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很渴

  那年我十四,或者十六,不記得了。


  朋友說湯潮的《狼愛上羊》很好聽的時候,我覺得就像一個無聊的笑話,但我還是沒忍住去聽了,聽完後,我更覺得扯淡了,怎麽可能,狼和羊相愛了,還流浪去了……


  我從小就不喜歡童話故事,不但不喜歡,而且我很討厭,我覺得什麽公主,水晶鞋,白馬王子,都是那些無知小女生才會喜歡的東西,我可不要像她們一樣。


  但幾年後,我再聽《狼愛上羊》的時候,我想起了朋友第一次跟我說的話,他說:

  不要總是覺得自己很爺們,覺得愛情是最無聊的東西,那是因為你小子還沒有戀愛過,等你失戀了,你就會嚼出這歌的味道了,那時候你就知道,你其實不如女人。


  是的,沒戀愛的人和失戀的人,在看待很多東西上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一首歌,在不同的年齡段會嚼出不同的味道。


  一個畫家對我說過,這個世界上,唯一不變的東西就一直在變。


  現在我每年都會看一遍的星爺的電影《大話西遊》很好的說明了成長與變化。


  從一開始覺得悟空不像悟空,八戒不像八戒,劇情亂七八糟的,是一部垃圾到不能再垃圾的片子。


  到幾年後看,淚流滿麵,到再後來看了會沉默,會失眠,到再後來看了以後會笑,發自內心的笑,笑到流出眼淚來。


  現在我才明白,原來人們愛看是有道理的,一個無理頭的故事,荒誕的風格,記載了一種真實的,無法觸摸到的東西:愛情。


  隨著年紀的增長,少年時素懷的“願乘長風破萬裏浪”的豪情壯誌早已經煙消雲散,隻剩下一個行屍走肉的家夥還在苟延殘喘,為生活奔波。


  我何嚐不是一隻因為知道自己身份而在午夜對月痛哭的豬!何嚐不是一隻被人說成像狗的無奈猴子!何嚐不是愛她在心底,卻始終隔岸想望……


  西遊裏的他們最終戰勝了命運,回到了自己該回歸的旅途上,而我呢?

  隻能孤獨的回望那沒有星空的夜光,做一隻回憶過去的豬,在鍵盤上敲下別人會覺得幼稚,狗屁不通的文字。


  太悲觀了,其實有時候回頭看看,這些年,還是有長進的,至少我還有的爛字寫,而我的好多同伴,有的在牢裏,有的成了殘廢,有的結婚又離婚,有的已經先我而去,跟閻王老爺聊天去了,說不定現已經輪回,弄不好,那天我在街道上看到的,叫我叔叔的小家夥就是他們的轉世……


  好了,說好不悲觀的,為什麽還要悲觀呢,現在我們說回正題,我熱血,荒誕,的青春故事……


  ……


  一隻大灰狼盯著小綿羊問:“你叫什麽名字?長的很漂亮嗎!”


  小綿羊確實很漂亮,不是文學修飾,是真的。


  她長長的頭發垂於後腰,長流海分開在額頭兩邊,幹淨的額頭,明亮靈動,會說話的眼睛,濃如畫裏人的眉毛,天藍色的短袖,吹彈可破的皮膚,南方水鄉姑娘的溫婉恬靜。


  原來小說裏寫的那種漂亮真的存在,我看著她的時候,這麽想。


  後來我問自己的朋友,蔣小雨到底漂亮不,百分之九十的人說漂亮,百分之十的人說一般,說我是情人眼裏出西施,管它的情人眼裏,還是真假漂亮,反正我認定她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漂亮美女,在那個時候。


  小綿羊笑,笑的很調皮,她反問:“你叫什麽?”


  “我叫叔叔。”灰狼說。


  小綿羊搖了搖頭:“看你不是很大啊。”


  “那我就叫哥哥。”


  小綿羊不理大灰狼,轉身離開,留給大灰狼一個背影。


  大灰狼摸了摸還沒有長出胡須的下巴,陰笑道:


  “漂亮,看我不遲早把你拿下。”


  我跟蔣小雨就是這麽認識的,那年我十八,不對,好像是二十,算了,不記得了,她比我小兩歲,十六,或者十八。


  好吧,我們就是少不經事的年齡,也是最適合談戀愛的年齡認識的。


  雨很漂亮,笑的很甜,很勤快,而且她從來不對人生氣,就好像她從來沒有脾氣一樣,這樣的女孩在我的生命中從未出現過,在未來的二十四小時,我從一個完全冷漠的人,變成了一個喜歡交往的人。


