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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第三十章 這個世界的警用照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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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沒有淘汰老式膠卷,原因很簡單,老式膠卷的顯影過程,有銀的參與,所以可以看到一些正常視野下看不到的東西,而數碼和電子攝像的顯影技術,就沒有這種效果。


  所以屍體正麵照,是非常重要的,一具屍體在老膠片上的表現,很多時候都決定著由哪個部門接手案件。


  而這一係列案件之所以棘手以至於無人問津,大概率是因為在所有證據上和案件相關人、相關物品上,都找不到異常的痕跡,而如果沒有異常,恐怕沒有人能做到這些案件的手法。


  可是這麽幹淨,就已經意味著異常了。


  但凡是屍體,都要接受淨化,聯邦這邊的淨化大部分都是交給歸化土著,或者柯文斯頓來做,也有的地方隻是做些撒點鹽,通個電,暴曬幾天等等粗糙的手段。


  這幾個案子的受害人死狀如此淒厲,就算辦案警探不管,特別行動局也是需要專門處理的,看在案卷最後,特別行動局給出的處理結果全部都是“安詳”——這意味著那些屍體特別老實的在地裏爛完了。


  想想都不可能。


  所以,凱文的第一個想法,就是這些人的靈魂哪去了?直到他看到這些在焦點之外,異常清晰的雕塑。


  老式照片之所以會被淘汰,最大的原因之一就是清晰度,如果對光沒對好,照片就會非常模糊,而基本的,就是焦距之內清晰,焦距之外就模糊掉了,這是光學問題,不是技術問題。


  所以案件現場照片對一個物體,要照很多張,物體清晰的,物體近距環境清晰的,物體遠距環境清晰的,還有不同角度。


  凱文挑出來的,就是這些背景照片,有的是凶器照片,照片中間有個什麽,遠處的窗台自然就是模糊的,可是窗台上有個小雕塑是高清藍光,陰影渲染啥的都拉到滿,這自然就很惹人注意。


  理論上是這樣。


  可是羅迪絲毫沒提這個疑點,這麽多卷宗,這麽多人分析來分析去,都沒有人提到過這東西。


  最大的可能,就是這東西上有什麽力量,幹擾了人的思維,視覺,靈覺等等,讓人們注意不到這種異常。


  在這個世界,沒有家庭寵物,隻有寵物樂園,也就比動物園好點不多,所以動物相關的藝術品,是相當貴的。


  而且既然叫藝術品,基本就沒有太次的質量,來龍去脈基本也就是有序可查的了——但是在受害人的遺物清單上,沒有這些東西的記錄。


  現場搜證是一件非常非常麻煩的事,一根頭發都得記錄位置,確認所有人,確認最後去向,案件結束時都需要查閱封檔。


  比如說旅館裏有個人被殺了,現場有盒飯,還有吃盒飯的勺子,那麽這個勺子當時是在哪裏,怎麽擺放的,要留影,是誰的,店家的?受害者的?盒飯附帶的?上一個客人的?要有記錄。


  現場勘查完成,這勺子怎麽處理的,誰處理的,店家給扔了?服務員收起來了?上麵有指紋帶回做查證了?要有記錄。


  當然,一些辦案的老油條,也不會這麽死板,通常會和案件負責的探長探員溝通好,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大差不差的就過了——比如說每間屋子都有一個吸頂燈,這玩應兒一般和案件都沒關係,也就沒人管,除非上麵找到了什麽線索。


  被打破了,濺到了血,有攝像頭,諸如此類。


  但是一些特殊的東西,就要例外,必須有記錄的,比如說鑰匙,錢,首飾,藝術品,哪怕是假的——你不查怎麽知道它是假的呢。


  就是宣統仿乾隆寫一筆福田花雨,它也值點兒銀子啊——還代表著人脈呢,一般人能弄到這個?

  動物雕塑,在這裏就是貴重物品,按道理來講,應該在清單之列,但是所有案件中都沒有記錄。


  這讓凱文開始考慮這些雕塑背後的意義,和案件的聯係。


  目前來講,雕塑出現的現場都是夫妻雙亡的案件,也可能是因為這樣的案件現場比較複雜,照片比較多,所以才能挑出來。


  妻子那邊,都是偷了人的,大部分都是兔——在神秘學的分支,魔鬼學中表象是阿斯摩蒂爾斯,萬惡之首,七罪魔王中最被人忽視和小看的那位。


  甚至在丈夫這一邊,也有幾個形態各異的兔子擺件,這邊的死法就比較統一了,有兔子在場的,都是脂肪被消失,死者形銷骨立的狀態——聯邦尊崇的現代法醫學,並沒有脫陰/陽的死法。


  還有少部分是狐,這是瑪門,又叫做阿蒙(amen),是地獄之子,七罪魔王中最短視,最容易被人發現的一位,貪婪之主和不義之財·神。


  這位基本上是個攪屎棍子,很少做什麽計劃,是相當隨性的一位地獄魔王,經常性的摻乎到其他地獄之主的計劃中去,而且扮演的往往是豬隊友的角色——他經常把其他魔王的計劃中的主角拐去幹別的事去了。


  不過在這些照片中,狐出現的最少,大概是這些人都想著早離婚早完事,或者壓根就沒想到要離婚,要分財產,所以有貪念的人不多。


  至於對配偶和情人的占有欲——這都外頭有人了,還有個屁的占有欲。


  然而有好幾個熊,就好奇怪的,因為熊是怠惰者貝爾芬格的表象,也就是說,這哥們兒是懶惰大魔王。


  可是……這位貝爾芬格,最大的功績並不是利用怠惰誘惑了誰——說實話,她可能實在是懶得去幹這件事兒,沒錯,是‘她’——而是用一萬個人的經曆,像另一位地獄之主路西法,證明了‘婚姻的幸福’是不存在的。


  也因此,她被人稱為憤世嫉俗者,不和的傳播者等等,總之幹的事兒和總是本職完全無關。


  但是她是離婚之神,從這方麵講,她的表象出現在這些案件中好像並不奇怪?

  可是她隻出現在了妻方,這就令人費解了。


  有令人費解的,就有令人覺得理所當然的——狼,這是魔鬼雪中,暴怒君主薩麥爾的象征,出現在丈夫身邊一點都不奇怪:被綠了誰不會暴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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