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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第136章求人就是騙子

  按照永春婚禮的習俗,新郎應該是過了中午十二點去接新娘過來,中午十二點太陽當空照,意味著花兒對我笑,這個時候去接新娘,象徵著愛情會像太陽一樣永恆的重大含義。 

  十二點准,婚禮司儀帶著朱由坐著車去接新娘韓梅,聽人說朱由是外地人,在永春沒有親人,老家幾乎也沒什麼親人,他母親過世的早,在他很小的時候父親就重新娶了個女人進門,他跟后媽沒什麼感情,他從小就漂泊在外面,難得回家。 

  等朱由稍微大一點后,父親娶得那個女人先後生了一男一女兩個孩子,為了躲避孤獨感,朱由十五歲之後便長年在外。 

  現在十幾年過去了,父親早跟后娶的那個女人以及兩個孩子生活在一起,朱由連根針都插不進去,所以這次朱由在永春與韓梅結婚,他也沒有通知在老家父親,因為他知道即便通知了,父親也不一定來,后娶進門的那個女人一直對父親管得很嚴,她一直把朱由當作外人。 

  現在朱由當然對自己父親以及父親后娶的那個女人表示無所謂,早在五六年前朱由可是對他們充滿敵意,父親曾經有試過調節自己女人與自己兒子的關係,但調節失敗,因為他不知道他自己才是所有矛盾的爆發點。 

  早在五六年前,朱由是一個憤青,無論走到哪都是這個看不慣那個看不慣,感覺這個社會**,墮落,貪婪,無恥,覺得這個社會沒救了;當時朱由也沒有女朋友,連對她稍微有點好感的女人都沒有;朱由非常氣憤,覺得這個社會的女人跟這個社會一樣,**,墮落,貪婪,無恥,簡直沒得救。 

  窮人的孩早當家,出身逆境的孩子性格更叛逆,所以朱由做憤青的日子長達十年。 

  在這十年時間裡,朱由前後干過的工作不下五六十份,幹得最長時間的工作是幾個月,幹得短的工作只有幾天,就是沒有一份工作超過一年的;在這五六十份工作里,朱由先後被開除了十五次,動手打人六次,被人打四次,被扭送派出所兩次,被扣工資三次。 

  朱由的戰績當然很斐然,在那十年時間裡,他幾乎沒有一個朋友,也沒有一個女人,他認為自己是偉大的,很多人不配當他的女朋友。 

  在沒有女人的日子裡,那時前後左右傳播給朱由的信息都是財色雙收的消息,讓彷彿在一個美女如雲的世界里卻找不到自己的春天,那時朱由非常浮燥,感覺老天不公。 

  失業加浮燥的日子總是特別難熬,尤其到了夏天,有一年夏天,朱由遭到了昔日一個同事的報復,挨了他一鐵棍。這一鐵棍讓朱由在家躺了半個多月,因為沒錢住院,他只能到住得附后小診所里治自己的腰。失業加浮燥加受傷,外加房東催房租四管齊下,朱由那次差點沒過去。 

  等朱由那次傷好以後要找那同事報復之時,那同事早已消失不見無法尋找。那次正當朱由還在尋找那同事要報復之時,房東先報復他了,把他的東西從房間里清理出來,因為那時朱由已欠房租四個月了,房東已無法忍受把他趕了出來。 

  朱由實在氣不過房東,揚言要點火燒房子,房東帶著人要把朱由扭送派出所,朱由這才嚇怕拖著兩袋行禮離開。 

  被房東趕出來的朱由很走投無路,沒錢沒工作,他只能選擇睡天橋。在睡天橋的那段日子裡,朱由又跟乞丐打起來了,理由他出言侮辱乞丐,說乞丐們好逸惡勞,裝可憐到處行騙,是社會的渣滓。 

  跟居住在天橋下的乞丐打起來的結果是,朱由被一幫乞丐群毆,幸虧當時的乞丐們只是求財求生存的,不想把事情鬧大,否則朱由的腰又要再次受重傷。 

  朱由的倔強並沒引得任何人的好感,還有他張口閉口自己經歷很多的案例也引不起任何人的興趣,他覺得自己是經歷過生離死別,經歷過風雨飄搖,但那些乞丐們有時比他還慘,所以朱由的那套不但引不起乞丐們的興趣,還讓乞丐們面露厭惡,感覺不就是小時候死了個娘嘛,有什麼大不了的,呆天橋下這些乞丐死全家的都有。 

  乞丐們對自己的態度讓朱由非常火,他是個有故事的人,他總認為自己是一個經歷很多,社會閱歷很多之人,他想不到自己的經歷在眼前這幫乞丐們眼裡竟如此不屑一顧。 

  於是朱由越是認為自己很牛,乞丐們越是對其不屑一顧,一個月後,朱由被乞丐們趕出橋洞,並揚言如果朱由再混進他們的地盤,他們就要打斷朱由的腿。 

  朱由倒不是介意一定要睡在那個天橋下,城市的橋有很多,他完全可以再找一個天橋寄宿,他耿耿於懷的是乞丐們對自己的經歷不屑一顧,對自己的閱歷不屑一顧。 

  這個事直到朱由有一天遇到了劉蘭,他才徹底醒悟過來。 

  劉蘭當然離婚過三次,她認識朱由的過程很簡單,有一天朱由實在感覺自己活不下去了,他又不屑於與乞丐們為伍,於是去找工作。當時劉蘭是那家公司的老總秘書,本來對婚姻完全無望的劉蘭發現了朱由,她感覺朱由很年青,雖說穿著一雙拖鞋來面試,但總得來說朱由的造型也很別緻,打扮一下應該會有前途。 

