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憶了

  咽下酒液后,霍不凡沒有立刻發表評價,而是拿起瓶子微微傾斜觀察了一下,這才道:「色澤和口感都很均衡,不過這也說明了沒有什麼特點。水狀體與酒體結合部沒有藍、紅、琥珀這些判斷年份的顏色,而是泛起了淡淡的橘紅色,說明已經酒質受損。所以,這款酒應該是密封或者存放環境不對,導致酒質下降,建議儘快喝完,不要再存放了。」


  聽到他說的話,潘思米立刻拿起酒瓶,嘗試著傾斜觀察。


  霍不凡在一旁指點道:「要傾斜四十五度,看到酒液與杯壁結合部的那層水狀體了嗎?它越寬則表明酒精度越高,而水狀體與酒體結合部能出現不同的顏色,顯示出酒的酒齡。藍色和淡紫色為三到五年酒齡。紅磚色為五到六年。琥珀色為八到十年。」


  有了霍不凡的提醒,潘思米果然看到了那淡淡的橘紅色,按照霍不凡的說法,這代表酒質受損。


  她握著酒瓶的手微微發緊,一肚子的怒氣。


  這瓶酒,是她回國前特意找了一家上等酒庄買的,根據賣家所說,品質極高。如果運回國內售賣,起碼三四萬起步。


  現在看來,什麼狗屁品質極高!

  酒質受損,說明瓶體密封的不夠好,不管酒液好不好,一旦密封出了問題,什麼都白搭。


  「那個混蛋!」潘思米嘀咕道。


  她沒有懷疑霍不凡是不是在吹牛,因為這些知識都太專業了,普通人根本接觸不到。就算你想吹,也根本想不出怎麼吹。


  霍不凡沒聽清她的什麼,問:「你說什麼?」


  「沒什麼。」潘思米把酒瓶放下,道:「既然不能存放,那就快點喝完吧,省的酒質越來越差。來,慶你的專業!」


  「我倒算不上專業,之前認識一位品酒師,看一眼,聞一聞,就知道這酒是哪家酒庄產的。和他比,我只是死記硬背的書獃子罷了。」霍不凡謙虛的說道。


  「如果每個男人都是像你一樣的書獃子,那我覺得,全世界最受歡迎的可能就是你這種男人了。」潘思米和他碰了碰杯子,嘆氣道:「可惜我的好閨蜜已經嫁給你了,不然的話,真想和她爭一爭呢。」


  這種容易引起歧義的話題,霍不凡通常都不會搭茬,舉杯示意后,喝了一口酒。


  「對了,你之前是在哪上的大學?」潘思米隨口問道。


  想要讓一個人犯錯,有兩種方法。


  要麼把他捧的很高,讓他得意忘形,自以為是。


  要麼和他關係拉的很近,引誘他做一些和陌生人不敢做的事情。


  潘思米選擇的是第二種方式,因為她和寧雪晴是大學同學,這些話題聊起來更接地氣,也更容易讓人放鬆警惕。


  然而,她這個問題問出去后,霍不凡卻是一愣。


  因為當他想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卻感覺腦袋發脹,最讓人無法理解的是,無論他怎麼回想,都記不起自己在哪上的大學。


  不,不光是上大學,如果再繼續往前回想,仍然是一片空白。而且想的越多,腦袋就越覺得難受。


  這讓霍不凡有些迷茫,為什麼想不起來了?


  直到這一刻,他才發現自己從重生開始,竟然從來沒有思考過之前的事情。


  好像所有的注意力和心思,都放在了寧雪晴身上。


  唯一能記清楚的,就是和寧雪晴在醫院認識,然後相戀,最後結婚。


  再之前呢?


