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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章 趁虛而入

  細問之下才得知,原來昨天張家小姐平靜下來以後,到了今早,張夫人片刻不在跟前,她便要懸梁上吊、以死明誌。


  後來見女兒這般,又思及城中恐不知還有多少小姐處於未知的危險當中,便把個中隱情如實道來。縣令自然要替張家保守秘密、不得對外宣揚的。


  原來當夜發生了火災,張小姐亦是一心尋死。張夫人找到她時,見她衣不蔽體、形容萬分狼狽,當下便曉得是發生了什麽事,她把張小姐死活拉了回來,連忙換了一身體麵的衣裳才得以避人耳目。此事就隻有近身侍奉張小姐的兩個丫鬟和婆子知道。


  縣令大人十分著急,道:“本官派人裏裏外外都查探過了,找不到那采花大盜的半分蹤跡。這樣下去可怎樣好,城裏那麽多小姐,莫非都要遭他毒手不成?!”


  林青薇道:“大人不是已經派人暗中在各家各戶守著麽,一有動靜,應該會第一時間知道的。”


  “可衙門畢竟人手不夠,難免會有疏忽之處。”


  實際上,這也是林青薇擔憂的地方。林青薇想了想,道:“不如再去一趟李宅,第一次起火是從那裏開始的,再去看看有沒有什麽線索。”


  凶犯第一次作案,相比第二次第三次還不夠嫻熟,因而留下的破綻可能越多。隻是過去了這麽多天,還不知道能不能夠找到。


  可是還沒到李宅,就聽李宅傳出了喪事。


  原來那李家小姐李秀兒竟也自縊身亡。


  林青薇心裏一震。她記得上次見那李秀兒時,見她神色受驚,卻並無其他。而且李家是凶手的第一個現場,很顯然他當時隻是縱火而沒有傷害李秀兒。那麽,凶手內心的欲望被膨脹放大,他在得逞了張家小姐以後,又回來了!

  他是怎麽回來的?

  林青薇看向縣令,縣令臉色發白,道:“本官以為李宅發生過一次火災萬不會再發生第二次,衙門人手不夠便疏忽了李宅,萬萬沒想到那個天殺的又回來了!”


  進去李宅後,宅內一片素縞,李家夫婦開設靈堂,靈堂上一片悲戚之色。既然縣令和林青薇過來了,免不得上前去敬兩炷香。


  李家夫人便噗通跪倒在縣令腳下,不住磕頭慟哭道:“大人,我女兒死得不明不白,她實在是冤啊!懇請大人,定要找到害我女兒的凶手,不能讓她白白赴了黃泉!否則,我縱是死也難以瞑目的!”


  縣令心中很不是滋味,想他在琨城為官多年,還從未出過如此令人悲痛的事情。他對李夫人道:“夫人請放心,賊人敢在我琨城裏為非作歹,本官定會將他繩之以法。”


  林青薇環視了一眼整個靈堂。見丫鬟婆子們跪伏在地上,一邊低泣一邊往盆裏燒著紙錢。


  這李家小姐畢竟不是她們的親人,這其中有幾分真情幾分假意,並不是看她們哭得有多大聲就能判斷的。但李夫人跪坐的位置旁邊,有一位婆子,卻引起了林青薇的注意。


  她哭得真真是傷心欲絕,略顯臃腫的身子跪在地上一顫一顫的,雙眼紅腫不勝唏噓。林青薇不禁問:“這位是?”


  李夫人道:“她是李媽媽,秀兒的奶娘,秀兒從小是被她奶大的,李媽媽視秀兒為己出。”


  林青薇點點頭,不再過問。


  正當她和縣令準備離開靈堂時,又有其他人進靈堂來祭拜。李夫人一個人招呼不過來,那李媽媽便起身代為招呼。林青薇勘勘從她身邊走過,淡淡看她一眼,剛走過兩步,又折了回來,湊近了些去看李媽媽的臉。


  那張臉飽經風霜,滿是細紋褶皺。和李夫人比起來,就顯得粗糙許多了。可即使是這樣,林青薇還是能夠辨認她臉上的表情。


  見林青薇在看她,她連忙把頭往下垂了垂,做出恭謹謙卑的樣子。


  分明是心虛。


  林青薇道:“你抬起頭來。”


  李媽媽瑟縮。


  縣令和李夫人都被吸引了注意,看向這邊。縣令問:“怎麽了?”


  林青薇定定看著李媽媽的臉道:“你在傷心難過,也在愧疚。”


  李媽媽身形微微一震。


  林青薇眯了眯眼睛,道:“你在愧疚什麽呢?李小姐的死與你有關?”


  那李媽媽聞言,瞠了瞠眼。


  林青薇負著手不再細看,道:“瞳孔擴張,我提到李小姐的死,你分明在害怕。大人,不妨把這位李媽媽帶回衙門去好好審問一番。”


  縣令略有些震驚地把林青薇看著。她光是看一個人的表情,便知道她內心裏是怎麽想的嗎?僅僅這樣便能斷定這李媽媽與李秀兒的死有關?

  雖然覺得匪夷所思,但縣令還是下令讓官差來把她帶回去。


  將將要帶出宅門時,李媽媽害怕得哆嗦,一個勁地求道:“夫人!夫人!秀兒小姐不是奴婢害的!奴婢從小看著她長大,怎麽舍得害死她!”


  李夫人也不太相信,道:“李媽媽對秀兒一直都很好,她是不會害秀兒的……”


  林青薇看向李夫人,道:“夫人這話說得也不是很肯定不是嗎?有沒有關係,帶回去問過了才知道。”


  事實證明,林青薇的眼神不會錯。那個李媽媽被帶回衙門以後,審問了一天,終於問出了個結果。


  第一次李宅失火的時候,李媽媽全然不知情。但是那火燒傷的一個下人,恰恰是李媽媽的兒子。大戶人家的下人沾親帶故也很尋常。她兒子好逸惡勞,以腿傷訛了李家一些錢財,而李家夫婦也看在李媽媽的份兒給了不少。兒子便回家養傷,期間越發好吃懶做,不僅把李家給的錢財花光了,還欠了別人一屁股債。債主找上了門,要是不還錢就打斷她兒子的一條腿,也允她若是能放那人進李宅偷些錢財,此事便可一筆勾銷。


  哪裏想,李媽媽放那人進了宅子,並非是去偷那錢財,而是玷汙了李秀兒的清白。


  縣令問李媽媽那人的住處何在,但李媽媽卻一概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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