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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岡本篇☆(上)

  本篇為岡本篇,上下兩篇均主要為岡本圭人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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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前說過,‘沒得到認可以前,是不會離開球隊的’,別自以為是地把我對反腐調查局吼的話當成對你的認可!你還沒出色到讓我能表揚你的地步——”


  “一定要多加小心,不要做引人注意的事情!越普通越好——”


  “在你還沒有想起你的誌願者是誰以前,我就是你的誌願者!受欺負了,呆不下了,你就回來,我疼你——”


  “可一定要記得回來啊!我也不懂你說的什麽‘自由人’,誰給你的自由——”


  “說好了,要一起登頂——”


  “記得回家呢——”


  “真的要記得回來的!我倆為租房都已經付過兩次定金了——”


  “不能不回來的哦,不然你家貓咪就要認我做主人咯——”


  “別說什麽‘不回來’,要是敢晚回來,我就撕你的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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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於藪暖心的鼓勵、山田忠懇的建議、知念勝過保護欲的占有欲、有岡詼諧的文字遊戲、A君B君少有的呐喊、中島合理的申訴、伊野尾可愛的威脅,八乙女的這個警告足能把人從睡夢中嚇醒!就像此刻躺在夢想港外沙地上的岡本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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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次想起道別時聽到的喊話,都會湧起對家鄉的思念,然而家鄉好像被掩藏進了那天阻隔他與隊友的海霧之中,消失在了縹緲的遠方。如今,再次回到這片故土,再次回想起道別的場景,失落感如同細浪般悄悄退散。


  今天,是岡本來到夢想港的第二天,但他還要再過兩天才能入關。如何在海關外一個人度過接下來的日子是值得人思考的問題。這兩天風浪大得驚人,躲在遮蔽物後數輪船已成了為數不多的樂趣。


  昭和24年(1949)出入關的效率比起三年前有了顯著的提升,乘客在另一道關口接受檢查。對船隻來說,隻要有相關證件,海關就很少再會有無禮的舉動,反之,則是絕對的禁止。對乘客來說,同樣如此。


  這些是在前年才出台的規定,也就是說,是岡本偷渡之後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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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視野中,出現了一艘即將出航的英資郵輪。


  一聲悠長的船鳴,捎去了岡本寄往香港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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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六、岡本的信(上)

  寫給華楠隊顧問:

  托大家的福,我已經安全回國。


  先遵守約定,向大家“老實交代”我在到達球隊訓練基地前發生的事。因為我來的那天,是搭著英國警察的摩托車來的,所以還未踏進基地半步,就有超過一半的球員認識了我。加上我沒有任何介紹信,甚至連香港話也不會說,大家都很好奇我是怎麽找到這兒的。這段經曆我一直羞於啟齒。不過,我答應過大家,日後會以書信的方式補償。希望您能為我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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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我到香港的第二天。路上的小偷強盜數不勝數。擺渡剛被偷了兩張鈔票,下船的時候,又被搶掉一支鋼筆。當時沒有追,因為追上了我也怕自己打不過他。在來之前,我的同伴已經“扣留”了我的大部分行李,早年留學英國的重要證件又貼胸保管,所以被偷被搶的,還算是在接受範圍內的東西。


  晚上,我抵達了旅館。開窗透氣的時候,看到兩個人正好在我的窗戶下,借著昏黃的路燈進行交易。買方很粗略地看了一眼賣方遞過來的背包,就付上了現金。


  因為家裏從商的緣故,父親從小就教我,每一件貨物都要仔細檢查,確保沒有瑕疵以後才能簽收。當時一邊看他們交易,一邊心裏還在笑他們交易草率。可能看得有點入迷,我不小心把窗台上的金魚缸碰了下去!那“哐當”的一瞬間,我的感覺是完蛋的。讓我感到更完蛋的,是魚缸裏的水不偏不倚地全進了那隻背包!但讓我感到徹底完蛋的,是看到他們從背包裏拎出來的濕漉漉的白粉!賣方拿了錢分分鍾就逃,買方一邊搶救還沒濕掉的白粉,一邊眼神凶狠地數著我房間的位置。嚇得我當即關上了窗,拉上了窗簾。但想了五秒鍾,我覺得難不保那人會衝上來算賬,這個房間應該是住不下去了。於是趕緊提起還沒來得及打開的行李,打開閣樓的窗戶,沿著低矮的房頂逃過了幾個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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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時沒有找到可以住的地方,我便決定繼續趕路。也真是不湊巧,剛走出沒幾步,天就開始下雨,這時我才想起把傘落在了旅館。


  為了尋找每一個可以避雨的屋簷,我在大街小巷上亂竄。就在我走過一個拐角口的時候,有人“嚓”地朝我的包上來了一刀——


  對方八成是沒有目標的、順著這個口子摸到什麽就搶走什麽的盜賊。但他搶走的偏偏是我的球服。被搶掉一支鋼筆、偷掉幾百塊也就算了,隻有球服,絕對不能忍讓!這件衣服對他來說也就值幾個錢,但對我來說,是十多年和隊友之間的回憶,開心的也好,難過的也好,對我來說都是無比重要的東西。


  我要對囑咐我謹慎行事的隊友們說句抱歉,這是我人生第一次追盜賊!


  我頂著雨一路追趕,心想跑步這件事,我雖然不是球場上的主力,但與普通人相比我還充滿信心~但十分鍾後,我意識到一個悲劇的現實,我是業餘的球員,而他卻是專業的盜賊!

  香港的地形和我的家鄉很像,山路多,起伏大,幾個坡爬完,我已經不剩多少力氣了。好不容易迎來一個下坡,還沒來得及興奮一下,當即腳下踩空,我就沿著坡道一路滑了下去!那個坡極陡,還混雜了雨水,變得特別好滑,滑得根本停不下來!如果說還有什麽值得高興的,恐怕就是我滑的速度已經遠遠超過了他跑的速度!“砰”的一聲悶響,我撞倒了他。不過也多虧他,我勉強停了下來。我趕緊拿回他搶走的球服。眼看他又要爬起來,出於自衛的心理,我操起了他丟在一邊的刀!


  我要對向來要求我舉止有禮的父母說句抱歉,這是我人生第一次拿刀指人!


  他愣愣地看了一眼我手上的刀,逃跑了。放下刀的時候,我才發現我連刀刃都拿反了。那一刻,我仿佛明白了他逃跑的真正原因,為了一件衣服,我對他又是追、又是撞、又是反著持刀,他眼裏的我恐怕是精神病本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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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了將近半個小時的時間,我走回了原來的路線。那個時候,雨也差不多停了。隻有風吹過樹葉時,會淋下嘩啦啦的一片。要走的路還有很多,但我看地圖上好像有條捷徑。


  那是一條並排走三人都會有點費勁的小道,邊上還隨意堆放著一些廢舊的家具和建築垃圾,使得本就窄小的道路更加壓抑了幾分。


  遠遠地聽到有人走來,步履匆匆,像是深一腳淺一腳地小跑在泥地上的聲音。原以為是跟我一樣的旅人。但事後想想,這大半夜能在街上逛的,又怎麽可能是個正經人?一個正常的旅人也不至於會把金魚缸碰下窗戶啊!


  走近了,看到那是兩個衣衫不整、手上刀疤若隱若現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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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岡本出海的情節詳見51-54八乙女篇。淩晨再更一章,祝大家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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