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一十七章 別打死了

  「林凡,跟我走,我倒要看看我火鳳要帶人進去,誰敢阻攔!」


  火鳳一拉林凡的手,邁步就往裡走。


  菲利克斯冷笑一聲,直接擋在了火鳳的前面,說道:「口氣倒不小,我倒要看看,你今天要怎麼帶這個人類進去!」


  菲利克斯一動,他身後的狗腿子們,頓時全部圍了上來,一道道雄渾的氣息衝天而起。


  能跟在菲利克斯身邊的,可沒有庸才,這些狗腿子都算得上烈焰鳳凰一族的天才了,其中最弱的也有元嬰後期修為,彙集在一起也是一股不弱的力量。


  但是火鳳的性格,可不是跟你鬧著玩兒的,簡單概括就是人狠話不多。


  她眼神一寒,體內雄渾的鳳凰真元立即運轉起來,右腳在地面上重重的一跺。


  頓時便「嘭」的一聲,一股狂猛的火系能量,轟然爆發。


  阿左阿右臉色一變,根本來不及反應,直接便被掀飛出去。


  而菲利克斯的幾個狗腿子,雖然沒有被掀飛出去,卻也算得上是手忙腳亂。


  即便是其中幾個元嬰巔峰強者,也都被震得後撤了幾步。


  雖然他們與火鳳同為元嬰巔峰修為,但實力卻有著不小的差距。單單是血脈的等級差距,就是不可逾越的鴻溝。


  對於妖獸來說,血脈的等級,甚至比修為更加重要,同樣的血脈,修為低的打敗修為高的不算太稀奇,但是在修為相同的前提下,低級血脈幾乎是不可能打敗高級血脈的。


  高級血脈除了修鍊更快,同級別真元更渾厚之外,還對低級血脈有著壓制,尤其是同類種族,這種血脈的壓制更加是難以抵擋。


  所以菲利克斯這些狗腿子,根本擋不住火鳳之威。


  唯有菲利克斯輕鬆寫意的揮手拍散了這股能量。


  他與火鳳同為三級血脈,而且修為更高,依然是不懼火鳳的。


  「火鳳啊火鳳,你仗著族長撐腰,越來越囂張了,根本不把我們放在眼裡。今天,我菲利克斯說不得要教訓教訓你!」


  菲利克斯瞪著火鳳,語氣森然的說道。


  他早就想對付火鳳了。


  只是苦於一直沒有一個合適的借口,如果貿然對火鳳出手,恐怕族長那邊不好交代。


  不過現在是火鳳先出手的,那就不需要考慮那麼多了。


  話音落,菲利克斯直接出手。


  他右手猛地一握拳,拳鋒上立刻便有雄渾的鳳凰真元包裹,緊接著,便一拳攻向火鳳胸口。


  見狀,林凡雙目微眯,面色一寒。


  妖獸其實與人類在很多方面都是類似的,尤其是他們化為人形之後,可以說從外表看與人類幾乎沒有什麼差別。


  而菲尼克斯一出手,便直接攻向火鳳胸口,此舉著實有些過分。


  林凡怒了。


  他身形一閃,直接從火鳳的身後,瞬移般來到了她的面前,右手握拳,迎著菲利克斯的拳頭,簡單直接的一拳揮出。


  拳頭上,包裹著淡淡的金芒。


  見狀,狗腿子們都不屑一笑,紛紛出言嘲諷。


  「真是不知死活,居然敢跟菲利克斯大哥對拳。」


  「就是,他以為他是誰啊,區區一個人類,這不是找死么?」


  「你們猜,他會倒飛多遠?」


  「欸,這多沒意思,不如我們賭一賭,他能吐血多少吧。或者,他手臂上的骨頭,會斷成多少截。」


  「哈哈哈……」


  菲利克斯也不由露出一抹冷笑。


  暗道林凡真是不知死活。


  同時暗暗加重了力道,已經是全力出手。


  若是對火鳳出手,菲利克斯還不敢使出全力,萬一真把火鳳打出個好歹,就算他是大族老的孫子,也不好跟族長和其他族老交代。但是如果對手換作林凡的話,那就不需要顧慮這些了,區區一個人類罷了,就算是打死他,又能如何?即便是七大頂級宗門的高層,來了這萬妖域烈火嶺,死了也就死了。


  「別打死了。」


  火鳳突然開口說了一句話。


  菲利克斯一愣,這是在向我求情?不過,晚了!

  這個人類,死定了!

  下輩子投胎做人,眼睛放亮一點吧!


  下一瞬。


  林凡和菲利克斯的拳頭,轟然相撞。


  「嘭!」


  一聲爆響。


  強悍的能量瞬間爆發,向著周圍席捲。


  這一下,剛剛爬起來的阿左阿右,再次被震飛了出去,都快哭了。


  狗腿子們也都毫無抵抗之力的被掀翻在地。


  「啊!」


  一聲慘叫,緊連著爆響聲響起。


  狗腿子們剛剛爬起來,就聽到這一聲慘叫,臉色頓變。


  這聲音,好像是.……菲利克斯的!

  他們連忙看去。


  就見菲利克斯已經被砸飛了出去,重重的砸在了山壁之上,在堅硬無比的山壁上砸出了一個人形印記,整個人都嵌在了那印記之內。


  正是應了那句老話,一拳把你打牆上,扣都扣不下來。


  至於林凡,穩如泰山的站在原地,面如靜水,眼神古井無波,似乎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菲……菲利克斯大哥!」


  狗腿子們都傻眼了,一時之間居然愣在原地,內心受到了強烈的衝擊。


  在他們眼中那麼強大的菲利克斯,怎麼會被一個人類一拳轟飛!?


  其實他們並不知道,這還是林凡留手了,否則以林凡的鴻蒙不滅體,一拳就能將菲利克斯轟殺成渣。


  但是林凡並沒有這麼做。


  這裡畢竟是烈焰鳳凰的領地,雖然林凡不認識菲利克斯,但是他能感覺到菲利克斯的血脈,此等血脈,在烈焰鳳凰一族絕對屬於天才人物,林凡也不好下手太重,不過他對火鳳無禮,教訓一下那肯定是少不了的。


  這裡可能有人就會說了,林凡好歹仙尊轉世,怎麼這麼懦弱,這麼沒有血性,面對威脅自己和朋友的人,難道不應該直接殺了完事兒嗎?

  對此,我只能說你太幼稚,太不成熟。舉個例子,當你十七八歲的時候,在外面碰到有人挑釁,直接掄拳頭就上了,沒問題,這是年少輕狂。但是當你二十七八歲三十七八歲四十七八歲的時候,你上有父母,下有妻兒,還能隨隨便便跟人動手打架?贏了進局子,輸了進ICU,家人怎麼辦?家庭怎麼辦?這踏馬叫莽夫腦殘,但凡腦子清醒的,對家庭有責任的男人,都不會這樣做。


  林凡現在就是這樣,他是一個成熟的,對家庭對家人有責任的男人,他固然可以輕鬆帶走菲利克斯的性命,然後呢?


  林凡可以全身而退,沒有任何問題,但是火鳳在烈焰鳳凰族的地位將會變得非常尷尬,甚至難以容身,而且烈焰鳳凰族會與林凡不死不休,這麼做只能是逞一時之快,而給自己和親友帶來無盡的麻煩。


  傻子才會這樣做。


  見人就殺那不叫殺伐果斷,那叫腦子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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