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部落衝突 第52章 七夜-露娜的劍
我拿著劍,站在決鬥場上,再沒有前幾天初次殺人的茫然,隻是那血腥味還是讓我覺得一陣惡心。
這是倒數第三輪,還有三輪,這次血腥的盛宴就可以結束,我也可以解脫了,結局無外乎兩種,殺死同為黑血的對手成為部落的新任大首領,或者,被別人殺死,用我的死亡來見證新任大首領的誕生。隨著眼前的鐵門打開,我這輪廝殺的對手出現在麵前,我認出來這個來自光湖部落的同齡人,之前的集訓中我見過他,他笑起來很好看,澄澈的眼睛,總會讓我想到陽光下美麗的湖水。
之前的集訓中,他說他有個弟弟,可惜,啊不對,有什麽可惜的,應該說幸運的是,他弟弟不是黑血。部落人視黑血為榮耀,認為黑血是女神的恩賜,可我寧願自己不是黑血,我……本小姐才不稀罕這什麽狗屁女神的恩賜!如果真有女神存在,那一定是個又醜又壞,心腸狠毒的女神!不然,她為什麽非要我們用自相殘殺的方式,用同類的鮮血去取悅她呢?
我去過聖地,那是一個純鋼鐵打造的屋子,我也看過聖地牆上的壁畫,從天而降的女神,將自己的血賜給部落的先祖們,讓他們安然度過榮耀之火的洗禮,可是我任然忍不住不止一次地在腦海中勾勒出那個壁畫中的場麵,隻不過,壁畫中女神朦朦朧朧的臉被我自動代入一個滿臉皺紋,桀桀邪笑的老巫婆.……
對手很強,之前的集訓中就能看得出來,他和我每次比試都不相上下,而之前每次比試的第一名,是他上一輪的對手……是的,本小姐承認,我這次,真的,可能活不下來了。可那又能怎麽樣呢?這該死的黑血!見鬼的女神!
反正死都死了,先介紹一下我自己吧。
我叫露娜,暴風部落首領的女兒。
是的,如你所見,我是個黑血。部落傳說,榮耀之火滅世,天降女神,天生黑血,拯救部落們的先祖,現在所有的十二個大部落中,所有出生的黑血的孩子都得到了女神的祝福,他們將會被集中起來,送至十二部落的中心,白塔城,接受現任部落大首領和祭司團隊的教導,而現任大首領死後,新的十二部落的大首領也將會從他們之中選出,在祭司協助下完成火種轉移儀式後,宣誓就任。
換句話說,每次新的大首領的選拔,隻會有一個候選人活下來……
一個月前,出身冰之國的前任大首領,率領十二部落聯軍去攻打山地人,想救出被抓的同胞,結果死於山地人的武器“天火”之下,十二大部落又到了重新選舉大首領的時候了……所幸的是,戰前感覺不妙的大首領,在祭祀的協助下,把火種從體內取出,總算這次火種得已保存下來,可我覺得這一點都不好,這意味著,我和這群相處了四五年的小夥伴們,將要互相殘殺,隻剩下最後一個踏著昔日夥伴的遺體活下來.……
況且,我的弟弟也在這兒,這一度讓我心煩意亂。
我和弟弟同時被發現具有黑血,都被祭司帶回了白塔城,我想,作為首領的阿爸肯定沒那麽開心,除了我和弟弟之外,阿爸並沒別的孩子,這也意味著,暴風部落首領的繼承人,差不多應該就是那個我很討厭的斯沃了。斯沃是除我之外,暴風部落年輕一代最強的戰士,而且,他……他居然喜歡我!哼哼,打不過我就想用美男計嗎?本小姐才不會上當呢!本小姐注定會成為暴風部落第一位女首領!就像冰之國的萊亞女王,就像一直都是女首領的火狐部落.……扯遠了,隨著我和弟弟被帶出部落,暴風部落首領的位置注定與我無緣了。還有,送別就送別,斯沃你這個大塊頭哭成那樣算什麽事啊,說了多少遍,本小姐不喜歡你!我喜歡的男人,他必須始終從容含蓄,就像.……就像那種陽光大哥哥一樣的,他笑起來必須很好看……如果,如果,我是說如果,他再有一雙湖水般溫柔的眼神就好了……
嘈雜的聲音打斷了我的思緒,周圍的觀眾們的歡呼聲響徹雲霄,主座上的祭司們一臉嚴肅地見證著最後的結果。
歡呼,啊呸,歡呼你個.……算了,口吐芬芳不好,尤其是在一直以來的陽光大哥哥麵前。
“對不起,我……我也有個弟弟,我.……我必須活下去”,眼前的他,麵色有些複雜,言罷,擎刀衝來。
記憶裏似乎有什麽東西逐漸模糊,也許,是那陽光般的笑容,也許,是那湖水般的眼神,也許是那夢想滿天星辰的日子。
心裏空落落的,似乎有什麽東西在失去,也好,這樣感覺輕鬆多了,沒什麽羈絆。
“乒!”
