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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如果成功了,請叫我柳天王!

  黃慶之也溫和地笑了,一邊十分儒雅地喝著茶水,開始轉移話題道“最近怎麽不見你們樂隊活動了?真藏起來搞創作呢?”


  餘承茗殷勤地拎著茶壺,給大家挨個兒地續水,一邊回應道“風大神賞臉,給了我們兩首搖滾歌曲,我們正練習呢。過些日子就是迷笛音樂節了,我們打算上去獻獻醜。”


  搖滾?


  風大神寫的搖滾?

  陳永茗聞言愣了一下,猛然扭頭去,滿是不可思議地看著風無淩,大聲地問道“你還會寫搖滾?”


  黃慶之聽到這裏,也非常好奇地看著他,緊隨其後地追問道“對呀!你都出道這麽長時間了,一直就沒見過你的搖滾作品,我們都還以為你不會寫搖滾歌曲呢?”


  他問完之後,辦公室裏瞬間安靜下來,鴉雀無聲,都在等著他的回答。


  而柳南風,一直安安靜靜地坐在門口,全神貫注地看著他們寒暄敘舊。一直沒有插話,完全被眾人給遺忘了。


  直到現在,突然間看到陳天王和黃慶之的動作,腦海裏轟然一聲驚雷。


  你們倆位大佬這話是什麽意思?

  老餘不是說,這兩首搖滾歌曲是風大神的作品嗎?

  你們倆問這個大帥比是什麽意思?

  難道說…


  想到這裏,柳南風差點驚叫出聲來,用手指狠狠地擰了自己大腿一下,把已經到嗓子眼兒的叫聲又硬生生的給憋回去了。


  隨後,十分費力地咽了口口水,眼睛忍不住地向窗前那位瞟去。莫非,這個年輕的大帥比…


  就是傳說中大名鼎鼎的風霸榜,大神清一色?

  開什麽玩笑!

  這麽年輕?


  他使勁地掐著自己的大腿,怕忍不住地叫出聲來。如果真的是,那眼前就是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千萬不能錯過。


  一旦錯過了,會遭天打雷劈的。


  這可是一條超級大粗腿呀!


  傳說中的登天之梯!


  一定要死死地抱住,死都不能鬆手。


  風無淩聽見他們倆位大佬的問話,不緊不慢地轉過身來,掃視了眾人一圈,把他們各自的神情都收入眼底。


  慢慢地走了兩步,來到桌前,放下了手裏的空茶杯,隨後才正色地回答道,“搖滾歌曲,是肯定會寫。以前沒有拿出來,是沒遇見合適的搖滾歌手。怕糟蹋了東西。”


  臥槽!


  這一下,實錘了!

  果然,這個年輕的大帥比,就是傳說中大名鼎鼎的大神清一色!

  霸占了整條大馬路的人,他雖然不在圈裏混,但圈裏到處都是他的傳說。


  柳南風看到他回話,眼睛瞬間就紅了,“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把自己的大腿都掐紫了。


  成王敗寇,就在今朝了!


  不成功,便成仁。


  如果成功了,請叫我柳天王,咱們熱歌榜前十位見!


  黃慶之了然地點了點頭,也放下了手裏的茶杯,繼續往下問道“那你既然找到合適的搖滾歌手了,是不是打算讓他們發行搖滾專輯?或者說,你寫的搖滾歌曲,已經能湊夠一張專輯的了?”


  初心樂隊的四個人,聽到這個問題,全都坐直了身體,目不轉睛地盯著他。像小學生聽老師上課一樣。


  風無淩看見他們的神情和動作,嘴角不由的勾起了一絲笑意,微微地點了點頭,“肯定是要發行搖滾專輯的!歌曲都已經準備好了!就看他們在迷笛音樂節上的表現了!”


  “騰?”一聲!

  初心樂隊的四個人,立時就不約而同的都站了起來,死死地盯著他,心跳忍不住地加速,腎上腺飆升。


  搖滾專輯唉!

  那可是無數搖滾歌手夢寐以求的!


  國內的搖滾,已經沒落了十多年了。早就消散在很多人的記憶之中了。


  更甚至於,現在的年輕人對國內的搖滾一點印象都沒有。這才是最大的悲哀。


  也是無數搖滾歌手心底的痛,更是最深沉的渴望。


  他們做夢都想出一張搖滾專輯。為此,他們已經等待了十幾年了。


  直到現在,直到今天,風大神親口承認,他要出一張搖滾專輯!

  大神清一色的話,沒人會當做耳旁風。


  黃慶之實在是忍不住了,迫不及待地站了起來,拍了拍鄭文鈞的肩膀,出言催促道“走,先聽一聽你們練習的這兩首搖滾,目睹一下風大神的搖滾風采!”


  “走走走,一起去!不知有多少年沒有聽到過經典的搖滾了!希望風大神名頭不綴!”陳永茗也立時放下了手裏的茶杯,聞聲而起。


  這間辦公室裏,都是愛歌之人。並將音樂作為人生的主業,終身不愉。


  音樂分為很多種形式,但其中最重要的一個類別,就是搖滾。


  搖滾樂以其靈活大膽的表現形式和富有激情的音樂節奏表達情感,受到了全世界大多數人的喜愛。


  世界上最難的就是為某種事物下一個定義,因為這需要描述的準確、精練。


  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說是為某種事物下一個定義,因為你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認識程度給出一個概念。


  所以很早以前,在國人的傳統意識中,一頭長發加上皮夾克就是搖滾。然後,也有人認為,搖滾就是吉他上的lo,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節奏。


  還有人說,搖滾是一種精神。


  說到聽搖滾,人們立即就想到會場上瘋狂的聽眾與同樣瘋狂的樂手。誠然,優秀的表現力與表演性讓搖滾更具非凡的感染力。


  但是,人們越來越注重那會場的氛圍,瘋狂加花的架子鼓與超強震撼的吉他lo,反而忽略了搖滾本身的涵義。你也可以拿搖滾當流行音樂來欣賞,但是搖滾有著更實質的內在,等著你去發現並且愛上他。


  搖滾是有內涵的,至少絕大多數都有,而且可以被人所理解,而搖滾本身的表現力又可以讓搖滾更容易被理解,這就是所謂的搖滾的真實的表達性,也是不同於已完全商業產量化的流行樂之處。


  而隻有“合格”的“搖滾”歌手才把自己的靈魂與作品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所以,一個優秀的搖滾歌手,都是非常難得的。更何況說是有內涵的經典搖滾歌曲,更加的難得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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