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夢裏住著未亡人9
而我,從十八歲高中畢業後就定型了,既不豎著長,也不橫著長,由此,從大學第一天開始,我就被同學以及學長贈送了一個十分貼切的稱呼,“矮冬瓜。”
為了向我身邊的各種人證明,其實我並不矮,從上大學開始,我就將短發續長。
在頭頂上挽成一個丸子,頂在腦袋上,這樣看上去,也許會讓我高一點。
而在四年前,我就是頂著丸子和莫北川相遇的。
陽光正好,微風不躁,時間地點,人和景物都剛剛好,一切都剛剛好。
那天,莫北川穿著軍裝,俊朗柔和,他在學校食堂三樓用餐。
率先發現這麽一枚帥哥的,不是我。
是和我同一宿舍的樂樂,樂樂喜歡帥哥,但是僅限於看,用她的話說,‘帥哥這種生物,永遠隻可遠觀,不可近碰,否則會打破少女心中美好的幻想。’
能得出這麽一經典結論,要從樂樂的第一個男朋友說起,樂樂喜歡帥哥,自然也就會找一個帥哥做男朋友、
樂樂的第一個男票,是她高中時代的男神,她對男神一見鍾情,之後便生生經曆了九九八十一難。
終於把男神追到手了。
樂樂說她追男神的過程十分辛苦,吃了很多苦頭。
我點頭迎合,覺得她說的不錯,道,“也是,應該是吃了很多骨頭。”
為了強調,是苦頭,不是骨頭,她差點和我吵架。
知道樂樂追男神過程中吃了很多骨頭這事,是一次意外,大學第一個學期放假。
樂樂邀請我去了她們家做客,關於樂樂追男神的故事,樂樂媽媽全數都和我說了。
聽說樂樂追男神的終極方法是吃,為了取悅男神,她幾乎每天都要求媽媽給她煮骨頭湯。
理由很簡單,因為骨頭湯補身體,而樂樂的男神身體很瘦,為了給男神補身體。
所以樂樂追男神的第一步,便是給男神帶骨頭湯,原本帶骨頭湯隻是一個戰略。
後來時間久了,樂樂覺得追人很累,就索性放棄了,於是她母親煮的骨頭湯,連同骨頭和湯都一一進了她肚自裏。
很多年輕人都是這樣,某個瞬間發現自己喜歡上一個人,然後瘋狂的去追逐。
熱潮一過,一切又恢複了原來的樣子。
我很慶幸遇上莫北川的時候,我已經不在年輕,也感謝生活過早的教會了我珍惜。
所以,愛上莫北川這件事,我持續了很久。
有些人,相見就是孽緣。
瞧見帥哥,原本是十分美好的事,可我當時因為太過於沉迷於美色,完全不顧腳下不知道是那個天殺的打翻飯盒沒有處理幹淨。
留下滿地油嘖,一腳下去,成就了我和莫北川的相見。
場麵可謂狼狽不堪。
“沒事吧?”我匍匐在地上,頭頂傳來聲音。
聲音低沉暗啞,略微帶著幾分疲憊。
我抬眸,入目的是男人帶著薄繭的手,他的手很好看,古銅色,手指修長有力。
順著看上去,是男人俊朗清雋的五官,有幾分疲憊,目光中帶著幾分詢問。
我身子一僵,他剛才是問我?而且,他這是,打算.……拉我?
還沒驚訝中回神,他再次開口,聲音清冽。“你沒事吧?”
我仰頭看著他,一個勁兒的搖頭,“沒事!”真的沒事,比起摔下去,此時這種相遇,那點疼,真的算不得什麽啊!
見我能說話,他伸手將我拉了起來。
第一次被男人拉手,他的手掌很結實,被他握著,格外有安全感。
我還來不及說謝謝,他就突然轉身拿起他用過的碗筷走了,路過食堂門口的碗筷回收處。
他順手將碗筷放了上去,隨後便直接就走了。
我還在原地對他行注目禮,然後,然後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