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書中自有小雲殷
宋何維,是練氣後期修士,昨天他花了大力氣做了二十滴靈水已經是極限了。
跟其他人不一樣,宋何維體質偏陰,修煉《水行真訣》要更容易一些,每一本二品功法都不是那麽容易得到的,但家主卻給了大家,他很慶幸自己是煉氣後期,家族中的那些他也就不再相信了。
本來他隻是一個修補玉簡的“手藝人”,並不需要多高的修為,但是陰性體質的他沒辦法在家族中弄到一本好的陰性功法,沒看就連宋嵐都隻能將就麽,自己無名無姓的更是如此了,但是幹活才能賺到計分玉簡,自己當時突破練氣後期的時候不知道多麽艱難,嗬,也隻有自己會管這叫做突破吧,畢竟才一個小境界,沒人會用這個詞兒,但是自己的確是用了好大的力氣才成功的。
沒有合適的功法,就別想築基,這是小宋嵐都證明過了的,宋何維也是這麽想的,畢竟準家主之女都沒突破成功,自己算哪門子蔥呀,沒功法也就隻能一輩子練氣了,哦,對於那些已經築基的修士,我這一輩子也就是別人的小半輩子吧,真是不甘心呀。
宋何維已經想著自己應該像大多數人一樣,當具行屍走肉一般的廢人了,以至於宋明上任的時候他也沒去,而是在後麵做著計分玉簡,哪個家主不一樣?自己還不是這樣該工作工作,該拿月錢拿月錢,說不定今天自己多做了幾個計分玉簡,下個月就能多拿幾分靈石計分呢。
這便是宋何維全部的想法了,但是前天,這些事情就都變得不一樣了,宋明家主要發一部陰性的功法!再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自己直接把通報事情的人死死抓住,問了個仔細才放開他,家主要給《水行真訣》而且還是二品功法,聽名字就是陰性功法!代價隻是這幾天做些靈水?不僅如此還能拿到靈石!
宋何維此時覺得沒去參加新家主的就任大殿真是太錯誤了
,這種還想著他們這些終生築基無望的家主不是隻存在於說書的人嘴裏麽?
宋何維第一次清晰的感覺到自己仿佛看到了命運的轉折點,原來笑都不懂怎麽笑的宋明這一刻在他心中的位置就跟第一次教會他玉簡手藝的小二黑一樣高!
家主還很體恤我們這些本就沒多少計分玉簡的不如意之人,居然還會白天把白玉瓶還給自己,試問別的家族那些高高在上的家主會在意這些麽!?完全不會!
不僅如此,家主今天早晨還詳細的問了每個人昨天晚上睡得好不好,今天幾時起來的,做靈水很累,可是適當多休息,看著家主那別樣關心的眼神,宋何維第一次體會到什麽叫家族,第一次知道被人關心的感覺原來這麽好。
家主也真是胸襟寬廣,居然把記錄靈水的工作給了宋毅,看他當時那一臉呆滯的樣子,一定是不相信家主會把這麽有油水的差事交給他辦,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宋毅還真是走了狗屎運了。
要是海長老不讓我們去練習什麽同心同意的功法就好了,沒準我一天能做出二十二滴靈水,那不就能多得兩塊下品靈石了!
使勁的搖了搖頭,宋何維趕緊把腦袋裏這個大逆不道的想法給製止住,海長老也是為我們好,多學樣本領總是好的,再說了沒準家主還能用得上呢。
屋中,宋明剛把他們打發走,正在隨意的翻著那枚關係到自己命運的玉簡,難得呀,宋毅那小子居然會對自己說謝謝了,看來記錄靈水比自己想象的油水還要大呀,不過也是,哥要給的畢竟是貨真價實的靈石,可不是什麽計分玉簡,最好這小子爭氣點築個基,也好讓這生死難關好過些。
雲殷以凝脈初期修為斬殺宋家死士後並未上交全部宋家死士的身家,而是過了幾天之後尋了個由頭出去,在東嶽城中一處莊園內妥善放好,
看著屋中的各種資源,雲殷對明日屠殺宋家更有興趣了,雲殷的莊園不算大,但是內裏的東西齊全的很,院子中的一眼泉水使整個莊園都散發著淡淡的靈氣,這還不算,雲殷莊園的牆上被他刻滿了防止靈氣擴散的法陣,這讓整個莊園在外人看來跟那些頗有些身家的普通練氣修士的家一樣,這才是大手筆,因為雲殷是雲家數一數二的人物,所以他的府邸自然不會有人去查,外人不覺族人知,天衣無縫。
宋明當看到凝脈初期修為這幾個字的時候整個人就已經跳起來了,雲殷!雲家居然還有一位凝脈期修士!難怪宋家會輸的那麽慘,隻有一個凝脈後期修士怎麽可能把宋家人全部殺完,就算宋河長老沒到凝脈中期,但是他和宋海長老抵擋一陣,多讓後輩逃走一些也不是不能辦到的,再說若是當時兩位長老帶著家族子弟分開跑路,大概率會活一人的。
這個想法雖然有些不顧及家族後輩,但是在宋明看來卻是唯一一個能最大限度保留宋家實力的一個方法。
宋明奇怪的是,原來自己每天都會看這玉簡的,怎麽今兒個卻突然多出來一段話?
在仔細查看玉簡之後宋明才發現,原來是之前的墨跡比原來的少了一塊兒,怪不得會這樣,但是玉簡的墨跡為什麽會憑空少了一塊?自己是用什麽方法把墨跡給抹掉的宋明卻是一概不知,雖說跟自己的屬性點有關,但是宋明還不敢確認,先過了這一關再說好了。
玉簡上寫的明日屠殺宋家,那這麽說的話,也就是七天之後雲殷會在他的莊園出現,至於莊園的位置嘛,實在是好找的很,有身家又買莊園,莊園裏還毫無靈氣的修士居所總共也不會有多少,況且他們有至少六天的時間來找這地方,宋明不相信宋家在東嶽城這麽久還辦不成這麽點小事,想到便馬上去做,宋明起身直奔海長老屋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