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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團隊建設

  原本弗蘭克請客,菜鳥們都以為弗蘭克會選一家大飯店,卻不曾想,弗蘭克居然帶著大家浩浩蕩蕩,穿過海灣大橋,來到了舊金山唐人街。


  由於其他人也開著自己的車,跟著弗蘭克的車,所以雖然心中有疑問,卻沒法詢問。


  反倒是坐在弗蘭克副駕駛上的李為思,看著越來越熟悉的景色,眉頭一皺問道:“你這是要去唐人街?”


  弗蘭克滿不在乎道:“當然,好久沒吃中餐了,甚是想念!”


  李為思臉色恢複了平靜,點點頭,不再詢問這件事,而是再次大聲喊道:“車開慢點!太快了!”


  “……”


  訓練館距離唐人街差不多30公裏左右,由於一路上幾乎都是1號公路,十分好走,因此原本隻需要不到30分鍾的時間就能到,但這畢竟是原本。


  50分鍾後,弗蘭克一行人來到了唐人街,並將車停在了百味居門口。


  眾人下車後,看了看周圍的環境,都不約而同地皺起了眉毛。


  羅德曼還在一旁對達克沃斯小聲嘀咕道:“咱們這個老板這麽小氣嗎?居然帶我們吃中餐?”


  達克沃斯連忙搖搖頭道:“不至於吧,咱們老板的身價是整個NBA最高的,不會在意這麽一點飯錢的……”


  就在兩人嘀咕時,弗蘭克主動說道:“不好意思,最近想吃中餐了,請你們跟我一起吃一頓,別看這家餐館裝修一般,但味道是真好!”


  弗蘭克的話,眾人自然都不敢提出什麽意義,畢竟大家醉翁之意不在酒,真以為每個人是來吃飯的嗎?


  哦,李為思是真的來吃飯的。


  走入百味居,由於是飯點,客人比上次弗蘭克來時,人多了不少,不管是李萬堂還是牛嬸都忙個不停,一時還真沒看見弗蘭克等人。


  好在眾人除了弗蘭克以外,全都人高馬大,達克沃斯更是足足有213CM,進飯店大門時,都是彎著腰進來的,進來後站直了身子,頭都快頂到天花板了。


  這樣一群“巨人”進來,自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大家紛紛側目看著進來的一群人,有幾個年輕人巨人認出了這些人的身份。


  “我靠,是勇士隊的球員,天呐!”


  “他們怎麽會出現在這裏?”


  引發騷動之後,牛嬸這才注意到進來的客人,一眼認出了弗蘭克和李為思,連忙打招呼道:“喲,弗蘭克和為思來啦,你們先坐,我去廚房叫老板!”


  “不急不急,你們忙,我是來帶我的球員們吃飯的,就別讓叔叔再出來了,我拿一份菜單,一會兒點好菜給你,為國呢?前麵怎麽就你一個人?”弗蘭克攔住了牛嬸,說道。


  “出去進貨了,店裏會開車的,就他一個,其他人也幫不上忙。”


  “哦,這樣啊!”弗蘭克眼珠子轉了一圈,然後笑道:“行,牛嬸,那你忙,不用管我們。”


  看著弗蘭克駕輕就熟的模樣,不知道的,還以為這是弗蘭克的家呢!


  和弗蘭克的隨意、李為思的漠不關心不同,其他幾名新秀的內心可是忐忑不安的,別看弗蘭克與他們同齡,可麵對球隊老板,他們心中總有種惴惴不安。


  普萊斯和霍納賽克平日裏就比較穩重,話不多,克林頓作為最後被選中的新秀,而且還是個沒有保障合同的新秀,跟周圍的一群大佬根本不在一個水平線上,自然不敢多BB。


  羅德曼別看一來就想要給李為思下馬威,實際上卻是個性格內向的孩子,被李為思教育和誇獎後,此時乖巧的坐在椅子上,十分安靜。


  如此一來,打破平靜的任務就落到了達克沃斯身上了,為了不負鴨子之名,在普萊斯和霍納賽克眼神的鼓勵下,達克沃斯終於大著膽子道:“老板,你看起來對這裏很熟悉啊?”


  “叫我弗蘭克就好!”弗蘭克看著身高超過兩米一以上的大個子,此時正拘束地坐在自己對麵,不由得好笑道:“別緊張,今天隻是帶大家吃飯而已,我和你們的年紀差不多,不要將我當做老板,當朋友就好!”


  隻是弗蘭克的話並未起到多大的作用,說到底,他們隻是些剛剛離開學校,突然步入社會的孩子。


  “這家店的店主是維斯特的父親,我經常來吃,味道很棒,這裏的中餐可不是你們吃的什麽左宗棠雞、幸運餅幹,而是真正的中餐,在舊金山很難找到的。”


  “這家店是維斯特的?”眾人十分驚訝,將目光投向李為思,在他們看來,李為思身上的氣質與這裏格格不入,他們很難將兩者聯係起來。


  此時的米國人,大多對於華人的印象,都不是很正麵的,貧窮、素質低、長相醜陋等等的刻板印象,通過各種渠道影響著大部分米國人的想法。


  而李為思是雜交產物,雖然皮膚是黃色,但鼻子和臉型都有些偏向西方人的觀感,再加上李為思平日裏的言談舉止,讓他們明顯能夠感到李為思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與唐人街的混混完全不一樣,很難想象李為思是從這裏誕生的。


  “今天是欺騙餐嗎?”掃視了一遍眾人的反應,弗蘭克又看了眼菜單,扭頭對李為思道。


  所謂的欺騙餐是指,堅持運動和飲食控製的人群,通常在每周選擇一餐日常飲食單上沒有,但自己又很喜歡吃的高卡路裏高碳水的食物。


  “不是!”


  “今天可以是!”


  “今天真不是!”


  兩人言辭交鋒後,弗蘭克無奈敗下陣來,搖著頭,那鉛筆在菜單上畫著:“既然如此,我就克製點,你到時候就吃你的雞蛋,雞胸肉,然後看著我們吃好的吧!”


  李為思不屑的給了弗蘭克一個白眼,但他的喉嚨卻不自覺地咽下了一口口水。


  事實上李為思從小就很喜歡吃自己父親做的飯,可是中學時為了自己的身體素質能夠盡快達到校隊水平,便忍痛改變了自己的飲食習慣,一直到如今。


  偶爾一頓欺騙餐可以吃一下父親的手藝,但豬肉、油炸之類的,李為思依舊不會碰。


  “維斯特,原來你從小就生活在這裏啊?”達克沃斯又朝李為思問道,這家夥在活躍氣氛上,真是一把好手,有他在場子就不會冷,堪稱暖場王。


  而達克沃斯的話也引起了在場其他新秀的注意力,畢竟他們也對李為思的成長很感興趣,很想知道究竟是怎樣的生長環境,能夠誕生出李為思這樣的怪胎。


  “事實上我在這裏隻待到8歲,之後父母離婚我便和母親生活,不過偶爾我還是回來看看父親的。”


  “原來是這樣啊!抱歉,我不知道叔叔阿姨……”達克沃斯抱歉道。


  “沒關係,已經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李為思看起來真的完全不在意。


  “好啦,就點這些,菜單就不給你們看了,反正是中文你們也看不懂!”弗蘭克笑著起身,將菜單交給了牛嬸。


  就在眾人聊天時,羅德曼有些坐立不安,引起了弗蘭克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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