“乒!”
“乒!”
格擋,格擋,再格擋,眼前的對手上來就是一輪搶攻,四五年一起訓練,一起相處下來,他太了解我了,正如我也很了解他一樣。
他的力氣在同齡人中很大,而我身手靈活,敏捷程度更勝一籌。
這時候得感謝該死的黑血,黑血讓我們的速度,耐力,反應力都是戰士中的佼佼者。
手上傳來的巨力震得我手腕發麻,看樣子,他是下定了決心。
隨著一步步後退,我可以用於輾轉騰挪的空間越來越少,漸漸地,我被逼入了決鬥場的四角.……
四周看台上的歡呼聲也在同時達到了高潮。
我清楚的知道,他想在利用力量上的優勢,限製我敏捷速度的發揮。就像之前四五年裏,無數次比試的時候那樣,隻要我被帶入了他的節奏裏,最終的勝利者一定是他,雖然,今天這次,失敗的代價就是死亡。而之前比試,我取勝的時候,都是一開始就跳出他的攻擊範圍,遊走纏鬥,尋找他的破綻,將他擊倒。
祭司們戰
前就說了,大首領除了勇氣之外,還必須具備決心,不能有絲毫的軟弱,因此,哪怕對手認輸,也必須奪走對手生命,向看台上的人們證明自己的決心與強勢。
終於,腳後根傳來的觸感讓我知道我來到了牆角,我已無退路。
曾經有著陽光般笑容的臉,被牆角的陰影擋住,再也看不清楚表情,高舉的戰刀反射著陽光,露出淩冽的寒意。
一切,似乎結束了.……
電光火石間,從刀身的刃麵上,我看見了自己唇角勾出了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我陡然快了三成的速度,讓我的對手眼中閃過一絲慌亂。
最後一次架劍格擋,雙腿猛地蹬擊牆麵,我整個人從他頭頂躍過,劍尖對著對手肩窩的位置刺下,隻是在最後時刻被他避開,長劍在他臉上割開一條深深的傷痕,黑色的血液從傷口湧出……
不過無所謂,我已經跳出來他的攻擊範圍,就像之前無數次對練的時候那樣,接下來的戰鬥就是我的節奏了……
我一直有個秘密,我曾經訓練時,阿爸做了兩個鐵環,綁在了我的腿上,所以,我的速度,其實比對手想象的更快,不過這都不重要了,我贏了,他死了。
我的眼睛似乎被一層血色蒙蔽,直到我的對手,曾經的有著陽光般笑容的大哥哥倒下……
我有一瞬間的不知所措,最終接過他臨死前遞來的一個海螺飾品,幫他輕輕合上湖水般的雙眼。
第二天,當我的弟弟放下刀主動撞上我的劍,當長劍從我親生弟弟胸膛的胸膛拔出時,我徹底崩潰了。
最後一輪的對手是個來自火狐部落的小姑娘,她叫雷克薩,剛被送來白塔城不到三年,是我手把手教她的,她很有天分,可那又如何,她毫無勝算。
可,那又如何呢?我累了,我不想打了,我從來沒想過做大首領。
所以,最終決戰的前一晚,我果斷地翻牆逃跑了,我大概也是部落中,有史以來第一個逃跑的黑血選民了.……
可,那又如何呢?光湖部落的大哥哥死了,我親弟弟死了,還有那些一起訓練的小夥伴們,都死了!死了!再也活不過來了!
我也不知道逃了多久,後來,我慢慢地聽說,雷克薩當選大首領,她地第一道命令就是,宣布我被永久放逐,永久禁止回白塔城。
不虧是我教出來的,雷克薩懂我。
我沒看錯人,謝謝你,雷克薩.……
流浪的時候,我慢慢得到消息,阿爸過世了,斯沃成了新的首領,暴風部落裏,再無我眷戀的人了。
我就這麽自我放逐,不停的流浪,終於,我想去光湖部落,想把這個海螺哨還給光湖部落大哥哥的家人。
隻是,走到光湖部落邊緣的時候,眼前村莊裏的火光引起了我的注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