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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遠走高飛

  一曲終了,大家跟著鼓掌,不少人都慷慨解囊,大票小票的扔進了地上空琴盒裏。


  他也跟著掏兜,結果隻掏出來一個比臉還幹淨的錢包,看著空空如也的錢包,才想起來,錢都被自己裝大款了!


  而李玉致那個臭丫頭,當時故作大方的把她錢夾子裏的錢都給了自己,其實並沒有多少,她一個大老板,裝那麽多現金幹嘛,人家都是刷卡!


  得,啥也別說了,掏一首歌吧,這可是堪比黃金的硬通貨!


  主要也是看好他們,想結一個善緣,說不定人家哪天就飛黃騰達了。


  歌曲唱完了,那個不知名的小樂隊開始稍作休息,準備著下一首,圍觀的人也走了不少。


  他抬腳朝著主唱走了過去,一般來說,主唱都是那個樂隊的靈魂,大約都處於領導地位。


  公園裏的路燈並不亮,就跟瞎子的眼睛一樣,幾乎就是個擺設,這個路燈要是有思想,跟螢火蟲相比,都能把自己給燥死。


  也不知道剛才那幾個拍照錄像的,是不是要拿回去給鬼看。


  因為鬼特麽才能看見呀!


  等他走近了才看清楚他們四個的模樣,都是二十多歲,最主要的,四個人都是一身的朋克裝扮。


  破破爛爛的黑皮衣,黑皮褲,滿身叮鈴啷當的大鐵鏈子,每個人的胸前都有一個骷髏,這要是大晚上的走在小路上,有心髒病的老太太都特麽能給嚇死!


  風無淩心裏頓時雷聲滾滾,你們也不是唱搖滾的,穿個鬼毛的朋克裝啊!


  朋克裝,發泄怨恨、進行控訴,這種稱之為朋克的反搖滾音樂力量興起於上世紀70年代。


  70年代。從朋克音樂誕生的那一刻起,朋克風格就變成了另類時尚的標誌。早期朋克的典型裝扮是用發膠膠起頭發,穿一條窄身牛仔褲,加上一件不扣鈕的白襯衣,再戴上一個耳機連著別在腰間的walkman,耳朵裏聽著朋克音樂。


  美國歌壇大姐大麥當娜就是朋克時裝潮的代表人物,她曾將英國著名的朋克時裝品牌PauricSweeney其中一季的秋冬係列服飾全部買下。


  在風無淩完全看清楚他們的那身裝扮之後,很想立刻轉身就走,而他的身體也很忠實的執行了大腦的指令,腳都扭過來了。


  “哥們你有事嗎?要打賞的話,請把錢投到琴盒裏。”那個大長頭發的貝斯手見他過來,對他開口說道,嗓門很低沉,帶著一絲的沙啞。


  還打賞!我特麽想打死你!

  如果殺人不犯法,你的墳頭草,現在都特麽三米高了!

  他做了兩個深呼吸,壓住了把電腦包拍在他頭上的想法,又上前了兩步,“咳”“那個,本來是要打賞的,不過前幾天裝大款的時候,把錢都買了紅燈了。”


  額,你不打賞過來幹毛線!

  樂隊的四個人聽見他的話都有些無語。


  風無淩走過去,圍著他們的樂器轉了一圈,得出一個結論,這幾個都是有錢人家的孩子!


  因為,這些樂器都是名牌中的名牌!


  樂隊的四個人看他這土包子樣,也沒說話,他這樣的一看就是才出山的放牛娃,沒見過世麵,看什麽都稀罕。


  嗯,這四個人的心眼倒是不錯!


  沒趕他走!


  風無淩轉了一圈,又轉到了他們麵前,強忍著出手揍他們的衝動,開口說道“錢,你們是別指望了,我都快吃不上飯了。不過,看你們的樂器基礎挺紮實,樂理什麽的也學過,送你們一首歌吧。”


  裝筆如風,常伴吾身!

  幾個人聞言都開始上下打量著他,這家夥誰呀?


  歲數看著還沒他們大呢!

