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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迷路第一站*4

  走丟的亂步大人最新章節

  好累——!

  今天的運動量已經超標了,用自己的雙腿走路真的是一件非常沒有意義且耗費精力的事,交通設備到底是為什麽才發明的啊,而且看了一天都沒有找到什麽有意思的事件,米花町比橫濱還無聊!


  亂步躺在公園的滑梯上,身上蓋著那件黑外套,他把雙手枕在腦後,眼睛望著遠處徹底黑下來的天幕,心情說不上好。


  橫濱的夜晚很亮,熱鬧又喧囂。


  港口黑手黨的五幢大廈總是燈火通明,從高層的辦公室玻璃窗望出去,就能把橫濱五彩斑斕的夜景盡收眼底。


  而米花町隻是一個町目而已,完全不能和熱鬧的國際港口都市比較,一到深夜隻有少量店鋪還亮著燈,公園更是安靜又陰鬱,路燈投下冷藍色的光,還有不少飛螢時而聚成團、時而散開,看著就讓人心煩。


  這麽一對比,反倒更像是鄉下了。


  而亂步——


  他最討厭鄉下了。


  公園裏常駐的幾名流浪漢覺得新來的小子太不識相,自顧自占了個地方,不孝敬前輩、不搭理人也就算了,原本還有個路過的好心人看他氣質不俗,特地給了他一個麵包,這小子卻不知好歹,開口就是冒冒失失的一句——


  “這裏麵有迷藥吧?”


  哪有人做善事會被這樣誣賴的,那位好心人果然露出了被冒犯的羞惱神色,生氣地扔下麵包匆匆離開了。


  “這裏可是治安最好的米花町,那人要是是人販子的話,早就被警官抓起來了!”流浪漢們哄笑著,把新來的小子當作了談資,毫不避諱地說著話,“別人給他吃的他都不要,這小子該不會是個傻子吧?”


  ——煩死了!


  森先生說的沒錯,大多數人就是一副愚蠢到無可救藥的模樣,完全沒辦法交流!

  亂步不想聽他們說話,雙手捂著耳朵翻了個身,把自己縮進寬大的外套裏。


  像這樣在公園裏將就一晚倒還可以,但肯定沒辦法安心睡上一整夜。這不是說他不習慣在外風餐露宿(也確實不太習慣),更多是因為那個“好心人”後半夜肯定會找過來,如果毫無戒心地睡過去,那也太沒心沒肺了一些。


  和人販子鬥智鬥勇勉強算是一項娛樂活動,他對黑暗世界的規則再清楚不過。運氣好的話,對方還會提供睡覺的地方和不怎麽好吃的飯菜,被拐走怎麽說也比在公園露宿要好。


  為此,亂步可是特地留在了這個公園,生怕對方找不到他——當然,懶得走路也是其中一個原因。


  在他徹底不耐煩之前,一直等待的人終於出現了。


  正如他所料,傍晚遇到的那個“好心人”正偷偷摸摸地走近,手上還有個普普通通的公文包。


  亂步出其不意地掀開衣服跳了起來,像是小孩子和大人惡作劇,他一腳踩在公園兒童使用的滑梯扶手上,居高臨下地衝著準備對他進行犯罪行為的加害者發起了牢騷:“終於來了啊,大叔!你再不行動,我就要困到睡著了!”


  “什、什麽?”


  “你是新手吧?”


  “你在說什麽啊……”


  中年男人一驚,還試圖裝傻。


  黑發青年此時睜開了眼睛,那雙白日裏通透異常的翡翠色眸子,在夜裏更像是某種夜行動物的眼睛,浸染成深邃的幽綠,映襯著冷藍的路燈顯得有些詭異。


  “之前被前輩帶著幹過兩單,綁架的是不容易反抗的女高中生,為的是黑市上昂貴的人體器官。”他並指成刀,往腎髒的地方比劃了一下,“為了防止受害者報警,你們在挖出需要的內髒後就把人殺掉了。廁所溶解劑市麵上都能買得到,但還是會堵住下水道,所以幹脆分開扔到垃圾處理廠了。”


  亂步絲毫不覺得自己現在的言辭有些殘酷過頭了,對死去的人毫無憐憫,冷靜的平鋪直敘更像是親身經曆過的事件,就像把自己代入了犯罪者的視角,事無巨細,他都能說得出來。


  中年男人又驚又怒。


  他是怎麽知道的?

  為什麽知道的這麽清楚?


  那兩名女高中生的屍塊的確堵住了下水道,半夜房子裏會傳來咕嚕咕嚕的聲音,滿地的長發混雜著血水冒著泡,怎麽都弄不幹淨。


  他買了不少溶解劑,效果都不明顯。


  怎麽辦、怎麽辦?

  鄰居已經有些懷疑了,得趕緊處理掉才行,得趕緊處理掉……


  越是著急,手指發抖得就越厲害。


  溶解劑飛濺出來,讓他有些狼狽不堪。


  帶著他做這一行的前輩在一旁事不關己地數著錢,嘲笑他的徒勞:“你緊張什麽?”


