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萬象千羅
王曉天唱《再見喵小姐》時說“孤獨的人不會走出房間。”
可他又說“詩人為了大海可以放棄一切。”
他想表達的,或許是海子,或者是自己。
小肖聽著這首曾經的通宵英雄聯盟專用曲。想起了年少時曾經認為歌詞也是現代文學的一種表達形式。
少年人喜歡簡單直白的文字,小肖喜歡古典文學的語言美但畢竟通篇艱澀,並不那麽感興趣。網絡小說那會還沒有肆虐網絡,qq空間發個“哪個少年不多情,哪個少女不懷春。”再屬上歌德的大名,那點讚就停不下來。
再加上歌詞與歌曲配合親密無間,傳唱度高易流形。
小肖甚至得出了21世紀文學藏在歌詞裏的準確概念。但隨著時間流逝,少年人不滿足於雋永深刻,而網絡小說也如日初升,便一頭紮進了這池深水中,至今出不來。
歌詞的輝煌主要在nv盛行的年代,對少年人來說寫下這些的人心中一定裝著美好。
像寫歌詞後來出了大名的方文山和林夕。
話說回來,這兩個人放在宋朝或者元朝,去青樓那是不用錢的,姑娘倒貼酒食,隻為一曲新詞。
就像小肖做過自己的筆記上記錄的。
“那個活著的時候經常去花船找姑娘筆名叫做柳三變的詞人就是因為他寫的一手絕妙好詞,他那個時代的女人為他著迷,下個一百年的女人還為他著迷,死了好幾百年,直到今天還有無數的女人為他著迷。所以說,活著能吸引女人不算本事,死了還在吸引姑娘,那才是真本事。”
小肖不記得這是哪位作者寫在哪部作品裏的了。他寫下了作詞人的養樂多,還通俗的對有本的男人進行了定義,也是一條清奇思路。大概是《極品家丁》?
放棄了。
一本書動輒百萬字,現代評論家精讀一本動輒幾個月。治紅學的還好一些,《紅樓夢》作為經典雖然也是百萬字,但且不說這群家夥一生就精研這一部,這百萬字的第一位也才是個一。
和《從零開始》什麽的比起來字數差太遠了。
和簡短的一首歌不超過一百個字的歌詞相比,小說來得更合人心意些。
“你無意撥動他人的心弦,他人的心弦卻因你第一次發出美妙的琴音。”
話短了美是美了,大腦很享受,心不樂意了。
公認的人心最複雜。
沒有曲折離奇的蕩氣回腸,哪裏來得血脈噴張的加速運動。
在閱讀催人淚下的故事時,大腦負責理解,心負責分泌激素,然後感同身受,情感傳遞,淚眼汪汪。女人讀書追劇最喜歡的場景。
而那些精讀的評論家們,在閱讀巨長篇的網絡小說作品時,心是明鏡一般的,然後大腦是迷糊的。
太長了,記不住,還怎麽評論?
一章一章過麽?
評到哪一年去?
快節奏的時代寫完一本書,評完一本都過氣了,跟著作者進度評是個好辦法。不過傳統評論家們沒有這樣的意識和敏銳的眼光,所以新型評論家呼之欲出,被大量網絡執政官們替代質量的不足。
後來的很多執政官不再評論,也隻把讀書當做消遣。很有老子“絕聖棄智”的風采。
你盡管寫,我評論了算我輸。
你盡管寫,出乎我意料算我輸。
你盡管寫,我看不到別的算我輸。
對於有一定閱讀量的人來說,聯想已經成為了一種本能。
作者寫下一個痛苦的弓腰就想到是不是牽機。
作者寫這是個空間法師,就想到空間破碎和時間管理者是誰。
作者寫這有一個小蘿莉,就想到是養成呢,還是推到呢?
比如鍾煙花。
對於這些讀者來說,作者寫什麽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們看到了什麽。
用玄學來講,已經達到了“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高級境界。
而對於作者來說,百萬字的鴻篇巨製也絕不是短短一兩年能夠傾注心血的。
水文必不可少。
但怎麽水就看出了有天賦和沒天賦的差距,這也是大神和普通作家的差距。
以紅樓珠玉在前,有紅學研究家說,美食家看到了菜譜,醫生看到了藥方,裁縫看到了款式,道學家看到了淫,文學家看到了雅。
這是細致的評點,也是不遺餘力的吹捧,和現在狂熱的粉絲們一樣。
這就是大神水文的妙處。
說起來,紅樓的種種,論食定然不如袁枚的《隨園食譜》,論藥比不上李時珍的《本草綱目》,淫不如蘭陵笑笑生的《金瓶梅》,雅不如劉勰的《文心雕龍》,裁縫工匠不如世代相傳。但因其組合拳打的好,一套連擊讓後世讀者頓生不明覺厲之感,覺得曹老先生真是學識如淵,自然不遺餘力的吹捧,甘為門下走狗。
以曹老先生的珠玉在前可見,能水的不是情節,情節本身還是要認真設計的。情節內容裏的舉動才是需要水的。
比如《我真的長生不老》裏劉長安沒事了自己做點吃的,即是情節推動的推手,又是水文的利器。這樣的細節小肖就挺喜歡看的,這個雞出自哪裏,粉出自哪裏,湯要怎麽調,柴火用什麽比較好,既長知識,又有趣。
相反,有些作品寫戰鬥寫一章,不,一個動作寫一張,這眼神是什麽樣的眼神,代表了什麽回憶了什麽,有什麽能力有什麽爆發,反而跟眼神本身並沒有什麽直接描寫,在小肖看來,這樣的描寫真的愚蠢。
不僅容易引起前後矛盾邏輯混亂世界觀成流水賬,而且YY成份太多,水的太明顯,讓人想誇都不忍心下嘴,差評。
單說眼神,在沒有圖的情況下,說說眼睛有幾種類型,哪種最好看,眼神在主動動作下有什麽細微差別,在不同情緒下有什麽表達,比如憤怒的時候眼珠會突出些,眼神更大些,哀傷的時候眼睛眯著,眼神狹長像一把刀,這都不錯。
知識性的文字,如果來得有趣些,讓人有閱讀的欲望,在這個背景下,對讀者老爺們來說,那就是出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