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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相逢何必曾相識!(在一次不要臉的求收藏,求推薦票)

  風無淩細細的翻了翻,說實話很不錯,場景清晰,主次明確,人物形象棱角分明,有些超出他的預計,


  他伸手從筆盒裏拿過來鉛筆,又回到了第一頁,開始修改,並且一邊畫一邊說道“細節決定成敗,尤其要注意人物近景的時候,他臉部的表情處理,不管是笑還是哭,都一定要配合當前的場景。”


  “唰唰唰,”拿鉛筆開始做臉部的處理,還額外添加了一些情緒化的符號,比如驚歎,大汗,無語,憤怒等等,人物立馬活潑生動起來,讓觀眾非常有代入感。


  “臥靠!還可以這樣玩!真是長見識了,大佬不愧是大佬,受教了!”這個叫孫勝的家夥拍馬屁拍的非常到位,跪的非常徹底!

  一群人開始討論著修改,中午飯就草草的解決了一下。直到傍晚,前三話終於搞定了。


  “那個,你們的實力我也看見了,很不錯,都非常用心。所以我決定,這部漫畫就拜托你們了。”風無淩的姿態放的很低,畢竟他們的實力還是很強的,而且尊重都是相互的。


  麵子是自己掙的,尊重是相互給的。


  “耶!大佬萬歲!


  “謝謝大佬,我們定不負所托!”聽他這麽說,一群人都很高興。


  “那個,我們打算給動漫周刊投稿,大佬你覺得怎麽樣?”社長葉文軒,斟酌著語氣,跟他商量,其他人也都看向他,期待他回答。


  風無淩沒有立即回答,思索了一下,才開口說道“投稿是必須的,畢竟我們辛辛苦苦的做出來,就是讓人看的。但是動漫周刊一個星期才有一刊,而咱們這部漫畫大約有一百話,咱們得商量一下,一期投稿幾話才合適。”


  是啊,聽他這麽一說,漫畫社的人,才後知後覺的反應過來。(灌籃高手)就按一百話算,如果一個星期才投稿一話,那得將近兩年才能完結,時間太長了。


  就是按每個星期兩話算,也得要一年的時間。如果這樣,大概也可以接受。


  “我覺得每個星期兩話,就差不多可行。”說話的是英俊小生傅雨瑤,說完便看向他,征求他的意見。


  傅雨瑤很清楚他跟自己表妹的關係,完全不是人家上趕著追求自己的表妹。


  剛才親眼目睹了自己社友們的跪舔,讓她有些目瞪口呆,完全顛覆了她對自己社友們的認知。


  這群家夥跪的很徹底,一點麵子都不要了,去求他的諒解!


  讓她好半天沒回過神來,但是她又不敢對自己的社友們說明情況,因為實在太尷尬了!


  風無淩聽她說完,搖了搖頭說道“不行,時間太長了。會影響我的計劃,我的下一部動漫已經有初步的腹稿了。隻是現在沒時間,不過很快,等我手底下的事情完成,下一部動漫就開始寫大綱,畫主要人物了。”


  “啊,這麽快?下一部動漫已經想好了嗎?”漫花溪動漫社的眾人,都是一副吃驚的表情。


  “可是每個星期投稿三話,我們會力有不怠,我們一兩個星期天天這樣加班還行,可要是連著三五個月,不得累死呀!”葉文軒一臉凝重的給他算賬。


  風無淩點了點頭,人家說的在理,認真想了想,“我覺得,你們應該招兵買馬了!等咱們這部漫畫發行,肯定會有不少人來投奔。到時候咱們遇見有才華和能力的就留下,補充新鮮血液,順便擴大規模。”


  其他人聽後,都有些訝然,咱們社團這就要壯大了?


  那咱們也算是元老級別的了?

  手底下要帶小弟了?


  “我覺得可以,大佬說的在理!”說話附和的是一直話很少的富二代,楚毅。


  葉文軒聽完也點了點頭,“那行,我待會就把這前三話先去投稿,然後咱們再加班加點的辛苦兩個星期。我想兩個星期後,就有人來投奔咱們了。”


  不止是他,動漫社裏的其他人也等不及要去投稿了,這可是他們辛辛苦苦的勞動成果,為了(灌籃高手),他們連原本自己的漫畫都停了,為此付出了很多,所以也希望早點被大眾認可。


  “嗯,就先這麽著吧,時間不早了,我得回學校了。我明天再過來,繼續寫後邊的大綱。”他說著抬手看看表,已經快七點,該回去了。


  幾個人把他送了出來,外麵已是萬家燈火,太陽連一絲餘光都沒給大地留下,毫不留戀的奔馳而去。


  一棟連一棟的高樓大廈都亮起了燈光,像極了一個個巨大的蜂窩,蔚為壯觀。漫步在燈紅酒綠的街道上,人群車流來來往往,各自奔波。


  你我皆凡人,活在人世間,終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閑。既然不是仙,難免有雜念,道義放兩旁,利字擺中間。多少男子漢,一怒為紅顏,多少同林鳥,成了紛飛雁……問你何時曾看見,這世界為了人們改變,有了夢寐以求的容顏,是否就算是擁有春天?

  一邊走著,邊在腦子裏胡思亂想。


  前邊的一個小公園裏,隱隱約約的傳來歌聲,有三三兩兩的人在那圍著,街頭賣唱的?隨著越走越近,歌聲變的清晰起來。


  “地球自轉一次是一天


  那是代表多想你一天


  真善美的愛戀

  ……


  愛你一萬年

  愛你經得起考驗

  飛越了時間的局限”


  這首歌現在已經快統治世界了,電台節目點播率最高的,酒吧裏唱的最多的,就連大街小巷的音像店裏播放的也是這首歌。


  現在可倒好,街頭賣唱的也被其統治了!


  他覺得挺好奇,自從來到這個世界還沒見過賣唱的,慢步走了過去,站在了人群的最外圍。


  裏麵賣唱的應該是三男一女,因為人影看不清,隻是有偶爾傳出來的的女聲。


  讓他很意外的是,他們居然不是播放的背景音樂,而是現場伴奏。


  架子鼓、吉他、貝斯、電子琴等等,倒是挺齊全,他站在外圍有滋有味的聽著,手跟著節拍來回敲打著褲腳。


  他們幾個都有各自的分工,配合銜接的很到位,基本功紮實,看樣子應該是經過專業訓練的。


  貝斯手的功底應該是最深的,直接安插了一段炫技,手指在弦上一陣狂掃,爆炸的音浪翻滾而出。


  隨著歌曲的演唱,圍觀駐足的人越聚越多,不少人都舉起手機拍攝,還有幾個人大聲地跟著哼唱。


  清澈的聲音唱響了這個小公園的夜空,心情也跟著舒暢,有人跟著節拍哼唱,有的跟著節奏搖頭晃腦,這就是音樂的魅力,這也是音樂最初被創造出來時,被賦予的精神烙印。


  愉悅悲觀的心情,放鬆緊繃的精神,驅除身體的疲憊,洗滌混濁的心靈。


  他這段時間不停的忙碌,抄小說、抄劇本、抄漫畫,白天還得上課學習文化知識,抽出僅有的時間還得讀會兒書,每天緊繃著神經,都快變成神經病了。


  今天晚上居然在這個小公園裏,被這個不知名的小樂隊給緩解了,沒有讓他在神經病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倒是挺有緣分的,活該他們遇見自己,相逢即是有緣,能遇見自己,他們也是緣分不淺啊,上輩子不知敲壞了多少木魚!

  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他在心裏很臭屁的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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