  別說在哪上大學了,就連家裡人是誰,他都不知道。


  自己是孤兒出身這個訊息,還是聽寧雪晴說的,究竟是不是個孤兒,或者說父母怎麼去世的,同樣記不得。


  至於親戚朋友,那就更是連個影子都看不著。


  即便自己是個書獃子,即便自己是個孤兒,可是也不該把以前的事情忘的一乾二淨吧。


  潘思米看出他的異樣神情,便問:「你怎麼了?問你在哪上大學而已,幹嘛一副吃了蒼蠅的樣子。」


  霍不凡抬頭看她,過了幾秒鐘,然後問:「如果我說自己記不得了,你信嗎?」


  「你不想說就算了,幹嘛用這麼蹩腳的理由啊,你覺得我信不信?」潘思米沒好氣的道。


  「我自己也不信。」霍不凡端起酒杯,再次喝了一口。


  他忽然意識到,自己對李書恆好像並不是特別的了解。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喪失記憶,他重生后能記得和寧雪晴相識相戀的過程,怎麼會記不得再往前的事情呢?

  倘若是個普通人,也許會認為這是重生的後遺症。


  就像一個人出了車禍,患上選擇性遺忘症一樣。


  但霍不凡不是普通人,他來自於一個頂尖財閥家族,更是這個家族站在最高峰的人!


  如此人物,從來不會小看任何事情。


  努力回憶著自己記憶的起點,霍不凡只記得,他第一次見到寧雪晴的時候,還躺在病床上。


  那時候,寧雪晴正拿著棉簽幫他濕潤嘴唇,猶記得當初第一印象,便是遇到了真正的天使。


  那麼的美麗,那麼的溫柔。


  為什麼躺在病床上?得了什麼病?


  這些都沒有答案,更想不起來。


  最重要的是,為什麼是寧雪晴幫他濕潤嘴唇?這說明兩人在更早之前就認識了,可怎麼認識的,卻一無所知。


  霍不凡再次抿了第三口酒,這件事的背後,似乎有些不尋常。也許,自己應該回去問問寧雪晴,當初發生了什麼。


  「喂,說好一起喝酒聊天的,你自己在這喝個沒完是怎麼回事啊!」潘思米說著,拿起酒瓶又給霍不凡倒了將近滿杯,道:「既然這麼喜歡喝,那多喝點,我陪你,幹了!」


  說罷,她仰起腦袋,一飲而盡。


  無論任何一種酒,用這種驢飲喝法,就喝牛嚼牡丹一樣,品嘗不出其中的滋味。


  放在平時,霍不凡可不會管你喝沒喝完,他該怎麼喝還是怎麼喝。


  但是今天,霍不凡沒有這樣做。


  他現在的思緒有些亂,心情也比較複雜,莫名其妙突然發現自己其實處於失憶狀態,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件大事。而且直覺告訴他,失憶和重生並沒有多大關係,否則的話,不會只記得病床上醒來的第一眼了。


  這件事,未免太過巧合。


  因此,當潘思米一飲而盡后,霍不凡也端起杯子,咕嘟咕嘟喝了下去。


  他不在乎酒有多少,論酒量,能和他比拼的人不多。


  霍家的人有酒量,也有酒膽,按照老祖宗的說法,你可以把我喝死,但是想讓我認輸,那不可能!

  霍家的人,永不服輸!

  當然了,在這種時候去談所謂的酒量和酒膽,純粹是扯犢子。


  霍不凡現在喝的是迷茫,不是為了和誰拼酒。


  而潘思米,也樂得看他這樣猛喝,一杯喝完,立刻又倒了一杯。


  她看出霍不凡在過去的事情上,似有什麼不妥,便沒有再聊這些可能會亂人心情的事情,轉而說起一些比較容易撩人心扉的話題,比如說夢想。


  「其實以前沒想過做心理醫生,我最想做的是去森林裡,開一家酒吧。客人們來到這裡,可以喝啤酒,隨手就能摘樹葉和青草去喂周圍的小動物。每天睡著的時候,旁邊就有狐狸啊,小松鼠啊,梅花鹿什麼的。醒來的時候,會有鳥兒在窗檯唱歌,會有大熊趴在台階上等我喂它蜂蜜,還有獅子在周圍散步,沒事沖我吼兩嗓子。」


  潘思米說著,喝著,眼神逐漸迷離。看的出,她並沒有說謊,這些可能是她曾經內心深處最純真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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