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無辜的
上杉信與畑山亞梨紗面對面而坐:「畑山小姐,你最近過的還好嗎?」
畑山亞梨紗聳了下肩:「還好吧,就是大阪這裡的口味偏重,有些不適應。」
上杉信盯著畑山亞梨紗臉道:「畑山小姐,你的臉沒事吧?」
「沒事,只是做了個小手術。」
「我很好奇,以畑山小姐你的容貌,為何還要做整形手術?」
「這不是對你心裡有愧嘛,無顏再面對這張臉了,就索性改了。」
「哦,這樣啊,只是可惜了大衛醫生,否則他的地下整形業務也不會這麼快暴露。」
畑山亞梨紗撇了撇嘴:「怪不得別人,是他決定干這行的,況且他也收了我數倍的整形費,出事了怪不得他人。」 ……
「幸虧大衛醫生出事的早,否則手術完成,恐怕今生無緣再見畑山小姐了。」
「這就是我覺得上杉刑事你厲害的地方,我這樣都能被你找到了。」
「說明神明大人是想讓你我再見的。」
「現在你如願見到我了,不知你有什麼打算?」
「自然是想請你說明真相啊,你的那一則視頻,真是害得我不輕。」說著上杉信指了指自己額頭的傷痕。
「那還真是不好意思,我本人是很討厭暴力行為的。」
「相對於身體上受到的傷害,輿論對我造成的精神傷害更嚴重。」
畑山亞梨紗一低頭:「那我向你說聲抱歉。」
「畑山小姐,我一直想不明白,你為什麼要那樣對我?不說我救過你,你我也並無仇怨啊,你何至如此對我呢?」
「還不是你那晚拒絕了我,我這個人什麼都沒有,就只剩下尊嚴了,你那樣對我,我肯定不會善罷甘休的。」
上杉信心中冷笑:呵呵,這個畑山亞梨紗還真是死鴨子嘴硬,現在還想著把損失降到最低,看著吧,今天我就要你徹底輸光!!
上杉信心中兇狠,但臉上做嘆息狀:「原來如此,是我那晚做的不對,我那麼直白的拒絕一位女士,確實不妥。但你看,我現在已經受到懲罰了,你是否可以可以做個說明,說明那個視頻是假的,還我清白。」
畑山亞梨紗平淡道:「假的,我不這麼認為,那晚我喝的酒比較多,記憶有些模糊,所以事情記得不是很清楚,我並不記得當晚你對我做過什麼,但我第二天起來,覺得下面有些不適,那晚上說不定你確實對我做過什麼,所以那視頻也就不一定是假的。」
上杉信盯著畑山亞梨紗看了一會,卻突然笑出聲:「畑山小姐,你這人是真有意思,剛才還明白說我是拒絕了你,讓你尊嚴受到打擊,才報復我的。但現在又說,你不記得那晚發生什麼了,這不是有些自相矛盾了。」
畑山亞梨紗一頓,她看著上杉信的面容,忽然感到一股寒意。
自己大意了,自己剛才竟然對上杉信放鬆了警惕。 ……
畑山亞梨紗穩定心神:「上杉刑事,你也知道,人喝酒後的記憶是斷斷續續的,我只記得你拒絕我,但你是否對我做什麼出格的事,我也不敢確定,也許就是有呢。」
「人總是這樣,趨利避害,本性會做對自己有利的選擇。所以,人天生會撒謊了。」上杉信眯著眼,似能看透人心。
「上杉刑事,你說我在撒謊?」
「也許就是有呢。」上杉信以一句她剛說的話反駁。
「上杉刑事,既然你沒有證據說我的話是假的,那你就無權讓我說視頻是假的。」
「畑山小姐,你還真是固執。不過你說得對,警察辦案是講證據的,既然你要證據,我就給你證據好了。」
說著,上杉信拿出了手機,點開個視頻,推到畑山亞梨紗面前:「畑山小姐,請看吧。」
畑山亞梨紗驚疑不定的轉過手機,視頻開始——
上杉信率先出現在攝像頭中,他對著攝像頭說道:「現在是東京時間xxxxxx,我現在所處的位置是xxxxxx,我即將進入畑山亞梨紗小姐的家中,因為她喝醉了酒,為了避免之後發生誤會。從現在起,我將攝影留證。」
說完,上杉信將手機插入自己的上衣口袋,讓攝像頭露了出來,得以拍攝情況。
上杉信接著走入室內,而迎面拍到的是坐在玄關上的畑山亞梨紗。
畑山亞梨紗想起來了,當時上杉信把她送進門后還特意出了一下門,原來他是做這個去了..該死的!! ……
視頻繼續——
上杉信攙扶畑山亞梨紗進了卧室,過程中上杉信的姿勢十分正規,並沒有觸碰她的隱私部位,這個視頻放誰看,他們都得誇上杉信一句紳士。
期間,上杉信還特意將攝像頭對準了屋內的電子時鐘,來表明當時的時間與他所說的相符合。
而接下來的劇情他們二人都是心知肚明的,畑山亞梨紗向上杉信求愛,但被上杉信婉言拒絕,而後上杉信關門離開。
接著,更是錄到了他一路回到警察宿舍才停止。 ……
視頻播放完畢,上杉信收回手機。
「畑山小姐,不知你對這個視頻可有異議?」
畑山亞梨紗面色陰晴不定,她實在沒料到:在當時那種情況,上杉信不覬覦自己的身體就罷了,竟還一心留證,這個上杉信分明就對自己早有戒備,簡直可惡!!
畑山亞梨紗壓著心中的怒火道:「上杉刑事,沒想到你對我這麼戒備,我真是好傷心。」
上杉信笑了笑,這種美人計他可是見多了,上一世,和他們組織作對的一個幫派老大,就是被他們用美人計給剷除的。
還有這一世,井野彌三不就是被販毒組織用小島朋香拿下的。
這些都是活生生的例子,慘痛的證明。
上杉信要是還上這種當,那他真是腦袋被門夾了。 ……
畑山亞梨紗語氣一變道:「上杉刑事,你這種未取得我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拍攝,算是偷拍吧?」
上杉信搖頭:「相對於偷拍,我認為叫它『特殊拍攝視角取證』更為合適。」
「不要狡辯,未經過我的狡辯就是偷拍,這根本不能當做證據使用。」
上杉信無所謂道:「其實這視頻有沒有法律效益不重要,畢竟輿論是不講法律的,我只要將這視頻發布網路上,就可以證明你所說的為假,而我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