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2003
開學前的一周終於過去了。
大一的新生們真正迎來了他們在這座大學裏的第一天。
林鵬的筆記本裏存著這個學期的課表,是從學校教務部的選課係統上DOWN下來的。星期一有三節課,上午一二節是法學概論,三四節是憲法,晚上十一、十二節是中國哲學史。
於雷第一眼看見這門課的時候就下定決心要上。到底是一種什麽心情促使他選這門課的呢?
因為可以逃課
法學概論是個蘇力教授講的,
我初識蘇力,是在很多年前,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那時我老覺得自己身上有股不知道從哪兒招惹上的土匪氣,對於他這樣的學問家和文人,隻能仰視。
長大了之後,做了他的學生,有機會當麵領略了一番他的語言和風儀。說到風儀,他其實是沒有的,連端正都談不上,更不要說什麽“擲果盈車”的胡話了。即便是有姑娘衝他扔水果,我想也就是些菠蘿、紅毛丹、椰子之類殺傷力極強的東西,絕不會是愛慕之意的表現。但是對他,我依然隻能仰視,雖然從物理上說早已高出不少。
憲法課是一個姓羅的女教授講的。教授一上來就把自己的一部新著《憲法論》指定為教科書,並且告訴大家了一個好消息——他已經從出版社要了120本過來,價錢比市場價便宜五塊錢。
剛進教室林鵬找了一個靠後門的位子坐下來。他的計劃是等老師點完名,他悄悄地從後門溜走……
這個計劃在他剛坐定就取消了,因為他看到稱戈。
稱戈在最後一排的第二個座位上坐下,盡管前麵幾排還有很多空座,但他仍然安於這個地方。他把書包放在左邊的座位上,從裏麵拿出自己的筆記本和紙。
林鵬起身,朝稱戈走過去。
小說總是來源於生活卻又高於生活。為了《未名湖》故事更好看,逆旅加進一些戲劇性的元素:例如由陳可喜歡哲學,在圖書館裏,於雷看到陳可讀《中國哲學簡史》,這給林鵬深刻的啟發,他選修中國哲學課程,結果命運般一樣,在哲學選修課教室裏於雷果然見到了陳可。
大一的新生們真正迎來了他們在這座大學裏的第一天。
於雷的筆記本裏存著這個學期的課表,是從學校教務部的選課係統上DOWN下來的。星期一有三節課,上午一二節是法學概論,三四節是憲法,晚上十一、十二節是中國哲學史。於雷第一眼看見這門課的時候就下定決心,哪怕硬著頭皮也要上。到底是一種什麽心情促使他選這門課的呢?於雷也說不太清楚,但肯定跟藍色牛仔褲和馮友蘭有關。
而命運的一課終於在周一晚間七點十分到來了。
於雷下午去洗了個澡,換了身他最喜歡的衣服,渾身香噴噴地、悠哉遊哉地晃到教室門口。
剛進教室於雷就覺得上帝拿著把大榔頭照著自己胸口就是一下。
藍牛仔褲,哦,現在已經更正為米白色休閑褲正挎著書包,站在教室最後一排的座位旁邊,呆呆地朝黑板看了一會,往右橫跨兩步坐了下來。他今天穿著一件白色的短袖襯衣(白得出奇,把人的眼睛都閃得發花),斜挎著一個比褲子顏色稍暗的帆布包,顯得英氣逼人。
當然了,這個人就是陳可。
陳可在最後一排的第二個座位上坐下,盡管前麵幾排還有很多空座,但他仍然安於這個地方。他把書包放在左邊的座位上,從裏麵拿出自己的筆記本和紙。
這時有人要往裏麵走,陳可站了起來。當來者擦著陳可的身體正麵經過時,陳可忽然認出了他——於雷(圖書館陌生男孩)。於雷穿著粉紅色的襯衫和米白色的休閑褲,腳上的大頭皮鞋比褲子略略偏紅一點,從下半身看過去兩個人幾乎沒有任何區別,甚至連鞋帶的係法都是一樣的。陳可聞到了於雷身上混雜著浴液、洗發水和年輕男生體味的淡淡的香,他覺得這個味道正符合自己關於於雷的想象。
陳可覺得自己心跳得厲害,他既有些興奮,又有些害怕。他很怕於雷象上次那樣什麽話都不說就走掉了,那樣就會使陳可更加確信自己是個不可能引起他注意的人。
好在,於雷終於開口說話了。
林鵬站起來,走到稱戈身旁,“嗨!”
稱戈抬起頭,一雙清澈的眸子,看到林鵬,他笑了,“真巧!”
林鵬靠在稱戈身旁坐下來問道:“你怎麽也選這門課?”
稱戈說他就是很單純地喜歡這些東西,一直很向往老莊哲學的意境,對西方哲學也有所涉獵
很多哲學自成體係,作為平凡的人類,可以選取其中的精華,為我所用。
尼采超越了叔本華世界一切無意義,卻肯定了藝術的價值。加繆的荒謬的哲學觀,存在主義都令他在思考人生問題的時候總給它一些指引。
林鵬一方麵暗自欽佩稱戈的深邃,一方麵暗自慚愧,他暗暗發誓,一定好好修這門課,這是林鵬第一次有這種見賢思齊的心理。
“你為何沒有選修西方哲學?”林鵬心裏慶幸稱戈沒有選修西方哲學。
“我下學期會選。”
“我們一起選吧!”
好啊!”
這時林鵬看到稱戈書桌上放著一本《憲法論》,“你拿到教材了,在那個羅女士那裏買的,還是.……”
想起一個細節。大一第一學期我們就開有專業英語課,教他們的老師是一個氣質獨特的漂亮女老師。可當時教材跟不上,據說要兩個周後才能拿到教材。
當天晚上我不知怎麽的跑到徐定的寢室閑逛,看到徐定在看書,走近一看,是專業英語。我很詫異,我問“徐定,怎麽拿到教材了?”
