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306.邂逅?初
我叫竇延璽,今年十八歲,一個遲早要成大事的人。
人們經常說,如果你想成就一件事情,那麽你便把這件事深深藏在心裏,不要說出來,然後不斷為之努力。
但我並不覺得一定就得這樣,這世上哪有一定正確的事兒呢?
我是出生在大城市夜都的本地人,權利、名聲、金錢、美女,這都是我想要的,我渴望這一切,所以我不僅心裏想,還會說出來……就像那小誰說的那樣:不氣盛,那還叫年輕人嗎?
不過其實我也清楚,說這些話必須得找好對象,俗話說得好,話不投機半句多,高一就輟學的我已經在社會上闖蕩幾年了,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道理我還是知道的。
如果能遇到像我一樣充滿誌氣的年輕人,那自然是可以傾訴一腔孤勇,就像故事裏說的那樣,煮酒論英雄,豈不快哉?
但是反過來,遇到那些被社會磨平棱角的人,說這些話是得不到共鳴的,嗬,這都是些庸人……我遲早會比他們混的更好。
對了,你有沒有發現我的口語有些文鄒鄒的古人範兒?哈哈,我最近看了一本《狅龍日記》,古代背景,我覺得此書的主角和我很像,我也覺得,我應該也能做的像他一樣好。
當然了,每個人都有煩惱的事情,我也一樣,這都怪我的父母。
我們原本住在夜都的中心區,小時候家裏應該也算比較有錢的,至少我當時從來不缺零花錢和玩具,現在想想,如果就這麽下去,應該還稱得上是個富二代。
隻可惜,在我上初三的那年,我那個混賬老爸染上了賭博這個惡習,自從碰了賭博,他漸漸開始變得無心於生意,甚至於慢慢開始酗酒,我不知道那段時間他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麽,但就像我聽他的朋友與親戚說的那樣,他讓我感覺越來越陌生,也開始說一些“一聽便不對勁”的話,當然事後證明都是謊言。
短短一年過後,我家的房子便強行被收走了,我們居住在一個二室的小房子裏,當時的我非常難受,雖然我現在已經快要淡忘那段記憶了,但當時的我顯然很無措,因為有好一段時間我都沒有見到那個男人的身影。
後來我爸媽離了婚,很快我媽便消失在了這座城市,再也不見蹤影,雖然我無法理解她為什麽再也沒有嚐試見我,隻是偶爾打個電話,但或許離開這裏對她來說才是更好的選擇。至於我爸,在上高中之後我便住在爺爺家,也很少再見到他了,可能他換了個房子,依舊每天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吧。
這事兒,你說我不怪他們,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不過……講真的,也談不上恨,其實很早之前我就開始厭煩被他們所管束,自從這些發生之後,雖然我變得拮據了很多,但我也沒人可以管束了,很快我就輟了學,過著自由自在的生活,反正……爺爺還是會在衣食住行上提供幫助,我也偶爾在空閑的時候在他的遊船上幫忙。
說到這裏,那就不得不一提我的另一個煩惱了,很簡單,那就是——沒錢。
雖然我很堅信,我遲早有一天會成功的,但我不得不承認,現在的人,大多都是沒有眼光的,為此,我還找到了一個和我非常貼切的詞語——“懷才不遇”。那些公司,不是看重學曆便是需要工作經驗,殊不知這些東西都隻是表象,是最沒用的東西,而我這種優秀的人才,他們卻是視而不見。
他們都是與我父母一般的俗人、庸人,他們看不起我,我還看不起他們呢!
所以,找工作的事情我決定再等待一下機會,暫時還是吃住在爺爺家。
說到爺爺,他年紀其實已經不小了,身上的小毛小病也是不少,我常常跟他說,身體不舒服就去醫院看看,平時也不要在自己吃喝的地方節儉,他隻是笑笑,並沒有在這方麵多做討論,我還跟他說,之後一段時間我可以幫他做遊船的生意,我跟遊客很聊的來,但他也隻是笑笑,讓我隻跟遊客們聊聊天就好,撐船的事兒隻要交給他就好。
我一開始不太明白,為什麽他這麽大年紀了還要做這些體力活,後來我想到了,這都是我父母的錯,也是所謂“規則”的錯。
說了這些煩惱,也該說說開心的事情了。
我發現我有一項天賦,那就是與人交流的能力,或許我天生便有一種親和力,從小我的朋友就很多,大家都願意和我在一起玩。
往細了說,這可能可以稱作是“察言觀色”,人們總是喜歡聽一些愛聽的話、正麵的話,比如說誇獎、比較,隻要你將他人捧在高處,在將自己或者某個人放在較低的地方,形成對比,這樣大多數人都是不會反感的,又比如說當某人喜歡或者厭惡一樣東西或人時,甭管客觀事實到底如何,反正你隻要與他她站在同一立場上,那麽你們就會自然而然生出一些親近感,最不濟,也多了許多共同話題。
靠著這項天賦,我收獲了很多朋友,也交過幾個女朋友,但她們大多都因為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與我分手了,或許是我沒錢吧,嗬嗬。
說到這個,我認識了一個很漂亮的女生,我從沒有和這樣的女生交過朋友,一開始我還有些緊張,但很快我就發現,與她交流與平時並沒有什麽不同,甚至於她比我想象的要更加熱情。
明人不說暗話,我確實有點喜歡上這個女生了,她與我以前的幾個女朋友都有些不同,該怎麽形容呢?應該說是……氣質吧?
她的氣質讓我很難形容,但卻是非常吸引我,我想,如果可以的話,她將會成為我下一任的女朋友,畢竟……我遲早是個要做大事的人,這麽一個漂亮姑娘配我不過分吧?
另外,讓我沒想到的是,在遊船結束後,她竟然主動邀請我去附近的咖啡店坐坐。
聖傑曼?是叫這個名字吧?
這裏的東西確實好吃,隻可惜太貴了吧。
但既然是為了泡妞,花一點錢也是值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