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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第49章 幸福的傻笑

  在這滿是高大的建築物的街道,我們走了很久。 

  我也尾隨在最後,張藝萌扭過頭問我:「你為什麼一直都走在後面?不怕走丟啊。」 

  這算是側面的嘲諷嗎?雖然我是一名路痴,但是我從未有覺悟會認為我真的會跟丟。「我跟在你們身後,怕你們走丟。」 

  我說的很認真,而且說的是真話。我是這麼想的,我要是走丟了,一個大男人也沒事,但是女生要走丟了。那可就麻煩了。 

  在不經意間動了動自己有力的雙臂,很有力量。 

  那就不怕了。 

  我覺得我出行,必須要有點孔武有力的氣勢,不然容易被人賣。 

  就比如我眼前的這位小青年。 

  我在什麼百貨商場的四樓,這裡都是衣服。 

  我手裡拿著一件毛衣,看它的標示牌是十五元一件,真是便宜啊。這是我的心聲,我試著拿了倆件,掏出三十元來。 

  那個買衣服的小青年微微的打量了我一眼,說道:「你手裡的一件一百五,正好三百。」 

  我.. 

  卧槽! 

  有沒有這麼坑,你的標示牌不是這樣說的。 

  張方方拉了我一下,搖了搖頭,示意我不要買。她覺得我會買,因為我真的是笨蛋吧。事實上,我是不會買的。 

  因為我口袋裡的錢還不夠。 

  要是買了,我想我不用再吃飯了。 

  我把毛衣放了下來,這麼貴重的東西,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陶淵明教會了我做人的道理,他說的真對。 

  我跟著大部隊,張方方她們在前面走,我走在後面。 

  這樣我才放心,所有的人都可以看見,所有的人都沒有走丟。這一刻,我才不會把自己當成路痴的。 

  這個商場真是大,還分男士區和女士區。 

  所以,我們轉了很久也沒有一件合適的班服。 

  「你們這有情侶裝嗎?」張文舉在前面問道。他每進一家店都是這麼問的,我們跟他進了一家裝飾很不錯的店。 

  那個中年人朝我們鄙夷的斜視了一眼,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我從他的眼中看出了不屑。雖然我沒有戴眼睛,但有一種感覺叫精神力。 

  他站在那沒有動,張文舉首先去挑選衣服,這裡的衣服還不錯,這是我的第一感覺。張文舉顯的很高興,因為他覺得他找到了一件很好的衣服。 

  而那個中年人站在一邊盯著我們。 

  我很討厭他,這是我的第一印象。沒有為什麼,有些人從看他第一眼就會不爽。他雖然沒有說話,但是鼻口朝天的氣勢讓我很不高興。 

  這種無形的裝比,讓我渾身難受。 

  我手裡拿了一件鹿花紋的毛衣,感覺還不錯,向他問道:「多少錢?」 

  他的頭微微的轉了過來,有點俯視的意味,不過事實上他在仰視。因為我比他高。 

  「三百五十六。」 

  我的眼皮一跳,這邊的衣服怎麼比剛剛的那還要離譜。 

  我輕咳了一聲,張方方還在我旁邊。所以我當然要放回去了,不然她真的會認為我是傻子的。我覺得花錢就應該把它花到位,需要的時候花再多也無所謂。但不能做無必要的浪費。 

  竟然會花三百多去買一件毛衣。 

  這個時候我是如此的淡定,手都沒有抖一下,轉身,掛好。 

  然後,面色如常,淡然的走到男生的隊伍里。 

  等會我出去再走到她們身後,這個時候我需要遮擋了一下目光。咳咳,希望你能了解。 

  錢?這個社會還是要看錢的。 

  就比如,現在張文舉黑著臉,剛剛他挑選的班服倆百多。你認為我們班是土豪班?所以果斷的放棄了。 

  我沒有回頭再看那家店。因為那位老闆犀利的眼神帶有蔑視,我覺得他應該去當禿鷲。因為它很犀利,就如他一般。 

  可惜他不會飛。 

  「我們這是要去哪?」我問道。 

  「金城。」 

  「那裡是幹什麼的?」 

  我感覺我有必要要搞清楚,因為我還不想被人賣。 

  「賣衣服的。」 

  「哦。」 

  我靜靜的跟在她們身後,環顧四周,這裡真是車水馬龍。熱鬧,是我的第一感受。危險,就是我的第二感受。 

  馬路上賓士的車多了,自然就危險了。 

  不過,現在不是擔心車的問題。我拿出手機,已經四點左右了,現在已經變天了。 

  有點冷。 

  我穿的厚,但是張方方穿的薄。 

  我覺得我有必要做點什麼,但是又擔心她厭煩。在躊躇中,我們進入了金城,和商場沒有什麼區別,唯一不同的就是專門賣衣服。 

  「這回試衣服該楊輝上了。」 

  「還有張方方。」 

  我很緊張的看了張方方一眼,我不是擔心她接受不接受試衣服,而是擔心起鬨后她會尷尬然後生氣。我不喜歡起鬨,一點都不喜歡起鬨,她和我一樣。 

  她同意了。 

  這是我沒有想到的。 

  所以同學們很成功的拍下了我一張傻傻的笑容的照片,然後又傳到了群里。 

  「為什麼不把我的頭給弄沒?」 

  因為那張拍了我和張方方穿班服站在一起的照片,張方方的頭像被模糊掉,而我的。好吧,很傻,我從沒想到我笑的是這麼的傻。 

  所以我對張藝萌她們不滿道。 

  「你是大男人,這點怕什麼?」 

  然後我手機收到了一條信息,瞬間我的臉黑了下去。 

  那條信息說「幸福的微笑」。 

  我要強調一下,幸福的微笑,哪有這麼傻的?我很懷疑他的判斷力。傻笑等於幸福?這個我真的會懷疑我的智商了。 

  好像是真的,那麼我黑臉就沒有必要了。 

  我鬆弛了一下緊繃的臉,傻笑一定要注意!千萬不能讓偷拍了,不然我的形象都一瞬間崩塌了。 

  張方方穿的這件白色的衣服,很合適也很好看。 

  不過找不到像張文舉這樣大的,無奈只好放棄。 

  用他的話來說,我就是專門過來毀衣服的。 

  我們還在繼續逛。 

  眼睛都瞅瞎了,也沒有找到一件合適的。但是我不累,張方方就在我前面。怎麼會累?我只是閑著無聊,時不時打開手機看看。 

  我沒有在等誰的信息。 

  因為我基本上不和別人聊天。 

  我在干一件很特別的事。一張,我發誓,我就偷拍了一張張方方的背影。 

  為什麼不拍正面? 

  這個,拍正面不就被發現了嗎?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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