  說說我,跟雨正好相反,不管是誰,隻要惹到了我,我一定會跟他針鋒相對,非要弄到兩敗俱傷我才收手,有時候,有必要的時候,我還會跟人削出一個老大來,而且後來我真的削出了一個“老大。”


  這就是我一直認為我是狼的原因。


  當然,狼是一種性格,我是一個人,一名理發師,人長的很一般,脾氣也不算好,但手藝不錯,學了兩年,因為受的了苦,已夠的上大師的資格,而且手下還有一群固定的客戶和幾個小徒弟。


  滑頭的老板王胖子,總是順著我,對我很客氣,這樣一來,我就真有了大師的風範。


  做大師的好處就是能迷到小妹,比我能力好的師兄結了婚,兔子不敢吃窩邊草,其他的幾個人都喊我師傅,在這裏,我成了大王,大到天堂,小到小店,這個世界,強者總是有好處的。


  在這個小地方,我有本事,又受老板和師傅的愛戴,自然喜歡我的人就有了,但我喜歡的人沒有,在雨出現前沒有。


  愛情是什麽,那時候我不懂,我是個晚熟的人。


  但我很喜歡跟雨在一起,從她進店的那一天開始,我喜歡看她笑,聽她說話,跟她大侃戴爾卡耐基的《人性的優點》,《平凡世界》裏的孫少平。《約翰克裏斯多夫》裏的偉大藝術家。


  不得不說,我是個很能侃的人,有人說這是我的魅力,其實我知道,我之所以能侃,是為了讓雨能對我刮目相看。


  在認識雨之前,我很沉默,喜歡啃書,特別喜歡啃我看不懂的語言晦澀的世界名著,因為我想讓爛白的自己,不那麽白爛,至於說話,能說一個字,我絕對不太喜歡說兩個字。


  時間如流水,很快兩個月過去了,我跟雨也成了好朋友,比一般朋友要好一些的朋友。


  那一天,我和雨值晚班,值到十一點,這才送走了最後一個染了金毛的小資囉嗦女。


  雨關了店門,對我說:“大灰狼,送我回住的地方怎麽樣?”


  雨的聲音顆粒位很重,語調很平和,聽著很舒服。


  “沒問題啊,隻要公主一句話,小人我鞍前馬後。”


  我說,我很爛白的套用小說裏的台詞。


  “走了,真沒救了,你怎麽看也不像個公公。”雨拍了我一把。


  “你別老盯著不該看的地方看,小心走火入魔。”我不正經地壞笑。


  雨無語地搖頭,粉拳襲擊著我的後背。


  我騎的是一輛老板給我的,聽說是他爸很久以前用來做生意的,帶前杠的老式自行車,雨坐在後邊。


  穿過了理發店所在的老街,經過了明成路,在中街人民銀行轉彎的地方,也不知道什麽東西擱了自行車,車子顛簸了一下,雨猛地摟住了我的腰。


  我送雨的次數不少,雨從來沒有這麽做過,她這一摟,我的身子一顫,大腦不受自己控製了,我人帶車子在雪的幫助下,爬在了地上。


  “呀,好痛。”


  雨的聲音叫喊道,我的手擦破了,但沒感覺到怎麽疼,我急忙扶起了雨,問她:

  “雨,傷著沒,太滑了,對不起,對不起。”


  也許是太擔心她了,忘記了男女有別,我拉起了雨的手,急忙用袖子擦著她手上的雪水。


  雨沒有動,我擦了幾下,雨手上的泥水沒了,我發現雨的手沒有傷,我抬頭看雨,她也正看著我,她在笑,露出了潔白的牙齒,笑的很調皮,隻是眼神中有種說不出的東西,很明亮,很刺眼,那種明亮讓我不敢直視。


  “大灰狼,你來你也有會關心人的時候。”


  她說,她很戲謔。


  “切,這是我沒騎好車子,摔倒了你,我是怕傷著你,你姨夫找我麻煩,別以為我是關心你。”


  我拉著雨的手,不願意放開,依然擦著沒有傷的手。她姨夫王胖子是我的老板。


  “切,裝,你會怕王胖子。”


  她說,她縮回了手。


  “我當然怕啊,他是我的衣食父母,我的上帝,我的天。”我尷尬的胡說八道。


  我的心跳的很快,臉很燙,比夏天的正午豔陽照射了半個小時感覺還要燙,要著火一樣。


  她沒有說話,她壞壞地笑了一下,推著我說:“別貧了。走了。”


  她又一次坐在了車子後坐上,她摟住了我的腰,將臉靠在我的背上,一股暖流從她的臉和我的背接觸的地方,四下擴散,向我的飛躥了過來,加速了我的血液流動,讓我的心跳的感覺要蹦出胸口一般,雪天不再冷了,我隻是口渴,非常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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