稱戈不假思索的回答道:“羅女士送給我的。”
林鵬信以為真,心裏想,稱戈這麽俊美,是男的是女的都會喜歡,羅女士送他本書也很有可能。
看著林鵬納悶的樣子,稱戈用書劈頭蓋臉的打了他一下,“你當真的,騙你的,這本書是我買她的。”
林鵬看著稱戈,他俊美的眼神裏閃爍著奸計得逞的快意。
自從那晚二人拿李白李商隱“開葷”,林鵬覺得稱戈溫和的外表下也藏著一顆幽默的赤子之心。“男人和男人的交往也需要緣分的,毫無疑問,我和稱戈具備了這個緣分。”林鵬暗自高興。
教授宣布下課,並提醒大家如果不想選這堂課則必須在第三周之前退掉。
退掉?打死我也要上的。於雷心想,雖然這一節課講了些什麽他一點都沒聽見。
林鵬換了個姿勢,斜趴在桌子上。
稱戈也以相同的姿勢趴下桌子上。“咱們就象紅樓夢裏寶玉和黛玉那樣‘歪著說說話’。”
“你也喜歡紅樓夢?” 林鵬覺得有些驚喜。
“你在開玩笑麽?遍覽古今,無出其右。”林鵬一本正經地說。
“沒錯!”說到紅樓夢林鵬有些興奮,他愛紅樓愛得成癮,任何一本書隻要他看上兩眼,就可以準確地說出這是哪一個版本的,“你最喜歡裏麵的誰?”
“賈寶玉。”
“還有誰?”
“賈寶玉。”
林鵬笑了,“你隻喜歡賈寶玉?不喜歡女的?”
“我覺得幾個女性我都很喜歡,不分伯仲。以前挺喜歡林黛玉,後來覺得她太心思慎密,這樣的靈魂伴侶,不適合生活的。”
“你很理性。”林鵬看著稱戈。
“這和我喜歡用哲學思維有關係,喜歡形而上。”
“你是說賈寶玉適合和林黛玉做情人,適合和薛寶釵做夫妻?”
“賈寶玉出走不能歸咎於薛寶釵,試想賈寶玉和林黛玉結合,最後也還是破裂,賈寶玉不是一個俗物,沒有那一個女人能真正降住他。”
陳可和林鵬對紅樓夢的看法是不一致的,有些是截然相反。
要是旁人也對寶玉黛玉說出些語帶不恭的話來,林鵬就真得不知道自己該擺出什麽樣的臉色了。
但眼前的是稱戈,他竟一時找不到合適的話語反駁他。他太愛這個人物,愛得不需要任何條件和基礎。
逆旅在《未名湖》裏描繪當時的情景:
於雷在陳可臉上看到了一種小孩子講故事般的眉飛色舞的可愛神情。他覺得“眉飛色舞”這個詞就是為陳可而創造的——當他講到生動的地方,從嘴角、眼神到眉毛都煥發出一種極其強烈的喜悅和對他人的致命吸引力。
於雷居然聽得入了迷,就象小時侯聽媽媽講故事一樣。陳可的語調中有一種特別稚氣的成分,和他正在講述的深刻主題形成令人驚豔的反差--就好象媽媽講到妖魔鬼怪的時候,盡管把小寶貝嚇得直哆嗦,可這個熟悉的聲音本身就有一種克服恐懼的溫柔力量。
愉快的時光總是過得飛快,於雷和陳可就象是一見如故的老朋友,連下課休息都沒顧得上,一刻不停地唧咕到必須分別的時候。
教授宣布下課,並提醒大家如果不想選這堂課則必須在第三周之前退掉。
退掉?打死我也要上的。於雷心想,雖然這一節課講了些什麽他一點都沒聽見。
臨走的時候於雷問陳可要了宿舍電話。他的心裏第一次有了一個初戀男孩子般的悸動、不安和甜蜜。
回去的時候,於雷和陳可肩並肩地走在秋初夏末涼爽的風裏,溫暖的路燈照亮了男孩子洋溢著青春笑容的臉。
他們在301門前分手道別。於雷掏出鑰匙打開了門,臉上還掛著抑製不住的笑容。
“喲,於爺回來了。”李明高興地叫道。
“晚上聽課的滋味怎麽樣?”林聞正拿著杯水看李明玩遊戲。
“Awesome!”於雷愉快地答道,然後又補充了一句,“Amazing!”
“別扯那人家聽不懂的鳥語。”李明對於雷的滿嘴洋話很是不以為然。
“人家鳥怎麽惹著小明哥了?”於雷把一條胳膊搭在李明肩上。
李明暗地裏伸手往於雷那話兒捅了一下,笑著說:“就是惹著我了。”
於雷在他頭上狠狠地鑿了一下,“賤人。”
那晚以後,林鵬稱戈關係更深了。他去三樓不再去陳晨的宿舍,而是直接去找稱戈。稱戈喜歡買書,盡管才開學,已經買了好幾本書了。他選書的品味是極好的,南懷瑾,王小波,龐貝……
稱戈喜歡讀的書,他一定認真地讀,每次還書給稱戈,他總要和稱戈聊上一會書裏的人物,對書的體會。於是,林鵬也漸漸知道了一些國學,懂得了存在主義.……也能慢慢和稱戈聊叔本華和尼采,還常常一鳴驚人。
有時稱戈也來林鵬這裏,翻翻林鵬一抽屜的磁帶,拿一兩盤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