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罰款

  錢當然沒這麽好賺,因為他發現晶核再也沒爆出,而且手裏的槍有些發燙了。連續激發速度太快,對槍本身的損耗還是挺大的。這些損耗都由張芷汐承擔,所以他才覺得挺賺。


  這女人怎麽變得如此大方了,她就不怕光束槍報廢掉啊。十五萬一支的光束槍啊,報廢掉的話多心疼啊!


  原誠還不知道就算他不連續開槍,這玩意兒也是有激發上限的。五個能量電池全都用完,正好光束槍也就壽終正寢了,不多不少正好夠250次射擊。


  就拿眼前每擊殺一隻500元的獎勵來說,全用光了也就能賺12萬5千元的獎勵,還不如光束槍本身值錢。就算爆出幾個晶核,也很難湊夠15萬的成本錢,更何況5個能量電池還需要花5萬塊錢,這妥妥的是賠本買賣啊。


  聯邦政府又不傻,如果人人都拿著光束槍出門大賺特賺,那豈不是要引起通貨膨脹啊。所以依靠光束槍獵殺變異獸,一直都是一種賠錢的行為。就這還得保證在百分百命中率的情況下,要是打的不準賠的就更多。


  更何況原誠還分走人家一半兒的獎金,張芷汐可以說是賠大了。


  如此精於算計的女人,為何會幹明擺著賠錢的事情啊,她當然有自己的想法。獎金其實並不算重要,重要的是晶核非常的珍貴。這東西要是從別人手裏買,基本都是些白版。


  所謂的白版就是隻能用來吸收提升少許修為,無法領悟其中的戰技。因為別人在出售之前,都會對晶核進行檢測。把可能蘊含戰技的晶核,給挑選出去再賣。


  同樣是花錢買晶核,原誠打出來的這種屬於原版還沒篩選過來的。隻要能從中領悟一個戰技,那對於她來說就是賺大了。


  “啊,你賠這麽多啊!”


  聽到張芷汐要賠這麽多錢,原誠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原來這光束槍有壽命上限啊,那還是買刀合算。要不然咱別用槍了,省著點吧。


  “別,千萬別給姐省!”


  張芷汐想的是把所有能量電池都用完,能殺多少變異獸就殺多好,最好能再爆出一個晶核來。以她自己的實力,根本就不能來這裏大殺特殺。好不容易逮住一個壯勞力,必須得充分使用才行。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氣了!


  原誠換上第三個能量電池,又開始了瘋狂的殺戮。由於他們不斷往外走,都快要接近外防禦線了。隻要出了外防禦線,就會進入危險區。


  跟想象中不一樣,外防禦線並沒有高牆也沒有崗哨,甚至都無人把守。這裏被透明的天幕籠罩,外麵的變異獸是進不來的。隻要碰到天幕,馬上就會變成灰塵。


  但人類武者進出天幕,卻不受任何的影響。


  眼下有一個傳說沒有得到證實,聽說怪人可以出天幕但是無法進來。隻要他們出去了,再進來的時候就會像變異獸一樣被消滅。這個隻是民間的傳說,並沒有得到民間的證實。


  因為目前怪人們都躲在地下城,並沒有大批量向外遷徙。怪人也是人,他們也會受到變異獸的襲擊,閑的沒事兒誰往外跑啊。


  “想不想玩點更刺激的?”這次是原誠先出來的,他有一個更大膽的想法,那就是到天幕外麵去。


  天幕外麵什麽樣的變異獸都有,萌芽期的、二階的、分裂期的甚至還有智慧期的,隻要你夠大膽往遠處走,什麽級別的變異獸都可以碰到。


  天幕以內最高級別的,也不過是二階一星變異獸,相當於一星青銅武者的水平,殺起來有點兒不過癮。


  原誠這個餿主意提出來以後,大家都表示同意,但他自己有點兒猶豫。他至今都不確定,自己到底是武者還是怪人,因為沒聽說哪個武者有他這種異能。


  萬一出去以後回不來,那可就麻煩了。我為什麽要嘴賤,提這種建議。


  不過想想以後早晚都要出去的,不如今天先試試。附近的變異獸都被的清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那些不到二階的幼崽沒啥意思,不如就出去試試。


  “隊長你先走,我負責掩護。”


  徐許倒是挺勇敢的,讓原誠打頭陣他壓後。以為隊伍裏除了原誠之外,就屬他戰鬥力高啊,還會扔個飛針啥的。雖然扔的不太準,多扔幾次總能擊中目標。


  很好,原誠點點頭,伸出一根手指碰了碰天幕。這玩意兒就像薄薄的一層水膜,或者說是像肥皂泡,觸碰起來基本沒感覺。穩妥起見他先用指甲碰了碰,沒啥異常才把手指伸了出去。


  就在這個時候旁邊突然響了一聲,嚇得他趕緊又把手指縮了回來。


  你妹的,誰放了一個屁嚇死我了!原誠觀察了一下大家都一臉懵樣兒,不懂他為何那麽小心翼翼,隻有孫茜茜低著頭臉有些紅。可能是穿著護士服涼著肚子了,這事兒不怪她。


  通過一根手指的測試,起碼證明他往外出是沒問題,現在就看還能不能進了。為了穩妥起見,他決定先把剛賺到的錢轉給老媽。萬一自己進不去了,錢不能就這麽浪費了啊。


  咦,怎麽少了4萬?轉賬的時候他才發現,自己的餘額少了4萬。到底怎麽回事,誰偷走了我4萬塊錢。


  查看記錄才發現,原來是被聯邦政府罰款了4萬,罰款的理由是說他在試煉區打劫其他武者。


  這聯邦政府的規則可真有意思,試煉區殺人都不犯法,為什麽打劫不行啊。更有意思的是,罰款就罰款為何還罰一半給留一半,那到底是製止打劫呢還是鼓勵打劫。


  原誠辛辛苦苦才從劉能那裏打劫來8萬塊錢,而且還給對方轉回去3000塊。聯邦政府直接就扣了他4萬,那3000塊就不能給退回來1500啊,怎麽感覺他們比強盜還強盜。


  就這還是因為他和劉能都屬於二星青銅武者,所以隻罰沒了一半的錢。如果是高星級武者搶劫低星級武者,那是會全部沒收的,甚至有可能加倍罰款。如果沒有這樣的管理條例,低星級武者誰還敢出來曆練啊。


  那個劉能也真是的,怎麽不多帶點兒現金,這樣我就不用被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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