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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遙遠的她

  2-10-5。


  他火急火燎的收拾了起來。


  這套深藍色海瀾之家的休閑套裝她買的,隻是外套已經被劃破了。


  這雙棕黃色腳王板鞋,黑色運動鞋,白色運動鞋,黑色皮鞋,小兔子拖鞋都是她買的。


  這條淺灰色休閑褲,黑色運動褲,白色休閑褲都是她買的。


  ……


  這淺綠色外套,後麵還帶了一個帽子也是她買的。


  他像瘋了似的,用力的想要將這件衣服撕個稀巴爛,可能是由於質量太好的緣故,怎麽也撕不開,哪怕隻是一個小口都無法實現。他衝出了臥室拿起了桌上的剪刀,狠狠地把後麵的帽子剪了,想要再繼續的時候,卻怎麽也用不上力了。他癱坐在了地上,沒有鋪泡沫墊子的地上。


  ……


  傍晚時分,同成回來了。他已經將一切打點好,準備明早就出發。他需要道別的也就那麽幾個人。他買了6瓶五糧液,同成、文傑、謝謝一人一對,他送東西喜歡一對一對的。


  “同成,我要走了。這兩瓶酒,就當臨別贈品。”說話間,他從紙盒裏拿了兩瓶酒,放在了桌上。


  “你知道的,你不在,我們很少喝酒的。”同成答道。


  “沒事,酒越藏越香。”


  “嗯,那好等我們再見之時,痛飲。”同成豪氣的說道。


  “還記得我畢業的時候說的話?”他語調降低了幾分好似喪氣的說道。


  他記得,他怎麽會不記得。現在的他總算明白,同成的心境了,他不當小七死了,那他怎麽熬過怎麽多個夜晚。


  “遙遠的她。”他心情好似舒暢的說道。他也得當她死了。


  ……


  辰皇市啊!辰皇市。從他來的那一天起,這座城市就沒有孤寂過,無論白天黑夜都熱鬧非凡。此刻華燈初上,卿平、同成、文傑、謝謝四人來到了市中心,他們要為他踐行。這一次可不是簡單的寒暑假,誰都沒有刻意去想,以後何時能再見,隻想好好的做個道別。


  卿平很喜歡電視劇《怪俠一枝梅》,霍建華飾演的離歌笑這個名字。因離別而高歌歡笑,下一次相遇必定會有久別重逢的喜感。但是這僅僅隻是友情和親情,與愛情無關。他不知道,他再遇上她,他會怎樣,她又會怎樣?他不想去想,不敢去想,他不是要當她死了嗎?活著的人怎麽會和死人相遇,這世上又沒有鬼。


  “哎!辰皇市實驗中學F4,以後再也不會有了。”文傑唉聲歎氣的說道。


  “總得散的那一天,隻是來得早了一點。”卿平笑著說道,隻是任誰都看得出來,笑得很是勉強。


  “咦!別那麽傷感,趕緊嗨皮,嗨皮,嗨皮,時間緊迫。”謝謝手舞足蹈的說道,像極了一隻奮力表演的猴子。


  “我勒個去,別尬舞,害怕,害怕。”同成一臉嫌棄的說道。


  “哈哈哈哈。”一行人笑聲震天。


  ……


  他們找了個小飯館,簡單的用飯過後,前往了KTV。他們知道,他需要一個儀式,告別的儀式。不是他們的離別儀式,而是他和她的永別,他要當她死了,一定,一定。


  這種地方,來的人要麽興高采烈,要麽失魂落魄。


  他要壓製自己,讓他看起來不要太失魂,太落魄。


  他要做好,這一次的告別,和她的告別,生與死一般的告別。即使她不在,他也要做。他得放過他自己,像她要他放過她一樣。


  “開始吧!”同成緩緩說道。


  “我來幫你們點,今晚看你們兩表演。”文傑說道。


  “《遙遠的她》,歌詞寫得好唱得也不賴。百年不遇的好歌。”謝謝深情的說道,難得他那麽真誠的讚揚。


  “兄弟,有那麽誇張嗎?一首歌而已。”卿平笑著說道。


  “它不僅是一首歌,它是靈魂的寄托。”同成沉重的說道。


  卿平相信同成說的,小七離開快兩年了,中間卿平有給小七打過電話,就是打不通。卿平想去小七的老家找她撮合他倆,可是連他老家的地址也記不起來了,之前明明清清楚楚的記得的。從畢業之後,小七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一點消息都沒有,好似從未存在過一樣。他有問過同成,同成總說當她死了。他有時候


  感覺他有些薄情寡義,可是他知道他不是這樣的人。


  “好了,來吧!陳奕迅還是張學友?”卿平淡然的說道。


  “上一次,依你,這一次不想在看蘭花指了。”同成譏笑著說道。


  “哈哈,我說阿能啊!還別說你那蘭花指,女人都沒你翹得有韻味。”謝謝打趣的說道。


  “咦!一身疙瘩,雞皮疙瘩。”文傑拉長了臉說道。說話間音樂已經響了起來。溫暖明淨的音樂中如蘊藏著靈魂,如沐春風,輕快的旋律,像潺潺的溪水在山間流淌,流入他的心田。


  “讓晚風輕輕吹送了落霞,我已習慣每個傍晚去想她。” 他開口唱道,聲音有些低沉,卻清晰入耳。不知不覺的,他還是翹起了蘭花指。他雖有意壓製,可這習慣怎麽會那麽容易改掉。


  “在遠方的她此刻可知道,這段情在我心始終記掛。”同成還是那樣低配版張國榮,唱得很好聽。


  “在這半山那天我知我知快將要別離沒說話。”


  “望向她卻聽到她說不要相約縱使分隔相愛不會害怕。”


  “遙遙萬裏心聲有否偏差,正是讓這愛試出真與假。”


  “遙遠的她仿佛借風聲跟我話,熱情若無變那管它滄桑變化。”


  ……


  從此以後,她就是她,遙遠的她,遠得在他心裏已經死了。隻是清明的時候,她不會收到花。熱情若無變那管它滄桑變化,好諷刺。減退的熱情,一兩天都堅持不住,可悲可歎!


  他並不是詛咒她,他隻想讓自己心裏好受些,他本就是自私自利的家夥,他需要這樣。


  他沒想到同成那一晚的事,會發生在他身上。原來他們走了同一條路,苦不堪言的路。他好羨慕謝謝,風流倜儻,放蕩不羈,說愛就愛,不愛就不愛,不拖泥帶水,幹淨利落。世上這類人是最幸福的,看似薄情寡義,卻超脫世俗,隨心所欲。他也想變成謝謝那樣的人,可是他做不到。索性就這樣,人和人本就不同。她說他自私自利,沉默寡言,不思進取,拈輕怕重,無責任,無擔當,幼稚可笑,愚蠢至極。


  他自私自利怎麽了,人生在世不就是為自己而活,不偷不搶,不違法犯罪自私就自私怎麽了。


  他沉默寡言,怎麽了,他沒必要溜須拍馬,話不投機半句多,他隻喜歡和他投緣的人暢談怎麽了。


  他不思進取,拈輕怕重怎麽了,他隻是想過小富即安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想過於勞累,隻想安逸享樂怎麽了。


  他無責任,無擔當怎麽了,他隻想完成自己必須完成的,與他無關的他為什麽要做怎麽了。


  他幼稚可笑,愚蠢至極怎麽了,至少他單純,善良,真誠,友善怎麽了。


  他才不管這些呢,愛怎麽滴就怎麽滴,他隻要自己舒心,他又不會妨礙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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