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觀眾進場
老奧克蘭球館位於全美第六大都市區“舊金山—奧克蘭”地區的心髒,西臨舊金山灣,北接著名大學城伯克利,與舊金山市隔海相望。
隻是,與這麽龐大的都市圈比起來,又舊又小的老奧蘭克球館就顯得十分紮眼了,看上去有些格格不入。
“老李,我們先過去了,跟你們這前排票不一樣,我們可憐的得去後麵。”一身球衣打扮的老王帶著幾個亞裔麵孔與李萬堂在體育館入口處分別。
好不容易有華人球員站在了NBA的舞台上,又在家門口比賽,在老王的呼籲下,唐人街立刻有一群人響應。
飽受歧視的他們,特別需要一個能夠得到主流社會認可的象征,在病急亂投醫之下,此時看到表現出色的李為思,自然而然的將其視為主心骨。
與自己的老夥計分別後,李萬堂四處打量著球館,不禁感慨道:“這體育館也不怎麽樣啊!”
“大伯,這體育館都快趕上你的年齡了,能不舊麽?”一旁的李為國趕緊製止了李萬堂的行為,岔開話題道:“大伯,為思哥現在是真厲害,今天的報紙全是他的新聞,都快把他吹上天了。”
“哈哈哈,是啊,這小子就打了一場好球,這報紙可勁兒吹,我看報紙上寫的這樣,我都納悶,上麵寫的還是自己兒子嗎?”李萬堂臉上的笑容怎麽的遮不住。
李為思給了李萬堂三張球票,希望自己的父親可以來球場觀看自己的比賽。
盡管李萬堂一直有關注李為思的球賽,可事實上卻連一次現場觀看都沒有,以前李為思上學的時候,李萬堂覺得李為思不務正業,雖然心裏邊想的緊,但還是從不去看比賽,指望著兒子回心轉意。
如今,前嫌盡釋,兒子又掙了大錢,李為思哪還有什麽不樂意,於是索性將飯店關門,帶著牛嬸和侄子來到球館,為自己兒子加油。
昨天對陣太陽的比賽,可以說是石破天驚了,對於勇士的球迷來說,幸福來得太過突然。
作為最早加盟NBA的11支球隊之一,勇士隊可以說是榮譽滿堂。
3次奪得總冠軍,NBA曆史上第一個總冠軍得主就是勇士,至今保持著NBA單場最高分記錄100分,就是威爾特·張伯倫在勇士隊時拿到的。
隻是最近的一次總冠軍,也已經是11年前了,進入80年代,勇士隊更是一路俯衝到底,已經連續10年連季後賽的大門都摸不著了。
與曾經的輝煌相比,如今的勇士沉淪了太久,而且還要沉淪多久沒人能夠知曉。
哦,不對,貌似有一個人應該是知道的。
球迷們盼望著能夠從選秀大會中得到一個救世主,來帶領球隊脫離苦海,隻是球迷們獲得的卻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今年選秀大會上,球迷們又一次失望,不,應該說已經快絕望了。
作為土生土長的金州人,李為思在今年之前,並沒有多少關注,但NCAA的出色發揮,還是讓不少的金州球迷記住了這個黃膚色的金州神奇小子。
但膚色、身體素質,這種種的原因都讓大家並不看好他進入NBA後的成就,成見是人心中的一座大山,種族歧視更是如此。
隻是籠罩在球迷們心中的那層濃霧,卻被昨日的比賽給驅散了,李為思出乎意料的發揮,加上球隊其他的出色表現,讓球迷們對於新賽季,終於有勇氣期盼了。
於是,今天新賽季的主場第一場比賽,球票突然變得緊張起來,價格更是在米國黃牛的炒作下,節節攀高,紛紛感歎,幸福來得太突然了。
進場時的摩肩接踵,讓李萬堂有些不太適應。
來米國這麽多年,他很少去人多的地方,自卑是刻在他骨子裏的符號,即使是他兒子如今已經是百萬富翁了,依舊很難改變。
