我決定這個星期六去外面轉轉,看看能不能找點好吃的。
人生就這麼短一點,讓自己快樂一點,多好。
我把飯拿到了寢室,然後摸出自己書包里的蘋果,糾結的看了一小會,到底吃不吃?還是不吃了吧,我擔心飯吃不完。
等會,我要去拿我的小倉鼠。它的名字叫跳跳,已經很久沒有看到它了。不過我還是希望不要這麼快見到它。至於為什麼?咳咳,語言可能粗俗了點請見諒。拉屎尿尿,清理工作我干。洗澡餵食,生活工作還是我干。
而且我最近很累,根本沒有時間照顧這個小傢伙。
所以當我接手跳跳的那一刻,又萌生讓其他人收養它一段時間的想法。而且很快,我就踐行了我的想法。
我認識的女生很少,也不太熟。所以我第一個想法就把女生給排除了。但是我又很糾結的看著紙箱中的跳跳。男生養跳跳?我感覺它進去之後,再回來就是它的屍體了。
所以我又再一次考慮了女生。
我認識的很多,但可惜,都不熟。思來想去,我找到了張彩雲。她同意收養跳跳一段時間,我說星期六來拿。為什麼?我給它買的鼠糧還沒有到。
後來我改成了星期五晚上六點。
這是怎麼回事?我和張藝萌跑到財大去給它買菜了。
本來我是想一個人去的,但是我不知道哪裡有賣菜的。所以只能找了一個人和我一塊去。大概也只有張藝萌會跟我一起去,因為我感覺沒有人會在意跳跳。
當然它前任的主人,心怡姐除外。
星期四,上完英語課我背著書包和張藝萌一塊走的。
今天的霧霾是我有史以來見過最大的。前方基本就看不到人影。
張藝萌走在我的旁邊,我很少講話,她也很少講話。說實話,從開學以來她是我認識最早最久的女生,關係還是挺好的。
不過我無奈的嘆了口氣,如果可能,我盡量會不跟她接觸的。
理由我已經在前面說明過了。
我是為別人著想?大概是吧。至少我不會讓自己喜歡的女生經常和另一個男生在一起。不過我以後也不會在追其他女生了。
為什麼?今天我高中的另一個同學給我發了一段話,他說,兄弟,你是最好的。
我盯著屏幕笑。
你知道他給我發的是什麼嗎?
最好的戀愛方式就是我喜歡你,我也知道你喜歡我,順其自然走到一起多麼美好。不追,只是在確定你的心意之前不讓你對我心生厭惡的方法。時機到了,誰光說出口,還不只是一個過場。
自己追一個人的時候太像一直搖尾巴乞憐的狗,所以我永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喜歡你的人不會睡。
一味地魯莽的行事不僅讓人心生反感,還會降低自己的智商,得不償失。
聰明的人,早就不用追求的方式。追只是暫時的方式,當追累了,就越沒有動力。如果真想要喜歡的人注意到自己,只能讓自己變的優秀起來。當她發現你、欣賞你,那麼註定就會跟著你走。
這段話說的的確很好,至於適不適用?我不知道,我沒試過。以後用到了,談成了就告訴你。沒談成?你看清楚,這種追求方式百分之百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