  這麽裝比,你家裏知道嗎?

  “吉他拿過來,我唱一遍,然後要不要,決定權在你們。”說著掃了他們一眼,把他們的神情都看在眼裏,也沒跟這幾個小屁孩計較,省得拉低他的段位。


  男吉他手個挺高,得有一米八三,大長頭發擋住了半邊臉,看不清容貌,這大晚上的,怎麽看都有種貞子的既視覺。


  男吉他手聞言,扭頭看了一下主唱。


  顯然,他猜對了,主唱是隊長。


  主唱毫不猶豫的點了點頭,很明顯的意思,咱們四個人,還怕他一個?

  風無淩接過這把高端定製的吉他,開始調音,然後趁著調音的功夫開始拉嗓子,畢竟是老長時間沒唱歌了。


  可是,看見他這動作,這不知名樂隊的四個人心裏也是天雷滾滾,現場唱歌,現場拉嗓子,這也是活久見了!

  這比裝得真是清瑩透亮!


  老太太過馬路都不扶,舅服你!

  “我說哥們,你行不行啊?”


  “我說兄弟,我那吉他可不便宜,咱們別鬧,行不行?”


  “就是啊,哥幾個也不差你那點錢,不是,我們哥幾個在這唱歌,不是為了錢。這是藝術,懂嗎!”


  樂隊的四個人,開始七嘴八舌的數落他,這是遇見神經病了?


  我們這是招誰惹誰了?

  我們賣唱要是為了錢,早就餓死幾百遍了!

  這倒好,被當成要飯的了!


  外麵圍觀的人也有些懵逼,這哥們是要搶飯碗?


  還是聽得心癢難耐,也想上去吼兩嗓子?


  好家夥,心裏要想唱,哪裏都是TKV!


  “噔噔噔,”


  “我一路看過千山和萬水

  我的腳踏遍天南和地北

  日曬或是風吹我都無所謂


  路邊那朵薔薇鮮紅的純粹


  ……


  翻過了山坡又踏過了水

  跟心走別管東南和西北

  前行或是後退靠直覺發揮


  日落下的餘暉有一點淒美


  ……


  如果迎著風就飛


  俯瞰這世界有多美

  ……


  如果還有夢就追


  至少不會遺憾後悔

  迎著光勇敢追

  遠走高飛說走就走一回”


  祝你們也祝我自己,遠走高飛。


  這是他前世最喜歡歌曲之一,一直單曲循環,聽得都想吐了。可是打一段時間不聽,心裏就癢癢。


  “安可!安可!”


  “牛比!牛筆!在來一首”


  “這首歌好像沒聽過,哥們在來一遍”


  “好家夥,這世道怎麽了,在街頭賣唱的都有人來砸場子!”


  外麵圍觀的都在起哄,樂隊的四個人都聽傻了,這是遇見大神了?

  圍觀的人隻聽出好聽來了,你要讓他們說,好聽在哪,他們大部分人都說不上來,但這樂隊的幾個人不一樣,他們的第一反應就是,遇見大咖了!


  正所謂,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

  在他們幾個聽來,這首歌不管是詞也好曲也罷,絕對都是頂級的,無可挑剔,大咖級別的作品!

  可是他們剛才還冷嘲熱諷了,給人家當成青銅小朋友了,狗眼看人低呀!


  風無淩一曲唱完,好半晌才把心思平靜下來,他自從穿越過來之後,就不能唱歌,唱著唱著記憶就鑽回前世了,無法自拔。


  “那個,大佬,您大人有大量,別跟我們這群青銅渣渣一般見識。”貝斯手最先回過神了,趕緊走到他跟前,躬身道歉,低沉的嗓音,說的很真摯。


  吉他手也走了過來,一躬到地,“對不起,都是我的錯。大神,那吉他您隨便玩,別跟我客氣。”


  另兩個也趕緊圍了過來,姿態都放的很低,一點臭脾氣沒有,除了打扮古怪以外,沒有別的毛病。


  大晚上的,他被這四個長發鬼圍著,有些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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