  在往後的日子裡,朱由有了第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就是劉蘭。 

  劉蘭結交朱由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脫得赤條條的,身上一塊多餘的布料都沒有,她已經有一段時間沒被男人碰過了,內心狂躁。 

  而朱由之前一直沒怎麼碰過女人,二人一拍即合,甜蜜蜜地生活了一個多月。 

  在那一個月時間裡,二人除了脫得赤條條的,幾乎無事可干。 

  過三十五的女人如狼似虎,還沒堅持兩個多月,朱由就有點吃不消了,臉色蒼白,不塞兩條人蔘到肚子里真讓人擔心挨不過一個月。 

  劉蘭也覺得自己有必要收斂一點,否則讓自己男人死在那事上,這就算是克夫。 

  於是朱由又開嘮叨自己之前的那段狼狽經歷,那段狼狽經歷彷彿成了朱由的什麼資本一樣,總讓不厭其煩地逢人就說。 

  劉蘭後來告訴他:「這個社會很多人都很慘,你跟他們比慘,雖說在比得過程中可以熱血沸騰,但事後只會招來別人的鄙視。現在都是什麼社會了,混得那麼慘,還好意思說出來對不對?」 

  劉蘭是朱由產生思想變化最主要的奠定人,之後朱由的思想完全變了,開始有些正常起來,同時在劉蘭的照顧下,朱由變得慢慢跟眼前這個社會接軌起來,至少不會出現飯都吃不飽天天嚷著要打美國了。 

  朱由跟了劉蘭的第一個月里,有想過跟劉蘭結婚,但劉蘭不同意。劉蘭之前有過三次婚姻,在第一次婚姻來臨之前,他不天真活潑的小女孩,對眼前這個世界以及這個世界的男人充滿幻想,感覺自己就是愛情小說里的女主角一樣,一定會有一個海枯石爛的愛情,為此她挨了二十年。 

  二十歲之時的劉蘭其實並不懂事,在老家的鄉下凡事都父母做主,之前也從未出過遠門,最遠到過老家縣城。當時的劉蘭不愛慕,不虛榮,很聽話,很傳統,是村裡村外的好姑娘,大有一朵梨花壓海棠之勢,劉父劉母笑在眼裡喜在心裡,感覺女兒能賣個好價錢。 

  劉蘭的第一段婚姻劉父劉母並不滿意,因為那個叫吳天的傢伙並沒有什麼大的出息,只是個普通的打工仔,長相也猥瑣,但劉蘭喜歡,她覺得長相是老天給的不能怪吳天,錢的話以後可以再掙,關健的是吳天愛自己就行。 

  為此劉蘭的父母天天罵媒人是騙子,口頭上說是給自己女兒介紹個受過高等教育、家庭富裕的對像來,私下來卻拉來吳天。 

  剛開始劉父劉母死活不同意女兒與吳天的婚事,而劉蘭卻彷彿一錘定江山,非吳天不嫁的鬼樣子。劉父劉母非常失望,亮出底牌如果女兒執意跟吳天在一起,就與女兒絕交。 

  劉蘭選擇與劉父劉母絕交,跟著吳天南下打工。 

  都市沒有錯,錯的一般是人,譬如說吳天這個人,吳天本身沒受過多少教育,在老家農村有父母養著不覺得有什麼壓力,大都市是可是高消費,很少吳天不但失業而且沒錢,而劉蘭挺著個大肚子無法工作,於是吳天感覺劉蘭是個累贅,是個拖油瓶。 

  劉蘭在老家農村的時候確實青春亮麗,但更外面的大都市裡女人一比,她就沒任何優勢,加上挺著個大肚子,她的形象甚至不如工廠里那些第一次出遠門的女工。 

  再與劉蘭熬了兩個月無業的日子,吳天終於有一次在外面大排檔吃粉條的時候泡到一個小女工,那小女工才十八歲,比劉蘭小,吳天速度與那女工混在一起。 

  之後吳天不再回來,劉蘭因為懷孕了生活上變得越來越不方便,吳天也不管,幸虧劉蘭那會身上還有點生活費,否則餓死了都沒人知道。 

  劉蘭非常失望,感覺自己遇到了白眼狼,電視里的情節不是這樣的,因為電視里私奔之後男女主人公都是生活幸福,並且還生一大堆孩子幸福地生活一起,怎麼到了自己這裡孩子還沒出生就什麼都沒了。 

  當劉蘭感覺眼前是最差最糟糕的時候,其實最差最糟糕的時候還沒有到來,因為有一天吳天竟然潛了回來,趁劉蘭睡著之時偷走了她所有的錢,連一毛錢都沒留下。等劉蘭醒來之後,劉蘭這才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被偷走錢后的劉蘭獨自己一人生活了幾天,連飯都沒得吃的時候,她挺著大肚子出去乞討,但沒有人相信她,感覺她是一個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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