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從頭再來(2)
看來,我和做生意真的無緣!可是,我隻是想糊口,養活自己而已,難道這點要求也過分嗎?你妹的!不久,我又去批發市場進了一批貨。聽人說,在夜市上擺攤城管是不管的。我真的很想去夜市碰碰運氣。我帶著幾分僥幸在夜市擺開了地攤。夜市人氣很旺,不到兩小時,就賣了六十塊錢,利潤大概有二十五塊吧;要是一場夜市能夠賣二百塊錢貨,那麽利潤最少得有八十塊,一個月下來,應該是一筆不錯的收入。哈哈~~~正當我一邊賣貨,一邊美滋滋想好事的時候,來了幾個年輕仔,說是要繳納夜市綜合管理服務費。我一下怔住了。但想了想,覺得繳點管理費也是應該。畢竟,這是人家地盤,當然要“管理管理”嘛。“要交多少?”我掏出一遝零鈔。“你是第一天擺地攤,是吧?告訴你這裏的規矩:臨時的,一場夜市管理費是一百……”“我靠,——我這貨還沒有賣到一百呀!”我急了。“這個我們管不著!”“要不明天繳吧,或者繳少點。”我盡量陪著小心,說著好話:“一場夜市管理費咋要這麽多呢?”“廢話!你他媽的是不想活了?”其中一個年輕仔凶巴巴地罵道,又從攤子上隨手拿了幾件貨指著我:“今天你繳也得繳,不繳也得繳,就這麽著!”這時,旁邊一位攤主用腳踢了我幾下。我明白,那意思是好漢不吃眼前虧--我急忙從包裏拿出全部的貨款——六十五元,放到年輕仔手裏:“隻有這麽多了!”收錢的年輕仔數也不數,揣進口袋裏,嘴裏嘟噥了幾句,手一招,全都跟著走了。“你要還想在這裏擺地攤,最好不要招惹他們。”旁邊的攤主提醒了我。又說:“這些人是市場管理辦公室聘請的臨時工。你最好先到市場管理辦公室辦好證照再來擺,這樣一來管理費收的少,二來你辦了證照了,就沒有人敢找你麻煩了,記住!”“謝謝你啊,老鄉。”我道了一聲謝。經此一鬧,我再也沒有什麽心情做生意了。剛要收攤的時候,湊巧,遇上幾位以前的工友逛夜市,於是相約一起去喝酒。席間,幾位工友都為自己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而相互介紹,彼此祝賀。“你呢?——”一位工友問我:“聽說你在做生意,近來生意怎麽樣?”“……再牛的肖邦也彈不出老子的悲傷!一撇寫不出一個人字,丫的,我——?還能怎麽樣,得過且過,過一天算一天唄!”於是我把這幾起擺攤的事情說了一遍。大家聽了都很氣憤,但又無可奈何。臨了,一位工友拉住我,悄聲說道:“你這樣擺攤子也不是什麽好辦法。不如從頭再來過,我介紹你一條生猛的活路!”“好事啊!”我有點興奮,“是什麽活路?還生猛!嗬嗬~~”“本來是我要去的,但我是有家室的人,孩子要上學,實在是走不開。你就不同了,一個人吃飽了全家不餓。也隻有你去最合適,如何?”工友帶著幾分神秘感說道:“實話告訴你吧,就是去澳門當馬仔!幹得好的話,據說每月的收入有上萬塊呢!是真的,不騙你的喔。”“哦!--當馬仔?馬仔是幹什麽的?”我有些興奮,又似乎有些緊張,“先要說明一點哈,犯法的事情我可幹不了的!”“瞧你說的,什麽犯法不犯法的。實話告訴你這也是賣力氣的活,要說累的話,比在咱們廠子裏拉煤球還累上十倍,你想不想去?”接著,工友一五一十地把事情說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