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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後悔

  第40章


  正如文楓所說的那般,吳亮讓吳旺刪了微博之後,整個人就開始惶恐不安了。


  如果文楓隻是一個身價十幾億的富豪的話,吳亮一點也不怵,畢竟大家處於同一起跑線上,一切都得靠實力說話。


  可是現在文楓的身價是吳亮的幾十倍,如果文楓想弄死吳亮的話,那簡直就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光吳亮猜測的文楓可能會進行的舉動就有不下於10種。


  此時用沒心沒肺來形容吳旺是最貼切不過了。


  在別的事情上吳旺可能還有點心計和手段,但是關於到商場上的事情,吳旺就是一個傻子、白癡!

  此時的吳旺根本就體會不到吳亮心中的那股煎熬,雖然吳旺非常想問老爸是怎麽了,但是看到老爸那凝重的臉色之後,為了不讓自己挨打、挨罵,吳旺還是將心中的疑惑忍了下來。


  坐在電腦前的李達在看到微博的官微以及聰哥的回複之後,李達先是愕然。


  愕然的是看似普通的文楓身後居然有這麽大的能量,居然不聲不響的就將微博給買了。


  在愕然之後,李達接下來就是惶恐了,畢竟文楓可是身家幾百億的頂級富豪,可不是李達這種人所能惹的起的。


  不過很快,李達就從惶恐之中走了出來。


  就算你文楓身家幾百億那又如何?我又沒找你要一分錢,也沒找你要任何的好處,難道你還能殺了我不成?


  就算最後證明我說的那些話是錯的,那又如何?大不了出來道個歉不就完了?反正道個歉又不會少一分錢,說不定還能借此提升下自己的知名度同時在各種人設中在添加一個敢作敢當的人設!


  如果文楓硬撕自己的話那就更好了,微博老總硬撕一個知名大V,這不用想絕對妥妥的熱搜,隻要運用得當,說不定到時還能將自己的知名度提升好幾個檔次。


  至於之前犯的那些事,李達一點都不擔心,從開始到結束李達都是用的網絡電話或者用別人姓名登記的電話卡,而且就算是收錢,李達也是全部隻收現金,根本不可能留下任何的線索。


  李達為了安全起見,特地將之前偷拍和幾個小明星的不雅視頻給刪掉了。


  做完這一切之後,李達開始回顧自己所做的一切,確認沒有任何疏漏之後,就又繼續開始研究起微博來,看看能不能借著這個機會弄一大筆錢,或者是順勢提高下自己的知名度。


  在李達悠哉的在各個明星微博隻見穿梭的時候,文楓也將最新的一章小說給看完了,於是對著小白緩緩說道:“開始吧。”


  很快微博上就出現了一則實名舉報李達(隨風而去)的帖子。


  帖子的字數不多,也就千字左右,不過這短短的千字當中卻將李達的黑暗的一麵徹底的曝光在廣大網民麵前。


  敲詐、勒索、假借慈善的名義為自己斂財以及各種各樣犯罪行為層出不窮,甚至還有一段李達在那說支持自己的那些粉絲都是傻子、白癡的視頻。


  怒了!


  首先怒的並不是其他網民,而是那些李達的粉絲。


  如果李達現在在他們麵前的話,估計李達會被這些粉絲給生吞活剝掉!


  短短幾分鍾的時間,李達花費了無數財力、物力以及精力才辛辛苦苦培養起來的光輝形象瞬間崩塌。


  李達看到這個帖子的發帖人之後,李達就知道出事了。


  實名舉報這個李達的這人曾經是李達的同夥,後來因為分贓不均,兩人就不歡而散了。


  之前雖然他也撕過李達,但是因為沒拿出證據在加上李達現實的恐嚇,這才暫時罷休。


  別人或許不知道李達幹了什麽事,但是他卻非常的清楚,許多事情甚至都是他出麵去做的。


  “麻蛋,等這事過後,我一定弄死你!”罵完之後,李達迅速的抱起電腦主機,朝著廚房走去順帶還將自己的手機、錄音筆、筆記本電腦以及數碼相機全部都給搬到了廚房。


  銷毀證據!


  這是李達現在最想做的事情。


  雖然每成功一次,李達都會將所有的數據全部格式化,但是現在科技越來越發達了,隻要使用過就一定會留下痕跡,誰也不敢保證沒有技術能夠將這些東西複原。


  “咚咚咚……”


  就在李達剛剛打開煤氣灶的時候,門外突然傳來了敲門聲。


  李達連忙喊道:“誰呀!”


  門外傳來一聲女聲,說道:“物業!”


  現在又不是交錢的時候,物業怎麽可能會上門?


  李達敢肯定門外絕對是警察,於是立馬立馬說道:“等下,在洗澡,馬上就來!”


  之前李達還想將這些東西全部砸碎之後,在用熱水煮的,以此來做到絕對的銷毀證據。


  但是現在時間已經來不及了,而且如果將砸東西的聲音被外麵的警察聽到的話,警察絕對會破門而入。


  所以李達現在隻能拖延時間,盡量將這些東西裏可能存在的犯罪事實給銷毀掉。


  正如李達所想的那樣,站在李達門外的正是警察。


  等了大概兩分鍾之後,帶隊的警察見裏麵依舊沒有動靜之後,立馬果斷的說道:“破門!”


  隨隊而來的技術開鎖,立馬就開始開鎖了,前後也就一分鍾的時間,李達家的防盜門就被打開了。


  在防盜門被打開的那刹那,警察魚貫而入,迅速的衝進了李達的屋子,開始在四處搜尋李達的身影。


  看到警察進來之後,李達強裝鎮定道:“你們幹什麽,你們知不知道未經過主人同意就擅自進入屋內是犯法的,而且你們身為警察還這樣做是知法犯法!”


  “這是搜查令,這是逮捕令。”帶隊的警察將兩份文件展示出來之後,繼續說道:“我們接到舉報你涉嫌敲詐勒索等一係列犯罪,請跟我們回去調查。”


  在帶隊警察與李達說話的時候,跟過來的警察立馬就將那些浸泡在水中的電子產品全部給撈了起來並封裝。


  此時的李達已經後悔去銷毀這些電子產品了,這不是擺明了告訴警察這些電子產品中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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