“sorry!”一個清脆的聲音在李萬堂的身邊響起,原來一位看上去10來歲的小女孩猜到了他的腳。
“沒關係!孩子,你父母呢?人這麽多,小心走丟了。”李萬堂露出笑容,用他那結結巴巴的英語說道。
“在那邊買啤酒呢!當然,他們隻會給自己買。”小女孩指了指櫃台,撅了撅嘴巴。
順著小女孩的指頭,李萬堂看了過去,一瞬間,整個身體都僵住了。
“嘿,坎蒂絲,別亂跑!”一位穿著華麗的白人婦女,叫住了小女孩,不過,在看到小女孩身邊的李萬堂時,表情也有些不自然。
“嗨,堂,好久不見!”不過一瞬間,女人便恢複了過來,故作大方的和李萬堂打招呼。
“好久不見,特蕾莎!”李萬堂也恢複了過來,打招呼道。
不錯,來人正是李為思母親一家,他們也得到了李為思給的球票,從未在現場看過李為思的他們,這次,終於放下了手中的工作,決定來看看李為思在金州的首秀,卻不曾想,李為思也叫了他的親生父親。
“堂,這是我女兒坎蒂絲,這是我的丈夫安托萬·施溫格。”特蕾莎將拿著啤酒來到她身邊的丈夫,介紹給了自己的前夫。
“安托萬,這是維斯特的父親,我的前夫。”
“你好!”
“你好!”
兩位同道中人握了握手,互相問好道。
同時,李萬堂也將牛嬸和他侄子李為國介紹給了安托萬,特蕾莎當然見過李為國,而安托萬卻是第一次見。
當初安托萬和特蕾莎結婚時,也曾向李萬堂送過請帖,但李萬堂並沒有出席婚禮。
廢話,誰會去參加自己前妻的婚禮?他又不是張益達,沒那個愛好。
“你就是哥哥的爸爸嗎?看起來一點都不像!”坎蒂絲的話就像一根刺狠狠地紮進了李萬堂的內心,讓本就沒什麽話可聊的幾人,顯得有些尷尬。
“坎蒂絲,不可以這麽沒禮貌!”安托萬教訓了坎蒂絲一聲,連忙對李萬堂道:“抱歉,孩子還小,不太會說話。”
“沒關係。”
“維斯特很出色,而你始終是他的爸爸,畢竟他的姓一直就沒換過。”安托萬很是大度的說道,“抱歉,比賽快開始了,我們就先走了。”
說完,安托萬牽著坎蒂絲的手,和特蕾莎一起離開了。
“叔叔再見!”還未搞清楚狀況的坎蒂絲,在被爸爸拉走時,還忍不住回頭與李萬堂揮手道別。
李萬堂也想著離開的一家三口揮手道別。
“大伯……”李為國關心道。
“沒事,我們也走吧!”
沒事,怎麽可能沒事?
明明是自己的兒子,卻無法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偶爾見一次都跟做賊一樣,考慮這個考慮那個,哪有這樣的父親。
明明自己明媒正娶的老婆,如今卻喊著別人老公,還有了女兒,看看人家穿的精致著裝,再看看自己皺巴巴不知道穿了多久,洗的發白的灰色西服,看似當初讓兒子跟著他們過是個正確的選擇,可這麽多年內心的痛苦,卻日益增加。
到底是舍不得兒子啊!
將一切看在眼裏的李為國,也明白自己大伯平靜地外表下,內心的不平靜。
人家一家三口其樂融融,而自己大伯呢?年近半百了,依舊孤零零地一個人,身邊連個知冷知熱的人都沒有。
想到這,李為國忍不住看向一旁的牛嬸,看來自己大伯的後半生幸福,還得找她了?
有句話說人世間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別重逢,然而對於李萬堂來說,兩分鍾算個P久。
當李萬堂看到自己的座位緊挨著特蕾莎一家時,他就明白了一切,心中不免暗道:自己這個兒子啥都好,怎麽就是個缺心眼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