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換一種方式糾纏
封勒用指尖一下一下地敲著桌子,然後在夏安暖質疑而惱火的目光中緩緩開口:“法律明文規定了,孩子的親生父親,如果不能盡到扶養義務的話,要要接受刑事處罰的,你這不是陷我於不仁不義還觸犯法律麽?”
夏安暖將信將疑地看著封勒:“那我的律師怎麽沒提醒我有這一條?”
說完,夏安暖便皺起了眉頭,她隱約記得律師好像的確提了一下關於男方撫養費支付的問題,但是自己卻不等律師說完,就打斷了他。
封勒受到了質疑,仍舊麵不改色:“你的律師沒提起麽?那我就要勸你了,還是換一個吧,這專業素養太不合格了。”
夏安暖自知理虧,也不想繼續這個話題,於是匆忙將這一頁翻過去:“不管那麽多了,你說怎麽改吧?”
封勒沒有直接回答夏安暖,而是拿起桌上的鋼筆,在協議書上麵寫下了一串數字:“這是我的意見”
夏安暖有些疑惑地低下頭,看著協議書上的封勒的筆跡,在她看清楚數字的一瞬間,眼睛瞪的老大:“封氏的四成股份?!”
封勒聽著夏安暖報出來的數字,就像聽到一頓飯的賬單一樣風輕雲淡:“不夠我可以再加。”
夏安暖趕忙將協議書往封勒的方向推了推:“這不行,絕對不行。”
這下換封勒不樂意了:“為什麽不行?我願意給,你還不願意要?”
夏安暖努力讓自己從那樣一筆巨大的數額中冷靜下來,然後才勉強開口:“就算你願意,我也不能要!”
頓了一下,夏安暖又說道:“再者說了,就算我能心安理得地接受,恐怕李小姐也不能同意吧。”
聞言,剛剛即使在和夏安暖商討離婚的事情都沒有皺眉的封勒,頓時冷下臉來:“不要提她!”
說完,封勒似乎又想到了什麽一樣,臉色瞬間多雲轉晴:“你剛才,是在吃醋吧?”
聞言,夏安暖什麽話都沒來及說出口,就先心虛地眨了眨眼睛,不過嘴上仍舊口是心非:“怎……怎麽可能!我隻是……隻是不想在被她找上門來找茬而已!”
說完,夏安暖還色厲內荏地敲了敲桌子,想要借此壯一壯聲勢,但是卻聰明反被聰明誤地被封勒識破了她的心虛。
“如果不是,你反駁一下就好了,何必拍桌子砸板凳的。”封勒挑眉,戲謔地看著麵前因為心虛而有些手足無措的女人。
聞言,夏安暖更感覺自己像是被看穿了,臉都有些漲紅了:“你……你別岔開話題!說正經事!”
明明是被夏安暖自己歪了樓,卻要甩鍋給封勒背,真是冤枉得緊。
不過,好在封勒背得甘之如飴,他笑著又把協議書推回了夏安暖麵前:“我隻同意這一種方案,你願意的話,我就簽字,不願意的話,就可以把這份協議書撕掉了。”
聽了封勒這樣胡攪蠻纏的話語,夏安暖氣得都要怒發衝冠了,她伸手拿過那份協議書,當著封勒的麵兒,撕了個粉碎。
封勒計劃得逞,心中湧起一絲喜悅,不過還沒等他喜悅過癮,就聽到夏安暖擲地有聲的話語。
“這份合約作廢,既然你不配合協議離婚,那麽走訴訟途徑,我也是沒有意見的。”
說完,夏安暖不顧封勒已經大變的神色,拎起包包,轉身就準備往外走。
而那名一直堵在路上的律師,終於在堵成一根實心管子的路上,殺出了一條血路,突破了重重圍堵,來到了約定的咖啡店,但是他還沒進門就和夏安暖撞了迎麵。
“夏總,你怎麽出來了?談妥了?”律師一邊往雅間裏麵看,一邊詢問著夏安暖。
夏安暖有些抱歉地看著自己請來的律師:“對不住,今天可能談不了了,改天我也通知你吧。”
律師聞言皺了皺眉頭,但是也十分能體諒這些公司高層的忙碌,於是好脾氣地衝夏安暖擺了擺手:“沒關係,我剛剛遲到了,也很對不起。”
夏安暖笑著搖頭。
這時,封勒追了出來,看著正低頭與陌生人講話的夏安暖,他快步走到了夏安暖麵前,伸手將她拉到自己身後。
封勒指著一臉懵逼的律師,厲聲說道:“這裏不是酒吧,不是每個人你都能搭訕的,聽到了嗎?”
聞言夏安暖和律師同時一臉黑線。
律師無辜地張了張嘴巴,想要解釋一下,卻被封勒截口打斷:“你閉嘴!還想說什麽?再多說一句,我就讓你為自己隨便的行為,而感到後悔!”
聞言,夏安暖怒了,推開擋在自己麵前的封勒,指了指律師:“這位,是我聘請的律師!”
知道自己鬧了烏龍的封勒,不自然地咳了一聲,然後又抬手蹭了蹭自己筆尖。接著他仍舊指著律師,隻不過這次封勒給他換了一個罪名:“你讓你的雇主在約定地點等你那麽長時間,你說,作為一名以嚴謹著稱的律師,是不是太不合格了?”
這些律師沒有反駁的理由了,隻好彎腰衝封勒致歉:“對不起,沒有能夠守時來到,是我的不對。”
見狀,封勒才滿意地點了點頭。
但是夏安暖不樂意了:“我才是雇主,我都沒說什麽,你在這兒搗什麽亂啊!”
聞言,封勒皺起了眉頭,兩人之前的氣氛再次劍拔弩張起來。
律師作為兩虎相爭的受害者,趕忙上前勸阻:“二位,二位,是我不好,都不要生氣了,成不成?就當給我一個麵子……”
都在氣頭上的兩個人哪裏聽的進去這話,於是,異口同聲地衝他說了一句“沒你的事,一邊兒待著去”之後,兩人的目光就像磁鐵的兩極一樣,再次吸引到了一處。
律師見狀,知道之後的事情,就不是自己能插手的了,於是很有眼力見地輕手輕腳地離開了。
夏安暖瞪著封勒:“不要以為你換一種方式糾纏我,我就拿你沒辦法了,如果你不嫌丟人的話,那麽,我們就幹脆對簿公堂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