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與借到
霍不凡也很想問,李書恆什麼時候欠了這麼多錢。
記憶中是沒有這筆錢的,可現在對方拿出了借條,筆跡一看就是李書恆的,根本無從抵賴。
滿口黃牙的男人見霍不凡不說話,不禁得意道:「現在沒話說了?既然沒話說,就趕緊還錢!」
寧雪晴滿臉緊張的拉著霍不凡的衣服,她很想說點什麼,做點什麼,卻不知道該怎麼做。
心裡久違的不安感襲來,她突然想起丈夫剛剛發生改變的時候,自己一直認為他是想趁機把房子賣了。
只不過後來霍不凡始終沒有這方面的意思,這種想法也就逐漸淡了。
現在,寧雪晴再次想到了這種可能。
十萬塊錢的借條,是有可能讓丈夫賣掉房子還債的,難道說,之前的改變終究是場騙局?
不,不可能!
丈夫的改變,是親眼所見,他的個人能力已經得到很多人的認可。就連昌盛房地產大老總,都非常讚賞他。
一個這麼有能力的人,需要為了區區十萬塊錢欺騙妻子,賣房還債嗎?
也許以前的李書恆有可能這樣做,但現在的他,絕無可能!
寧雪晴眼中的神采逐漸堅定,她鼓足了勇氣,對那幾個男人道:「我丈夫不可能欠你們這麼多錢!」
李書恆有一段時間打牌成癮,卻還是可以控制自身慾望的,從來不借錢去賭。關於這一點,寧雪晴是知道的。
一個人再爛,終究還是有底線。
另一個剃著半寸,五大三粗的男人走上前去,捏著拳頭,道:「怎麼著,你這意思是想賴賬?不看你是個女人,老子一巴掌就讓你知道什麼叫東方紅!」
他的身材還是很有壓迫力的,寧雪晴下意識往霍不凡背後縮了縮。
而霍不凡則盯著那人,道:「打人一巴掌,哪怕只是牙齒脫落都算輕傷,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導致單耳聽力下降九十分貝,或者肢體骨折影響勞作能力,就是重傷害,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壯漢聽的一怔,隨後滿臉惱怒的道:「你他嗎嚇唬我?」
「我只是告訴你這一巴掌下去的後果。」霍不凡面色平靜,看著黃牙手裡的借條,道:「還有,這張借條,你們確定是我欠的?根據《刑法》規定,犯詐騙罪者,超過五萬塊就算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我希望你們能考慮清楚,不要盲目的斷送個人前途。」
他這番話,讓那三人異口同聲道:「誰詐騙了!借條擺在這呢,你還想抵賴?」
「借條,是不是代表了我欠你們十萬塊,這點你們自己應該很清楚。」霍不凡沉聲道。
他已經想起這張借條的事情了,事實上,是李書恆有一次打牌,玩的很大,而且運氣非常的好,一次贏了十幾萬。
這三人,就是當時的牌友。
因為輸的太慘,他們想翻本,就找李書恆借了十萬塊。
李書恆給他們打了借條,但行文很不規範,而且是由對方寫的:「今借李書恆十萬元整。」
短短九個字,以當時的情況來看,好似沒什麼不妥,但在實際的法律應用中,卻有很大的問題。
因為借李書恆十萬元,很難說清楚是借了李書恆十萬,還是借給李書恆十萬。
借了和借給,完全是兩種意思,一個欠錢,一個借錢。
最重要的是,筆記是對方的,也就是說,對方屬於主體。從實際案例中來看,要麼法院以借款原因不清晰,沒有相關證據支持為由駁回起訴,要麼直接判定是李書恆欠了人家十萬元。
前者的可能性大一些,但後者也不是完全沒可能。
這三人那天借了十萬后,運氣逆轉,李書恆不僅把贏來的錢全輸回去,還倒貼了好幾千,因此氣的喝悶酒,這才騎電瓶車撞上了電線杆。
現在,三人卻拿著李書恆還給他們的借條,反過頭來要錢,簡直就是膽大包天。
黃牙心裡發虛,可想想支撐他們來的底氣,腰桿又挺直了,道:「怎麼就不清楚,我們有人證,有物證,你別想抵賴!」
這三人,正是姬昌明找來的。
姬昌明讓人調查過霍不凡的嫡系,知道是個前幾年很窩囊的傢伙,就因為他老婆和姬香凝是大學同學,才先做了司機,然後又做總經理助理的。
這樣的履歷,讓姬昌明下意識認為,他完全沒有任何個人能力,全靠裙帶關係上位。
既然是個窩囊廢,整起來自然毫無心理負擔。
那三個牌友被問起李書恆的事情后,無意中拿出了借條,剛好姬昌明手底下有個人懂點法律知識,一眼看出借條的問題所在。
隨後,幾人在姬昌明的慫恿和金錢獎勵下,拿著借條來找后賬。
姬昌明的手下說的很清楚,這是借條,哪怕拿去法院,也只能說明是李書恆欠了他們的錢,放心大膽的要!