  “要怎麽做才好啊!我現在一閉上眼就是那兩個該死的女人……我都快被逼瘋了!”他抓著頭發在血味濃重的房間裏來回踱步。


  “蠢貨,就說你沒膽量,要不然老婆也不會跟別人跑了。”前輩衝他的臉噴了一口煙,咧開嘴笑了起來,“你把剩下的分批扔進垃圾場,被當作垃圾壓縮成小塊,誰還能找到?再不放心,你自己吃掉不就好了?反正就當是豬肉嘛。”


  “……”


  他試著煮了一鍋湯。


  還沒喝上一口,他就忍不住吐了出來,明明聞著和豬肉湯差不多的味道,但總是帶著一股難以言喻的腥味,像是什麽東西半生不熟的腐臭。


  最後,自認沒膽的他隻能把剩下沒處理的部分全都收拾起來,分批拿出去扔掉。到現在為止,冰箱的冷藏室裏還留著兩個腦袋,不知道怎麽辦才好。


  “不放心的話,你自己吃掉不就好了?”青年壓低了聲音,惟妙惟肖地模仿著某一位藏在黑暗中的前輩,和印象中的畫麵一模一樣。


  中年男人瞳孔一縮。


  “他是這麽說的吧?”


  “你……”


  “不過呢!”青年的話鋒一轉,“你這次找上我,並非為了我的身體,而是想綁架我再進行勒索吧!”


  “畢竟這身衣服——”黑發綠瞳的青年拎著黑色的西裝外套用力抖了抖,昂貴的布料發出嘩啦嘩啦的聲音,停下來之後,衣擺上麵被他自己踩的腳印愈發明顯,“有錢人不一定買得起,手工訂單每年有限,隻提供給有權有勢的人……雖說都是別人給我準備的,但想不到你還挺有眼光的嘛?”


  像是真的在誇對方的品味,他興致高昂地笑了起來,炫耀著自己所擁有的財富。


  這有什麽好笑的?!

  中年男人萬分不能理解對方此時的表現。


  明明知道他是加害者——


  為什麽會如此從容?


  為什麽不害怕?

  為什麽不逃走?


  “我到現在為止,說的都隻是自己的猜測哦,有錯誤的地方嗎?”亂步歪著頭,笑容在中年男人眼裏看來十足的惡劣,“被公司辭退、妻子出軌、還欠下了大筆高利貸抵押了房子,到現在走投無路的大叔?”


  被戳破目的、乃至於來曆的殺人者終於不再掩飾犯罪意圖,露出了猙獰地神色。他完全沒料到今晚會有這種遭遇,像是被人扯掉了遮羞布,亂步的話完全戳到了他內心深處最難以忍受的地方。


  “我每天為了她跑業務,舔上司鞋子的事情都沒少做,那個女人她居然敢這麽羞辱我!就因為我沒有錢,就因為我沒有錢嗎?!”他憤怒地質問道。


  他從公文包中抽出了一把折疊刀,刀柄連接著刀刃的縫隙裏還有些未清洗幹淨的血痂,雙手握著刀,把鋒銳的尖端朝向了青年

  “啊,這些我猜到了,還有什麽我沒看出來的部分嗎?看起來沒有了。”已經滿足了表現欲的亂步在最終結局上演之時興致缺缺,哪怕對麵的人已經拿出了刀,他還是忍不住打了個哈欠,這個時間也的確該睡覺了,“說實話,有點無聊。我並不想聽你掄廡際欠匣埃拖袷俏米釉諼宋私小!


  “你這混蛋……像你們這種生來就擁有一切的大少爺怎麽會懂底層人員的痛苦!這個社會——!”


  “嗡嗡嗡。”


  他孩子氣地學著蚊子叫。


  “……啊啊啊啊啊!”


  說實話,激怒對方並不是一個好選擇。


  原本亂步是打算跟著這個大叔走的,但一想到大叔暫住的地方還沒來得及做清理,再加上他的債務還沒還清,就連吃飯也得向前輩要錢,這也未免太麻煩了一些。


  更為重要的是——


  這個大叔馬上就要被抓起來了,現在把話都說出來,應該會被請到警局去吃豬扒飯吧。到時候自己就可以憑借推理能力一口氣打入警局內部,在帽子君找到自己之前,不用發愁吃住了。


  想到這些,亂步更是連逃跑的意思都沒有,一屁股坐了回去,雙手撐著下巴:“晚上叫那麽大聲真的很擾民,罪犯要在暗中行動才行,不然這不是告訴所有人,"我在這裏,我很可疑,請把我抓起來"嗎?嗯……我想想看,應該在三秒內吧?”


  他又露出了篤信的眼神。


  三秒——


  不知道哪裏飛過來的、帶著電光的不明物撞擊在持刀的手上,折疊刀飛出去十幾米。


  隨後,從路燈背光的陰影中竄出一道高挑的身影,伴隨著氣勢十足的呼喝聲,一記騰空側踢,把中年男人踢飛出去。


  毛利蘭三兩下製服了犯罪者,緊跟而來的是一個穿著深藍西裝的小學生。


  “亂步先生!你沒事吧!”


  “嗯?嗯,先來的是你啊,毛利。”


  亂步沒有絲毫驚訝,畢竟這是預測好的事,隻是沒想到來的人毛利蘭。


  比起殺人犯,他更感興趣的是……


  亂步看了一眼滾落在一旁的足球,就是這個,剛才打掉了折疊刀。接著又看向那名跟在毛利蘭身後的小學生,短暫的觀察後,他突然露出了笑容。


  “哦,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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