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七十章 女朋友都是金發
蕭歌回到了天南大學這邊的家裏,也就是那蕭歌的廚房,對他來說,這個地方現在就是他的家了。
家裏現在卻並沒有人,不論是蘇雲曼還是朱迪,又或者是小豆芽都不在,不過這個時候,她們應該都在上課了。
今天已經是六月十五號,星期三,雖然這個學期已經快要結束,但現在,身為學生的蘇雲曼和小豆芽也都是要上課的,朱迪這個所謂的美女外教,同樣要去上課。
蕭潔也不在,應該是上班去了,這個不算很大的別墅,此刻也顯得頗為冷清。
蕭歌不喜歡冷清,所以他又一個瞬移,出現在他最常出現的湖邊草坪,然後就這樣躺在草坪上,迅速進入一種半睡半醒的狀態。
極致的歡愉帶來的精神亢奮還沒有完全消失,蕭歌需要讓精神得到一些休息,這種亢奮的狀態持續太久,對神識也會有損害的。
蕭歌就在這種半睡半醒的狀態之下躺了幾個小時,直到手機鈴聲將他驚醒。
拿出手機一看,不出他的所料,電話乃是克麗斯蒂打過來的,看來,差不多是該去對付西方修仙者了。
六月十六日,星期四,上午十點左右,一男兩女走進明湖機場。
男人西裝革履,長得並不算特別英俊,但臉上那淡淡的笑容能很自然的帶給別人好感,而他身上還隱隱散發著一股出塵的氣息,給人一種風度不俗的感覺。
隻是,相比較摟著他胳膊的金發美女,他就顯得不是那麽引人注目了。
那是個異常性感的金發美女,勝過明星的臉蛋,超越模特的身材,頗為清涼的打扮,讓她顯得異常誘人,每個看到她的男人,都會很自然的生起一股欲望,毫無疑問,這是個讓男人看到就會自然聯係到床的絕世尤物。
在這一男一女的身後,跟著一個拖著行李箱的外國女孩,這個女孩一頭褐色長發,容貌相當平庸,但卻有著一雙美麗得炫目的寶藍色眼睛,而她的身段雖然不如金發美女那麽性感動人,但卻又給人一種異常完美的感覺。
褐發女孩在身後亦步亦趨,看上去就像是前麵這對男女的傭人一般,而事實上,這就是她現在扮演的角色,某個豪門少爺的小女傭。…愛奇文學iqiwxm…&小說更好更新更快
這個褐發女孩正是克麗斯蒂,這位西方聖廷的高貴聖女,現在屈尊為一個普通女傭,她的絕色容顏再次被自己掩蓋起來,而能讓她成為女傭的,自然隻有一個人,也就是蕭歌。
西裝革履的男人,正是被特意打扮了一番的蕭歌,這是克麗斯蒂準備的計劃,讓蕭歌以一個東方豪門家族少爺的身份來到西方,然後暗中收攏支持克麗斯蒂的聖廷高手,最後,為克麗斯蒂奪回聖廷聖女的位置。
世家大少出遊,身邊必須有美女相伴,於是,朱迪就跟著蕭歌一起了,當然,朱迪之所以跟著蕭歌,自然不隻是為了暖
床,而是蕭歌需要一個精通各種語言的翻譯,盡管克麗斯蒂也精通各國語言,但問題是,蕭歌身邊需要一個更可靠的翻譯,現在,他可不會真的完全相信克麗斯蒂。
對這個慢慢幫助克麗斯蒂奪回聖女之位的計劃,蕭歌其實也有些不以為然,按照他的想法,還是幹脆點把聖廷修仙者都幹掉就可以了,那樣就能一了百了。
隻不過,一方麵,他現在還沒法完全找到所有聖廷修仙者,克麗斯蒂顯然也不會一下子把所有事情都告訴他,何況,有些事情,連克麗斯蒂也不知道,不然的話,她又怎麽會被奪去聖女之位呢?
另一方麵,出發之前,他跟蕭黛兒打過電話,蕭黛兒也不想讓蕭歌把人都殺光了,因為,她現在所領導的華夏蕭家,需要更強的力量,而這個聖廷,她也想掌控在手。
於是,這樣一來,通過克麗斯蒂掌控西方修仙者,然後讓克麗斯蒂成為蕭黛兒的屬下,基本上就成為蕭歌現在的計劃了,為了蕭黛兒,他也隻好讓聖廷能保存下來部分力量,不過,該幹掉的那些,還是必須要幹掉的。
三人直接來到華航貴賓室,他們即將乘坐華夏航空公司的航班,身為頭等艙的乘客,他們還是有那麽點點優待的,可以直接在這個所謂的貴賓服務室等待航班起飛,至於登記手續,自然有專人前來幫忙辦理。
這貴賓室裏已經有不少人,有的在喝咖啡看報紙看雜誌,也有的在聊天,甚至還有人靠在沙發上睡覺,也有兩個人這個時候也不忘談生意。
蕭歌三人的出現,倒是引起了幾個人的注意,當然,注意力基本上都在朱迪身上,這樣美麗性感的金發美女,不論什麽時候都是很難見到的。
“還有一個小時,我們來得太早了。”蕭歌坐在沙發上,順手摟住朱迪,然後抱怨了一句,其實他不想這麽早來的。
“老公,不早啦,半個小時之後就要登機呢。”朱迪用嬌媚的聲音說道,她現在頗為開心,這個陪著蕭歌去國外的機會,其實是她主動爭取到的,這是她和蕭歌培養感情的好時機,她可不想放過。
至於這次行動據說有些危險,朱迪是不在意的,她對蕭歌已經有著一種盲目的信任,隻要跟他在一起,肯定不會有危險。
“哥們,也去紐約?”旁邊傳來一個聲音,卻是一個看上去也就二十出頭的青年主動跟蕭歌打招呼。
這青年長得還算帥氣,一身白色休閑西裝,一身打扮明顯價值不菲,而他身邊居然也有個金發美女,隻不過跟朱迪相比,這個金發美女差距比較明顯。
“是啊,你也去?”蕭歌正無聊,就隨口應了一聲。
“對啊,哥們,我覺得我們真有緣啊,女朋友都是金發。”這青年有些自來熟,若是這也算有緣的話,不知道多少人有緣,當然,若隻是在華夏,女友都是金發的男人,倒也真是很稀少的。
沒等蕭歌說話,那青年又說道:“對了,哥們,怎麽稱呼啊?我叫秦朝,這名字霸氣吧?其實我想改名叫秦始皇來著,可惜我爸不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