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我的杯子碎了
一聽是要伺候歐莫斯,阮浩謙第一反應就是要拒絕,他憑毛伺候他啊!
在想是廁所誒,如果他不去,那麽就要她姐去了!
想到剛剛無意間聽到一幫助理在一起議論阮如夏的那些話,他隻好起身過去。
於是,阮如夏和阮浩謙兩人一左一右的架著歐莫斯去了廁所。
歐莫斯的臉色並不怎麽好,麵對著阮浩謙的時候就連一句謝謝都不說。
阮如夏當初就對歐莫斯的性格有所了解,早就知道他不會說,可當他真沒有說的時候她還是覺得有些尷尬,隻好安撫阮浩謙說明天要給他做他最愛最愛的糖醋排骨。
阮浩謙一臉的不高興,不過臨走的時候還是告訴她,以後去廁所這種事情還是交給他。
阮如夏對於自家弟弟的刀子嘴豆腐心真是有些無語,擰了擰他的臉頰,像是打發小狗一樣將他給打發走了。
結果上了車,對上歐莫斯那雙冷冰冰的眸子,激靈靈的打了個寒顫。
“過來。”
“恩?”聽到他的話阮如夏停住腳步。
“對戲。”歐莫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
“哦。”阮如夏點頭,走到歐莫斯的對麵坐下,拿起劇本,看完之後,尷尬的抬眼看他:“第九頁?”
“恩。”
阮如夏清了清嗓子,“你真的不依?”
“心有所屬,恕難從命。”
“那麽,如果我說你再敢拒絕我,我就叫我的父皇殺了你呢?你還是不肯依我?”
“任君處置。”
“可我是真的喜歡你啊!”
“聽不見。”
阮如夏驀然抬頭,瞪他:“劇本上不是這樣寫的!”
“我說你的聲音太小。”歐莫斯長腿交疊,懶懶的看她:“繼續。”
如果是第一天認識歐莫斯的話,阮如夏一定會乖乖的聽他的話,可是經過了這兩天被他占便宜的經曆之後,阮如夏就總覺得,歐莫斯這會兒是故意的。
可是,那男人明明是一副不能再正經的模樣……
她咬了咬牙,嘴角重新綻開笑容:“可我是真的喜歡你啊!”
“情緒不對。”歐莫斯一臉嫌棄的模樣。
“……歐莫斯!”阮如夏被氣的小臉通紅,怒了:“這是你拍戲,不是我拍戲,你表現的好了就行了,為毛要管我!我不是演員ok?”
“承蒙公主厚愛,若公主怒意難消,微臣自願發配遼西,終年金戈鐵馬,死生難料。隻是……若有朝一日微臣有幸全身而歸,不知公主可否放我一馬?”
阮如夏:“……”臥槽,拍戲現實,現實拍戲他怎麽能夠這樣隨意切換的?這男人簡直了!!!
若不是她冰雪聰明,這會兒都根本回不過神來好嗎!
許是被她憤怒的眼神盯著有些不滿,歐莫斯氣定神閑的拿起身旁的水杯,好心的給她解釋道:“剛剛的情緒才有公主的感覺。”
阮如夏眼中怒意未消,然而當看到杯子的粉色與他紅唇契合在一起的時候,又楞住了——
而那男人卻一臉的雲淡風輕,動作優雅的將杯子放下,仿佛絲毫都沒有意識到發生了什麽事情。
阮如夏目光聚焦在他的紅唇上,繼而又落到了那粉色的被子上,目光複雜的看著他,歎了口氣。
算了……喝都已經喝了,再說就尷尬了。
她默默的伸手,欲要將自己的杯子拿過來,卻被那男人握住:“做什麽?”
“……拿我的杯子啊!”她得極力的控製著自己才能夠平靜,搞不懂為毛她拿她自己的杯子他還敢理直氣壯的問她做什麽!?就好像她要拿的是他的東西一樣???
“我的杯子碎了。”歐莫斯按住她的手,算是解釋了為什麽自己要用她的杯子喝水,忽而笑容變得高深莫測起來:“另外,你是想要用我喝過的杯子?”
“……”阮如夏抿了抿嘴,緩緩鬆開。
雖然這確實是她的杯子不假,也是她最先用的,可是現在這男人確實已經用過了,那她再用……豈不是真的很詭異?
可是,杯子就這樣被他給據為己有,阮如夏還是有些生氣:“你杯子碎了怎麽不早說,我剛剛出去的時候可以給你買一個啊。”
“那就這款,用起來不錯。”
“哦,那你明天有沒有什麽想吃的?我準備明天自己做菜帶來。”阮如夏不願意在繼續杯子的話題,想到答應阮浩謙明天給他做糖醋排骨,順帶問問歐莫斯。
好歹到時候所用的都是他的東西,不帶出他那份兒也不是那麽回事,更何況,她現在還要照顧他呢。
歐莫斯聽到這話抬頭看她,墨黑的瞳孔倒影著她嬌俏的影子。
他想到剛剛聽到她和阮浩謙在外麵所說的話,再想到這女人對於他的態度,眸色沉了沉,“隨意。”
“那你不挑食嗎?”如果她做完了他不吃不是可惜了嗎?阮如夏不確定的問他。
而他全副注意力卻又放到了電腦上。
電腦……看到電腦阮如夏眼眸一亮。
這男人可是名人啊,他什麽喜好網上隨隨便便都是,指不定多詳細呢,阮如夏也就懶得再問他了,掏出手機開始調查。
從前不是不知道歐莫斯,畢竟這可是當紅炸子雞,隻是,一直都沒有想過深入的了解,畢竟兩個人身份懸殊,以她那會兒的身份,根本就還采訪不到他。
後來跟他解除了之後,哪怕是他已經提議要跟她結婚了,她也沒有怎麽調查過他的事情。
不是不關心,而是因為他出道的時間和她當記者的時間差不多,而從他出道那會兒,就一直都是媒體的關注焦點,他所有的事情該報道的早就報道出去了,她那會兒都不用做,就已經知道了他出道之後所發生的那些事情。
至於別的——網上能夠搜到的就搜到了,搜不到的,也就沒有了。
所以,她這會兒才算是了解他,索性將他所有的介紹都看了一遍,暗暗記下。
“大哥!”一身鎧甲的男人噗通跪倒在地,以膝蓋為腳走到桌子旁,拽了拽那閉目養神男人的衣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