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別有風味
烤肉固不可少,鍋燉也別有風味。
這口鍋直徑15寸,厚0.1寸,淨重7斤2兩,乃是十八歲童男采用泥頭車不鏽鋼板,以八磅大錘精心打造而成。
可以說是,相當好用。
把狼肉剁碎之後,加速蔥薑蒜辣椒,以猛火爆炒,然後加水燜煮……
看著鍋裏的肉,豁耳鹿躲在小角落裏瑟瑟發抖。野狼的凶悍讓它記憶猶新,哪怕被剁成肉塊了,依舊散發著讓它心驚膽戰的王者氣息。
但比起野狼,這個在它眼中不肯吃草,還間歇性發癲的兩腳獸更加凶猛。豁耳鹿覺得,自己還是把窩子搬出去比較好。
“豁耳鹿,你要來點嗎?”秦川隨意夾起一塊狼肉丟到了豁耳鹿腳邊。
然後他就看見豁耳鹿噌的站起來,兩股戰戰,幾欲先走。
不過豁耳鹿最終還是沒有跑,而是低頭嗅了嗅,又躺在了茅草堆上。
“真香。”秦川把狼肉送進嘴裏,吧唧吧唧開始享用,“勁道,有嚼頭,肌纖維宛如橡皮筋一樣在空腔裏麵跳動。調皮,可愛,彈性十足……”
“唉,算了,半天嚼不爛,還是再煮煮吧。”
“這麽難煮的狼肉,就應該把它交給美國神燉局去烹飪。”
等把狼肉燉到骨肉分離,他才開始大快朵頤起來,“要是有一瓶冰啤就爽了。”
冰啤是沒有的,清冽的湖水山泉倒是可以管夠。不過為了不拉肚子,秦川放棄了以水當酒的想法。
“看來釀酒也要提上日程了。”
哪怕隻有一個人,這生活品質也要搞上去。不能因為流落荒野,就把自己活成了野人。
酒足飯飽,秦川半躺在樹底下的竹床上用手輕柔自己的肚皮。
陽光正好,微風不燥。
朱大文人曾說過,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別有風味。
吃飽喝足睡夠,秦川看著天色還早,便扛著長刀走了出去。
“鞋兒破,帽兒破,身上的背心破~
你笑我,他笑我,沙灘褲也破~
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
嘿~哪裏有圈套哪有我……”
一路上瘋瘋癲癲,興致來了就嚎上幾句。在這大自然裏他已經完全放飛自我,回歸本性了。
回歸自然不等於放棄理智,野狼解決了,但那群猴子還沒搞定。
他之前在北邊看到了印象中的荊棘樹的影子。荊棘樹並不是一種樹,而是所有長著刺的灌木的統稱。
在他的老家,村裏人經常把荊棘樹種在園子旁邊,等長大之後,就不怕牛羊進去糟蹋蔬菜莊稼了。
這種樹葉子拇指頭那麽大,呈橢圓形,枝丫上長滿了針一樣的細刺。隻要1-2年就能長到2-3米那麽高。
秦川要找的就是這種荊棘樹苗。
這片山穀平原好幾平方公裏,他一個人根本種不完。隻要有二十畝地,就足夠他吃了。
這種荊棘樹每年都會掉落種子,來年生根發芽,所以這地上倒是不缺少幼苗。他小心翼翼地拔了兩大捆,綁好之後用棍子挑在肩上。
種樹是一個長期工程,每天種上一排,遲早有一天能把整片土地都給圍上。
野狼解決之後,隻要他不作死往大山裏跑,基本上就沒有什麽能夠威脅到他生命安全的了。
但走在草地裏他還是十分注意打草驚蛇,蛇類這種東西,基本上不會主動攻擊人。而那些馬蜂毒蟲,棍子開路基本也沒事。
前提是,不要捅到馬蜂窩。
接近傍晚,山穀裏的風變得大了起來。基本上是風吹草低見牛羊了。
不過牛羊他沒見到,倒是看見了一抹金黃隨著風兒上下起伏。
“稻穗?!”秦川腳步靠了過去。
稻穗生長的地方,正是當初他發現泥頭車的地方。地麵上還殘留著泥頭車留下的油汙,以及車輪印。
這些稻穗就生長在輪子印軋過的泥土裏。旁邊還有幾棵黃豆,不過豆莢已經炸裂了。飽滿的豆子都掉到了地上。
“真是老天有眼,以後可以吃上大米飯了。”秦川把稻穗上的穀粒揪下來,仿佛捧著什麽寶貝,生怕丟了一顆。
之前還想著以後要吃不上飯了,沒想到老天這就給他送來了。稻穗總共有小半斤這樣,統統被他裝進了口袋裏。
揪完稻穗,他又低頭把地上的豆子一顆顆撿了起來。這都是一些常見的東西,但在這個荒涼的山穀裏可都是寶貝。
沙灘褲雖然破,但口袋他一直有好好保護。
“大收獲啊。”沙灘褲兩個口袋裝的滿滿都是,走起路來就像公豬後麵吊著的那兩坨大鈴鐺,左搖右甩。
“又是收獲滿滿的一天,看來老天為了讓我安心在這裏開荒種地,真是費盡了心思。”
回來的路上他大概明白這些稻穗和豆子是怎麽來的了。
泥頭車平時跑的都是山裏和農村,而在農村和城鎮的柏油路上,經常有農民把收回來的稻子放在路上晾曬。
泥頭車經過的時候,車輪軋到了上麵,輪子的泥巴和夾縫裏粘上了這些穀粒和豆子。最終跟著車子一起來到這個世界,生根發芽。
不管是什麽原因,最後的結果是他所喜聞樂見的。有了這些新的種子,不久的將來,他就可以考慮一下釀酒了。
從一開始的沮喪,到現在的期待。看著山穀一天天的變化,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
“多麽好的土地,不拿來種田真可惜了。”
幾個月的時間,他已經用踏犁開墾出了將近十畝地。
還有湖邊的竹樓,砍回來的木材和竹子晾了那麽久,也是時候開始動工了。
“臨湖別墅,度假竹樓,就問你羨不羨慕。”秦川樂嗬嗬的把口袋裏的穀豆掏出來,“未來的日子,跟天邊的夕陽一樣美好。”
把穀豆保存好之後,他又去外麵揪回來一把艾草搗碎。然後把汁液塗抹到豁耳鹿的傷口處。
“你也真是慘到家了。在族群裏被鹿咬,離群索居被狼咬,還好遇到我,不然沒誰管你……”
秦川一邊塗藥,一邊在嘴裏念念叨叨。反正這隻傻鹿也聽不懂,頂多用眼神表達一下不滿。
給豁耳鹿塗完藥,太陽已經差不多落下去了。借著微弱的餘光,他開始了自己的武俠大業。自從決定練功夫之後,每天早晚都要來上一遍。
早上運動提神醒腦,晚上抻筋安神長壽。
為此,他還從蒙玉的行李箱中找到了一本瑜伽小冊子,正好用於運動後的拉伸。
反正日子就是這麽個日子,為了不讓自己因為離群索居而瘋掉,他總得給自己找點事情做。
運動完,他在湖邊洗了個澡才回來的。然後躺在洞裏的竹床上,開始思索明天要完成的任務。
PS:本本已經拿去修了,修好之後應該能夠多寫點。手機打字實在是太慢,都快給我整出肌腱炎了。推薦收藏啊,嚶嚶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