別人的話,幾個賭鬼未必會信,但姬家的人這樣說了,哪怕為了討好大人物,他們也甘願做馬前蹄。
「就是,人證物證俱全,哪怕去了法院我們也不怕。你最好老老實實還錢,不然的話……」
「不然你能怎麼樣?打我?後果我已經告訴你了,你不信可以試試。」霍不凡冷聲道。
那幾人被噎的難受,他們哪懂法律知識,卻也知道,李書恆是個書獃子。雖然平時沒怎麼聽他講過法律上的事情,但一個書獃子,知道點法律常識,好像也挺正常的?
所以,他們還真不敢動用什麼暴力手段。
這時候,霍不凡又道:「還有,這張借條就算真是代表我欠了錢,你們去法院也告不贏。」
「怎麼可能,人家跟我們說了,這借條……」
那個五大三粗的壯漢剛說一半,就被黃牙拽了下。
幾人交換的眼神,心虛的樣子,霍不凡都看在眼裡。
他心中冷笑,道:「我不管別人怎麼說,但就我所知,法院支持的借條訴訟,起碼要有欠債原因,加上借到兩個字。單純一個借字,可以理解為我有這個意向,但並沒有真正借到錢,並不支持你索要欠款。知道你們文化水平低,可能不太理解這種扣字的意義,但只要找個稍微懂點商業訴訟的人一問就知道了。不過你們先想好,訴訟失敗,需要承擔訴訟費。訴訟費也不高,你們索要十萬元,那麼需要繳納索要金額的百分之二點五作為受理費,百分之一點五作為申請費,另外如果我不承認上面的字是我寫的,你們還得交幾千塊錢的司法鑒定費用。加起來也不多,七八千左右吧。」
他說的言之鑿鑿,表情也很嚴肅,讓那三人聽的有點傻眼。
借和借到還有區別?
平時寫個借條,誰會注意這些,他們這些打牌的經常寫,可誰也沒真正想過是否符合法律規範。
如果霍不凡說的是真的,那麼他們就算去了法院,也白搭。
而且,還得白交七八千?
傻子才幹呢!
反正李書恆本來也沒欠他們錢,要不著就要不著唄,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幾人這樣一想,心裡也輕鬆了起來,然而不等他們喘口氣,霍不凡忽然沉聲開口:「不過無論你們是否提起訴訟,我都會去法院控告你們詐騙罪。如果沒記錯的話,那天打牌的並不止我們幾個。只要我找到人證,就可以給你們定罪。哪怕定不了罪也沒關係,公安機關會因此對你們提起第二場訴訟,那就是賭博罪。你們幾個都沒有工作吧?前段時間贏的錢花完了沒有?不管花沒花完,都會有人要你們說清楚這些錢的來源。說不清楚,賭博罪成立,違法所得充公,先拘留,再罰款。不管怎麼樣,你們都不會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